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月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中注协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认真总结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基本经验,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成功做法,建立符合注册会计师人才成长规律和胜任能力要求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是当前我国注册会计师人才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这次改革是按照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的要求,遵循注册会计师的成长规律,对考试科目的重新设计,很大程度上是对现行考试制度有关考试内容的补充和完善。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将注册会计师考试由一个阶段调整为两个阶段。二是调整和补充考试内容,充实公司战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内容。三是更加注重考生的综合应用技能,特别是第二阶段考试,着重考查考生在执业环境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相似文献   

2.
会协[200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为加强对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的管理、监督,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的相关规定,我会制定了《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我会。二○○八年二月三日  相似文献   

3.
会协〔2013〕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为了扎实推进行业信息化战略,巩固网络建设年建设成果,实现行业信息系统整合应用与功能完善,结合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与建设指南,我会制定了《2013年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落实。附件:2013年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相似文献   

4.
会协[2007]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制度》,已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11月30日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相似文献   

5.
会协[2008]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为进一步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强化注册会计师诚实守信的执业理念,增强注册会计师职业荣誉感,指导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活动,我会制定了《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办法》。《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办法》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二OO八年九月十六日  相似文献   

6.
会协[2008]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OO八年九月十六日  相似文献   

7.
会协[2011]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信息化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抄送: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相似文献   

8.
通告[2010]2号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拓展,根据中注协第四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精神,经中注协财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部分返还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度上缴的会费,返还原则和程序是  相似文献   

9.
会协[2007]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为了推动以注册为枢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监控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注册管理委员会。  相似文献   

10.
会协[201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为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全面实施新业务拓展战略,我会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意见》,现予印发。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1.
会协[2009]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新修订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2.
会协[2011]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为贯彻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帮助指导会计师事务所顺利完成转制工作,促进会计师事务  相似文献   

13.
会协[2007]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正确界定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等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起设立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暂行规则》和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  相似文献   

14.
会协[2011]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各地在规划实施中所取得的进展和发现的问题,请报告我会。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  相似文献   

15.
会协〔2013〕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为进一步严肃检查工作纪律,确保检查工作的独立、权威与公正,我会在借鉴以往年度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2012年印发施行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规定》(会协〔2012〕162号)予以完善,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注协监督举报联系方式:举报电话:010-88250184举报邮箱:monit@cicpa.org.cn  相似文献   

16.
会协[2011]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各地在规划实施中所取得的进展和发现的问题,请报告我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二○一一年九月四日抄送: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 1-201 5年)  相似文献   

17.
会协[201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为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认真落实中注协五代会关于实施新业务拓展战略的要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会协[2010]16号)的总体安排以及《关于印发<各地注协认领新业务领域拓展重点推动项目表>的  相似文献   

18.
会协[201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为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和制度建设年工作交流推进会的精神,积极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建立健全现代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我会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意见》,请及时转发各会计师事务所,并参以指导本地区事务所开展好制度建设年活动。各地方注协要参考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指导本  相似文献   

19.
会协[2011]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为了进一步规范为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出具证明工作,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会制定了《关于规范为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0.
会协[2011]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7月22日起施行。附件: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