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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初,苏州市房管局领导来琴枫苑检查工作,了解5年前被评为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的情况。他们颇为惊讶地表示,想不到5年后的今天,琴枫苑的面貌还是那么的完美。是的,经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以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努力,精心呵护,琴枫苑二手房价已增值了2倍,超过了当地新房的房价,一些外资企业的员工都愿意租住在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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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郭某因擅自在北露台搭建阳光棚,违反了《业主临时公约》,被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院。一审法院判决郭某应拆除在北露台上搭建的阳光棚。郭某不服而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郭某拆除阳光棚的诉讼请求,与法无据。故撤销了一审法院的民事判决,驳回了物业公司的起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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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原告:厦门鹏来物业公司
被告:厦门东悦庭业主委员会
厦门市东悦庭小区从2005年底起相继有13名业主擅自在楼顶平台上搭建轻体房、在公用楼道安装防盗门、超出外墙体安装防盗窗等等.引起绝大多数业主的不满。2006年初东悦庭成立业主委员会后.业主委员会曾就此事与物业公司沟通未果。 相似文献
4.
我认为在较为集中的住宅小区内,应将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移交给居委会,居委会的经营性工作交给物业公司负责,居委会的部分费月(如办公费)可由物业公司承担。如此划分之后,住宅小区内的各项管理工作既有人管理,又可以节省政府开支。 相似文献
5.
业主满意的业主委员会之形象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绝大多数业主而言,我们希望自己选举出的是一个团结和睦的业主委员会.在关系广大业主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我们不愿看到业主委员会只扮演一个"和事佬"的角色.业主委员会应当以自己的表率工作来带动和影响其他业主.为业主义务服务确实是需要有一定的品格和精神来支撑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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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摩托车在车棚里被盗、物业公司赔不赔?读者疑问:业主张先生的朋友董某购买了一辆五羊本田摩托车,价值15590元。一日,董某将摩托车借给张先生使用。在张先生使用该车期间,摩托车一直存放在其居住商品楼下的车棚内。一天早上他取车时发现摩托车被盗,他随即向物业公司索赔。但遭到拒绝,理由是物业费每月40元,但并不包括摩托车看管费。摩托车看管费一项每月单独收费10元,张先生没有交纳过这项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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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4日,沈阳市和平区南湖街道文安路社区业主委员会协会成立。据悉.这是全国首个业主委员会协会。协会成员希望通过提高业主委员会的素质.成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司沟通交流的桥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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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这样比喻现在的业主维权活动:维权之藤扎根于群体意识的肥沃土壤,紧紧攀附在房地产业这棵不断成长的大树上,如今已是郁郁葱葱、枝繁叶茂的光景.然而,见到这充满生机的一抹新绿时,我们并没有感到丝毫的开心和喜悦;当新一轮的业主维权活动高峰到来的时候,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业主都开始感到无尽的惆怅和痛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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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和谐发展的重要载体。和谐小区的实现关键在于业主委员会能否与小区建设的其他主体形成一种和谐的关系。而这种和谐的关系主要体现于三大方面: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和谐而不对立的关系;业主委员会与社区居委会之间协作而不替代的关系;业主委员会与政府之间引导而不干预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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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的产生.至今也有好些年头了,然而如今在多数的业主眼中.仍然是相当陌生的新鲜名词。业主委员会平常都该做些什么事?在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中,它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在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它又应该如何选择自己的位置?……这些问题.其实也是每一位有意投身”自治”大潮的业主事先所应该了解的。带着这些问题,笔者近日走访了汕头中泰花园小区业委会主任沈广鑫.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这位活跃在最基层社区的“业主自治”实践者是如何当好他的“业委会主任”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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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成立难,成立了以后更难,如果再给业委会授权让其安排更换物业管理公司,那就是难上加难了!难,不是我们不作为的理由;难,恰恰是我们认真思维的参考;难,更是我们理性行为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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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上海市吴中路君怡公寓从2005年6月以来,在半年时间内,三易物业公司,四家物业公司先后入驻,而事到如今,小区仍是闹得不可开交,业委会与开发商、业主与业委会、物业公司与业主等小区各方主体之间的矛盾仍在继续,笔者把这一现象姑且称之为"君怡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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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坚持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的服务模式。当我们三者为了同样的理想共同的目标紧紧地团结起来的时候,我们一定能荡涤污泥浊水,把自身锻造得更加纯净,从而成为建设和谐社区的中流砥柱。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建设和谐社区,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紧紧地团结起来呢?社区居委会一进入小区,我们就召开了三方联席会议,确立了三方必须团结一致的总原则。有事商量,不同意见可以争论,但一旦形成共同决议,三方必须严格遵守,发出的声音必须是统一的,谁搞小动作都将受到批评。业主委员会每季召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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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5日,厦门景天物业管理公司与厦门市幸运大厦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幸运大厦物业管理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在合同终止之前,幸运大厦业委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幸运大厦新的物业管理公司,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厦门佳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但是景天物业公司却拒绝撤出幸运大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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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新民晚报》2005年10月11日至11月26日的连续报道,上海“M新苑”的业主们更换新“管家”了。近年来,某物业公司在全国迅猛发展,正如公司艺术团在舞台上高歌的:“上海一流.全国第一”,如今怎么也会遭到业主解聘呢?笔者不禁疑窦丛生,感思从中而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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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业主状告业主委员会的事件日渐增多,状告的内容千奇百怪,有业主委员会私下将小区的车库出租,收入私分;有业主委员会成立不符合有关法律;有业主委员会违法雇佣工作人员并发工资,有私自发包小区更新改造工程的;有业主委员会改选后,上任业主委员会不交出公共维修基金的……业主们与业主委员会的对抗方式也多种多样,有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有另外再成立一个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委员会";有的甚至是对收取物业管理费的人大打出手……这些是是非非充分说明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矛盾已经浮出水面,而且目前处理相互关系毫无章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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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底.根据民政部下发的文件精神.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的部分试验区开始对下辖的社区居委会进行改革.产生了一批“议行分设”的新型居委会模式。据介绍.所谓“议行分设”制度.就是把社区居委会组建为议事决策层与执行层分开的社区自治组织形式.社区议事决策层由社区成员直接选举或居民代表选举组成.作为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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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档物业小区.开发商由于有很多房屋没有卖出.所以还是最大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存在资产纽带关系.所以长期以来.开发商根本不交纳物业管理费.该物业管理公司也根本不去索要。后来.业主委员会成立.不再续聘该物业管理公司。由于开发商欠交物业管理费.导致小区各项运转极为困难。小区业主委员会想要知道.是否可以用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去索要欠交的物业管理费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