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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小平 《金融经济(湖南)》2004,(4):115-117
一、什么是无形资产 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同时《企业会计准则》中将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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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颁布施行后,对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作了明确的规定,该规定不同于现行的行业会计制度,这对房产税计税依据的范围提出了重新界定的要求,使土地使用权价值是否并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成为争论的焦点。笔者拟在本文中对此作一肤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3.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工会财会》2006,(8):59-6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二)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三)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第二章确认第三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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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通常包括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专利权、特许权、商标权等。商誉不具有可辨认性,故不属于无形资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定义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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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术芳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998,(7):54-58
浅谈无形资产及其管理张术芳一、无形资产的概念与内容对无形资产概念的表述,国内外会计界至今尚未统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权等”。这种... 相似文献
6.
范新 《金融经济(湖南)》2006,(6)
一、现有《企业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有关问题的规定我国现行有关无形资产的会计准则是2001年1月1日由财政部颁布的,在股份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准则》。其中对无形资产有关规定如下:1.定义: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2.分类: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前者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后者指商誉。3.确定及计量:(1)商誉只有在产权发生变动时才能作价入账,企业自创商誉不能作为无形资产。(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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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它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在无形资产的确认方面,《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应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企业才能加以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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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它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财政部财会[2001]7号文件以准则形式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摊销、处置和报废及减值等作了明文规定。在无形资产的确认方面,《企业会计准则一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应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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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笔者认为:这一定义未能清楚地概括出无形资产的特性,因而也未能体现出它与其他资产的本质区别。因为,待摊费用、应收帐款等资产也是没有物质形态的;递延资产更具有“无形”和“长期”这两大特点,为什么却不能作为无形资产?《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将这一定义与前述的无形资产定义相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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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企业在房产税计算缴纳时-9税务机关发生了争议。据了解,该企业2009年新建一幢办公大楼,大楼竣工结算入账价值为1000万元。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的规定,对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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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公布了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下称新准则)在内的39项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新会计准则正式出台。业内人士认为,新会计准则将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就第6号会计准则而言,新的无形资产会计准则是对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旧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下称旧准则)的重新修订,就内容而言其主要变化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适用范围。新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合并商誉不是该准则的规范范围,与旧准则相比前两者是本次新增的。②无形资产的定义。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定义的表述为:“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可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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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制度对会计准则的影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实行有别于西方国家的土地公有制 ,法律对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转让做出了严格的限制。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差异 ,造成了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无形资产 ,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投资性房地产和租赁内容与范围上的分歧。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 ,我国无法全盘采纳国际会计准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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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旧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的比较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无形资产会计进行了与时俱进的改进,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以适应创新经济的发展。与2001年发布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在无形资产的定义、确认、初始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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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新无形资产准则"),在2001年《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旧无形资产准则")的基础上,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IAS38")的有关规定,较好地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与趋同。笔者拟对新无形资产准则进行多维度、多层次的解读与诠释,以探求准则自身的真实涵义及其背后的深层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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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可以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两大类,其中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辩认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辩认的无形资产主要是指商誉,随着人们对无形资产的深刻认识,对无资产的确认与计量越来越重视,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的选择显得尤为重要,笔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的一般要求,对无形资产的计价方式进行探讨,笔认为,针对无形资产的基本特征,不同形式进入企业的无形资产应采用不同方式进行计价,具体可以来用以下几种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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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准则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世纪伊始,中国财政部以财会[2001]7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等三项具体会计准则,并对已发布的五项具体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新准则的发布对进一步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将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一、《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进一步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无形资产准则从今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先行施行,但国有企业欲先行施行的应提出申请,待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这项准则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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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明确: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而持有的房地产为投资性房地产。具体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用于持有和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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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布,使无形资产的核算及报告发生了重大影响。一、企业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及摊销、转移的处理企业购入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在实际支付价款时作为无形资产入帐,并从取得当月开始按规定期限摊销,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帐面价值全部转入相关的在建工程成本。〔例1〕2001年1月1日,A公司以40万元购入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合同规定使用年限40年,2004年12月31日A公司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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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是指由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合作建房的方式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纯粹的“以物易物”,即双方以各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第二种方式是双方分别以土地使用权、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合作建房的会计处理,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第一种方式,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第二种方式,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进行会计处理。《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发[1995]156号,以下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