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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75 毫秒
1.
方劲松 《金卡工程》2009,13(2):94-94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夫妻财产及债务的处理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即使经过了法院的判决,在民事执行中的夫妻财产及债务问题仍旧是比较突出的问题,难以妥善解决。正确行使追加债务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权力,对于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缓解执行难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夫妻共同债务执行的现状,追加另一方作为被执行人的理论基础及其正当程序三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分析,以期对执行工作的开展能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郦诗远 《时代金融》2012,(32):132-133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作者认为此规定扩大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在实践中不仅可能带来道德风险,而且也不符合现代财产制度,不利于配偶财产权的保护。作者试图通过检讨现行夫妻共同债务制度的缺陷,并通过家事代理制度对现有制度进行重构,以期能达到平衡债权人和配偶的各自财产利益。  相似文献   

3.
马茜 《时代金融》2013,(8):99-100,105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财产形式呈现多样化特点,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管理和处分也日益复杂,夫妻财产关系不再简单。为了解决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也为了协调夫妻个人利益和婚姻共同体利益的冲突,婚姻合伙视野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将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解读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相似文献   

4.
农村离婚妇女财产权的保护,一直是审判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笔者从农村家庭夫妻共同财产的特点出发,着重列举了农村离婚妇女所涉及的财产种类和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5.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住房制度的改革,夫妻共同财产结构呈现多元化趋势.其中房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占据主要比例.使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成为财产分割的重点内容.现有的法律对此规定得过于原则.这就使得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的房产确认问题,成为让人困惑的法律难题.本文重点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第七条的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房产权分割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健全完善相关立法,改进审判工作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编读往来     
《投资与理财》2014,(24):12-12
⑩北京宋女士现在的时代,闪婚的不少,离婚的也越来越多,夫妻离婚后,同样是财产的保险单该如何处理?@编辑部回复夫妻共有的保险该如何分,确实困扰着许多离婚人,奉劝那些闪离人士,离婚真不是那么好玩的。翻阅资料得知,如果保险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人寿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保险费是用夫妻个人财产缴纳的,且能证明是婚前财产交的,保单现金价值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另外,财产保险罹于消费型,比寿险保单相对简单点。  相似文献   

7.
王东月 《金卡工程》2010,14(4):188-188
在夫妻债务制度中,准确的界定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范围既关乎夫妻双方经济利益,也关乎债权人的财产利益,决定着婚姻家庭法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方面是否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夫妻债务包括两大部分,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现实生活中,夫妻债务纠纷的情形十分复杂,但最终可归结为夫妻债务关系中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分、认定以及偿还问题。  相似文献   

8.
苏晓敏 《金卡工程》2010,14(9):213-214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是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仅依靠法定财产制已不足以调整夫妻在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必须完善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笔者在探明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概念及沿革的基础上,剖析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立法缺失,提出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自从新<婚姻法>颁布后,夫妻双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已经不存在由于婚姻存续期的延长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了.但是,家庭内部的财产纠纷,尤其是夫妻面临离异和继承析产时候的矛盾,依旧普遍存在.其实,很多纠纷原本是可以根据准夫妻的不同情况,通过在婚前理性地约定财产而避免的.从本期开始,本栏目将陆续推出婚前约定财产系列文章,由知名婚姻律师支招点评,希望可以给准夫妻以启迪.  相似文献   

10.
新司法解释对个人房贷业务的影响2004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查封规定》中详细列举了八类不得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同时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意味着,按揭贷款购买的住屋,只要是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原则上不能采取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等执行措施。该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被执行人的基本权利,避免因强制执行造成被执行人极度贫困,流离失所。  相似文献   

11.
王雅男 《金卡工程》2010,14(7):150-150
产权规则和责任规则是保护个人权利的两个基本规则。如何对规则进行配置,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对人格财产进行更好的保护,这是财产法需要仔细考虑的。  相似文献   

12.
张静 《当代金融研究》2022,2022(2):148-163
在财产被查封的情形,被执行人或所有权人擅自处分查封之物的,不得对抗执行申请人。查封的对抗效力是法律直接规定的结果,同处分权能和合同效力无关。查封不影响被执行人或所有权人的处分权,也不影响处分查封之物基础合同的法律效力。查封具有禁止处分的法律效果,即被执行人或所有权人不得擅自处分查封之物,否则可能引发公法上的责任。在擅自处分查封之物时,善意取得与公示对抗是两种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模式。从立法论的角度来看,善意取得规则不应也无须适用于查封之物,否则会影响体系融贯,并导致制度重叠问题。查封制度具有独立的善意第三人保护规则,即查封的公示对抗规则。在公示对抗规则之下,执行申请人和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得到了妥当平衡。  相似文献   

13.
离婚是不幸的事,但感情分开了,财务也要分开.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财产,而且对双方的生活、事业不造成负面影响,是选择离婚的夫妻需要面对的难题. 一、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公司资产负债确定根据案例中的描述,可知目前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在婚姻存续期间,无论是用一方婚前财产还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夫妻公司",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均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经营中产生的债务也由二人共同承担,因此,刘女士夫妻应对公司净资产进行平均分配.公司的资产合计3400万元,负债合计80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600万元,由于刘女士将100万股作为干股分给公司几个骨干,因此,刘女士夫妻二人股份在公司占比为1400/1500,二人可根据此比例对公司净资产进行均分,每人获得资产2600× (1400/1500)×0.5,即1213.33万元.公司员工所持股份将不受离婚财产分配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赵洁 《金卡工程》2009,13(10):90-91
"执行难"问题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难题,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是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笔者试图通过对德国相关执行制度的介绍,以此为借鉴细化和完善我国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  相似文献   

15.
《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规则的债务范围标准可以体现法律行为理论的核心与逻辑,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期望避免“被负债”现象。《民法典》将原夫妻共同债务规则的法理逻辑由物权中共有改为法律行为理论,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在法理逻辑上的理性回归,规避了共有逻辑下出现的随意借贷、“被负债”、危害婚姻家庭稳定等现象;法律行为理论高度重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能以一以贯之的逻辑解释夫妻共同债务规则,并与其他相关制度衔接。但是夫妻共同债务规则目前也并非完美无缺,在清偿规则、日常家事代理权等方面仍需完善。  相似文献   

16.
“执行难”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将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等付诸实施,依靠国家强制力迫使义务人履行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阻力。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在《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报告》中,将“执行难”总结为四点:其一,被执行人难找;其二.被执行人财产难寻;  相似文献   

17.
王菲 《金卡工程》2009,13(12):115-115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人类思想意识的进步,男女平等、社会性别平等越来越得到人们的提倡和关注。当代社会中,人们提倡自由、平等,尊重个人意思自由,规定夫妻间的财产关系的单一类型的法定财产制已不能适用所有的夫妻。本文主要从当今普遍受关注和采用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出发,进而论述我国目前对这一制度的具体体现和应用。  相似文献   

18.
为企业债务担保、直接为企业融资、企业法人人格被否定以及脱离实际的出资,是企业主债务风险的主要来源。这些风险,又会通过夫妻共同介入或债务连带制度向配偶蔓延,从而影响整个家庭。管控这些风险的关键,建立家企债务防火墙及通过保险、信托等工具设立家庭资产安全岛。  相似文献   

19.
当市场主体被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对他方存在金钱给付义务时,或市场主体作为金钱给付义务的被申请执行人时,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精神,主要是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拍卖、扣划等手段,剥夺被执行人财产所有权以实现权利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20.
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依法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价格评估,是为了以拍卖、变卖的方式实现财产的变价;对执行财产进行价格评估与对执行财产进行估价鉴定,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执行中的价格评估有着自身的特点,不受审核和重新评估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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