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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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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央明确提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主要针对的是农村土地中的承包地。按用途分类,我国农村土地分为农地和建设用地两大类,其中90%以上是农地,而农地中90%以上是承包地。承包地,既是农户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的基本要素。加强对承包地的保护,是促进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的重要前提"三权分置"是个  相似文献   

2.
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历经了农民土地私有权及人民公社集体土地所有权"一权";集体农地所有权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两权";集体农村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置的"三权"。与农村土地权利相适应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历经了农民家庭分散经营、人民公社统一经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在多种农村土地权利和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中,最为科学的是将农村土地按用途分类,实行农用地"三权分置";与"三权分置"相适应的是现在各地农村正在逐渐转向的"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经营模式。  相似文献   

3.
研究目的:明确"三权分置"下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研究方法:采用文献分析法和归纳演绎法。研究结果:(1)现行法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权利结构,以"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基本结构,还包括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租赁权"两种类型。(2)"三权分置"的背景下,首先应当将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置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在土地经营权物权性流转时农户保留土地承包权;债权性流转时则为"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取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形式,在物权性流转时为土地经营权,在债权性流转时是土地经营权的租赁权,在两种性质流转并存时是"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租赁权"。研究结论:"三权分置"下农村土地权利结构的构建,应当以现行法下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为基础,既要保护农户的合法权益,又要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  相似文献   

4.
从权利束的角度梳理了新中国70年来农地从"一权垄断"、"二权分离"到"三权分置"改革历程,并从权利主体的结构与功能目标分析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内在逻辑,提出了新中国70年来权利束嬗递下的农地异化风险。研究认为:当前的农地"三权分置"既有独特的时代背景,也体现了历次农村土地制度演变的惯性,三次农地改革的对象与权利束功能具有差异性,农地"三权分置"有利于解决当前农地,劳动力与资本错配的难题,但是农地"三权分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农业补贴主体异化,农地确权异化与农地生产异化主体异化这三大风险也需要加以防范与控制。  相似文献   

5.
正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我们要结合上海农村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简称"三权")分置并行,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有利  相似文献   

6.
研究阐述了"三权分置"架构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义及矛盾指向;从乡土社会中制度变迁逻辑和非正式交易规则逻辑视角来剖析"三权分置"架构下实施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础逻辑;给出搭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平台,推动农村土地农地规模化流转和标准化建设和探索多方参与的抵押融资式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等具体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7.
研究目的:综述农地"三权分置"理论的研究现状,以期深化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理论研究和政策实施的认识,进而对中国农地制度变迁方向做出整体性判断和勾勒。研究方法:综合运用文献检索法和对比分析法。研究结果:学界对于三权分置改革的制度必然性、功能价值与积极效应的研究存在着共识,但是对于"三权分置"的政策表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权源、性质和内容以及法律制度构建的研究却存在着分歧。研究结论:现阶段农地"三权分置"的政策逻辑和法律逻辑存在着违和性,学界对于"三权分置"的政策解读和法律解读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要想充分发挥"三权分置"政策的价值,就必须消除分歧,重叠共识,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法律调整和完善,最终实现政策安排和法律设计的完美相融。  相似文献   

8.
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的飞跃,从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到权利组合的种种创新,从政府、银行到企业、农户的倾力配合,农村土地迎着政策的春天,从"沉睡"资源变为"活跃"资本,释放出前所未有的经济价值,撬动着整个"三农"的明天。顺应趋势,借势助力,未雨绸缪,深耕农村,积极推进农地金融的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可为"三农"金融注入新动力。  相似文献   

9.
[目的]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梳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变迁过程,并对"三权"各自的权能进行分析,针对现存集体所有权主体缺失、土地承包权权能混乱、土地经营权性质不清等问题解释其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方法]运用文献综述法、对比法对农村土地试行"三权分置"后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各自权能进行划分和界定,理顺三者关系。[结果](1)"三权分置"是农村土地产权权能的进一步分解与细化,集体所有权被赋予更完整的土地所有权能;(2)"三权分置"过程中承包地流转路径得到进一步强化,打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权"限制;(3)土地经营权的市场性功能与农户承包权的福利性功能同时增强,进一步减少土地对农民的束缚。[结论]"三权分置"是解决农地无人耕种、推动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合理界定"三权"的权能、理顺"三权"的经济学关系、破解法律制度障碍是"三权分置"的改革重点和方向。  相似文献   

10.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是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创新,这一改革涉及利益群体众多,是关系到政治、经济和法律等多领域的综合问题。虽然农地"三权分置"改革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政府也已经制定了相关政策条例,但是未从法律层面对改革的法律内涵逻辑和实现路径做出解释,改革缺乏法律制度保障。在梳理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政策法律演进基础上,对改革涉及到的法律内涵逻辑进行研究,提出了"三权分置"改革的法律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11.
"三权分置"是农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为提升农业经营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农业经营的实践形态显示,土地经营权的设立并未提升资本化耕种的农业经营收益,也难以提升村集体范围内农地产权正式转移的水平。农业经营体制在"统"的层面缺乏可操作性的产权制度方案,阻碍了农地产权设置在"分"的层面发挥出高效的制度效能。切实回应农地利用中实际耕者的地权诉求,解决农地细碎化、村集体内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过高、土地经营权配置不充分、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的社会纠纷等问题,需要围绕农地高效利用,在"三权分置"下充分发挥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管理权能,以集体土地所有权统合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  相似文献   

12.
正在新中国六十多年的农村发展历史上,从计划经济时代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到改革开放之后的农地集体所有权和家庭承包经营权的"两权分离",再到目前的农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中国农地制度经历了一系列重大制度变迁。"三权分置"的农地制度改革,是新时期顺应国情变化、实现农村经济统分结合方针的重大举措,也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对于推动农业集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3.
四川农业转型升级下的农地经营权制度创新,应首先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格局。  相似文献   

14.
正历史的演进充分证明,农地产权制度必须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农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权利内容与归属主体会发生动态的变化。我国农民极具有创造精神,我国的改革更是起源于农村基层改革实践。新世纪面对新的挑战,广大农民在土地经营方式和形式上进行了积极探索,从而使得"三权分置"实践先于理论一步,走上历史舞台。一、我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整体情况从产权的角度,各地在实践中,结合实际探索出不同的"三权分置"模式,呈现出承包农户与新  相似文献   

15.
[目的]通过总结我国1998~2016年间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历程及成效,探讨了未来发展方向,以期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参考.[方法]文章采用文献研究法梳理我国1998年以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历史演变及其成就,以此探讨未来的改革方向.[结果]将我国1998~2016年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分为3个阶段:允许土地使用权转让阶段,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阶段,以及允许土地经营权抵押、 实行三权分置阶段,并总结各个阶段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术界的观点;分析改革成效主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得到法律保护、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得到长远发展、 三权分置放活土地经营权;探讨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主要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三向发展、"三权分置".[结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实行国有化,是我国在现有制度基础上最现实的选择.中央提出"三权分置"是对现阶段我国农村基本土地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是新形势下协调生产关系与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这一举措必将使我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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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探究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对集体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方法:基于农业农村部固定观察点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方法,实证检验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对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结果:(1)农地“三权分置”增加了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且主要推动了财产性集体经营收入增加,非财产性集体经营收入无明显变化。(2)机制分析表明,农地“三权分置”增强了村集体主体地位。一方面,村集体通过增加地力投资,获得新增土地的增值收益和集中统一流转的管理费;另一方面,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后,村庄能够吸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而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3)异质性分析表明,“三权分置”对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提升作用对处于城郊的村庄、村干部受教育年限高的村庄和产业化水平较高的村庄更为明显。研究结论:应当继续深化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强化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落实,增强集体经济活力;同时,鼓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村共同富裕。  相似文献   

17.
农业现代化是中国式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农地制度改革以构建中国特色的农地产权制度之于实现农业现代化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妥善解决大国小农现实约束下如何破解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困境、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如何形成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如何按照“三权分置”的制度要求进一步明晰农地产权等问题。为此,需要基于农村土地制度环境的变化适时深化农地制度改革以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按照“三权分置”的要求进一步明晰农地产权,在坚持农业家庭经营为主的同时持续推进农业经营组织的创新并强化关联制度的建设与完善,通过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激活土地资源资产要素,有效构建起中国特色的农地产权制度。  相似文献   

18.
党的十九大后,农地"三权分置"的新时代格局业已形成。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改变了农地所有权之外的权能配置形式:承包权兼具了保守性的成员权与流转性的物权之属性。成员权与物权二重性使得"三权分置"的制度设计,既实现了农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时代需要,又赋予了农民国家阶级主体地位的宪法保障。在宪法与民法的双重约束之下,权利性质的差异在农地流转过程中得以表达。因此,两种性质的农地承包权在实践中理应区别对待。慎重协调承包权与经营权之间、成员权与物权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处理好"三权分置"改革的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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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6年10月,中央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这一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对今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委员就如何进一步深化落实"三权分置"纷纷建言献策。农地确权是基础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大学校长柯炳生语重心长地说:"承包地确权是首要任务,这个工作极端重要,权属不清晰,怎么进行‘三  相似文献   

20.
正宅基地"三权分置"是继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又一次重大理论和制度创新,将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当前,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重大意义,又要深入分析推进"三权分置"可能面临的问题,积极主动研究实施"三权分置"的政策供给和实践路径。宅基地"三权分置"面临的困惑宅基地"三权分置"作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重大制度创新,在实践中还面临一些困惑,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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