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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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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保证气瓶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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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管理和安全监察,确保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职能,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小型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本规定不适用于壁挂式热水器。 第三条 本规定所述的小型锅炉是指: (一)小型汽水两用锅炉(额定蒸发量不超过0.5吨/小时、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0.04兆帕的锅炉); (二)小型热水锅炉(额定出水压力不超过0.1兆帕的热水锅炉,自来水加压的热水锅炉);  相似文献   

3.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是国家质检总局为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保证气瓶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行政法规而制定的部门规章。从法律效力等级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上位法,《气瓶安全监察规  相似文献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实施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条例>适用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元件,其制造许可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现代质量》2003,(1):39-4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确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质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的职能,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的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级别的设计资格,取得《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以下简称《设计许可证》,见附一)。第三条设计类别、级别的划分:  相似文献   

6.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4月24日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46号令公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制定这个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保证气瓶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定是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而制定的。为了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规定的大致内容,我们把条例主要的内容进行摘编,并以问答的形式进行刊登。 问:气瓶的设计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答:气瓶设计实行设计文件鉴定制度。气瓶设计文件应当经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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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15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以第11号令发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管理和安全监察,确保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职能,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小型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本规定不适用于壁挂式热水器。  第三条本规定所述的小型锅炉是指:  (一)小型汽水两用锅炉(额定蒸发量不超过0.5吨/小时、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0.04兆帕的锅炉);  (二)小型热水锅炉(额定出水压力不超过0.1兆帕的热水锅炉,自来水加压的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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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质量技术监督部安全监察范围的压力容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安全察的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其范围如下:1、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于0.1MPa(表压);(2)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者等于2.5MPa·L;(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准沸点的液体。2、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3、医用氧舱。二、压力容器产品出厂技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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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的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以及事故的统计、分析。 第三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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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25日,某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对某酒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的液化气钢瓶无钢印标记及有效日期标志,而且该公司提供不出检验合格证。经质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并履行法定程序后,认为:该公司使用无任何标记的液化气钢瓶的行为,已违反《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依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决定给予下列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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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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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的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能,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以及事故的统计、分析。第三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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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4年第12期刊登的《使用未经检验气瓶该怎样处罚》一文,就溶解乙炔气瓶、二氧化碳气瓶未经定期检验的违法充装行为的处罚问题,应当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还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提出讨论。笔者认为,处理这一问题应当适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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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的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能,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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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保障》2005,(5):43-4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为,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以下简称劳动保障法律)的情况进行监察,适用本规定;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规定执行;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情况进行劳动保障监察,根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依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施劳动保障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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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保证气瓶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2003年4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气瓶安全监察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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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凤梅  高涛 《活力》2005,(2):196-196
国家质检总局第46号令《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于2003年4月31日出台之后,作为气体充装单位积极按照上级各部门的规定,全面开展了气瓶普查专项整治工作。气瓶安全专项整治的核心,是将原使用者拥有的气瓶产权转移到充装单位,只有充装单位拥有气瓶产权,气瓶的安全责任才能落实到位。这是在气瓶安全监管方面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的一项重大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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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无损检测工作,提高检验工作质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 办法适用范围及实施 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专项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无损检测单位”)适用本办法。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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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素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行为,保障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实施,依据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充装、检验、修理、改造、维修保养、化学清洗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应当取得设备设计、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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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旨在规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及检验检测的行政管理工作。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包括:特种设备设计许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气瓶充装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指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分级负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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