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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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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社会保障》2013,(6):62-63
针对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一些人认为医疗保险费无需补缴,因为即使补缴了医保费,医保基金也不予支付医疗费用。那么,在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应否要求其补缴医保费,补缴后对医疗费用是否发生影响,医疗费用能否纳入基金支付?  相似文献   

2.
《中国社会保障》2013,(12):65-65
主持人:我公司自2015年3月初开始筹划设立,并聘用李某、张某负责设立筹备工作。2015年8月20日公司取得法人营业执照,李某、张某被聘为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公司向其支付了设立期间的工资待遇。考虑到社会保险的衔接问题,李某、张某提出要公司为其缴纳设立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公司也同意为其缴纳。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表示无法补缴。请问,用人单位可否为员工补缴在法人设立期间工作时的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企业设立期间的社保权益如何保护?  相似文献   

3.
《中国社会保障》2013,(5):64-64
主持人:某职工固家庭突发事件,连续请了3个月事假。在事假期间,我单位停发了该职工的工资。现在涉及社会保险问题,我们认为该职工没有为单位提供劳动,单位也没有向其支付工资,因此不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但社保机构认为仍然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请问,用人单位是否应为长休事假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相似文献   

4.
《中国社会保障》2009,(1):72-72
我原在国有企业工作,因企业破产,长期处于失业状态,但自己一直缴纳基本养老与医疗保险费。今年,当地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在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劳动保障部门再予以返还。这本是一件好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关怀,也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深受我们这些下岗失业人员的欢迎。可是,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求,除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之外,个人还必须缴纳失业保险费,  相似文献   

5.
《中国社会保障》2013,(9):65-65
主持人: 我原所在单位未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我提出辞职。如果原单位依法给我缴纳包括失业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费,我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现在我已向社会保险部门投诉,要求原单位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我应如何维护我的失业保险权利?是等原单位补缴后申领失业保险金,还是直接向原单位主张?或者两者均可?  相似文献   

6.
《中国社会保障》2010,(5):65-65
主持人:我公司某新入职的员工,与原单位仍保持劳动关系。其原单位为国有企业,该员工为其内退人员,原单位仍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该员工在我公司的工作与其他员工基本上没有什么差别,需要按时考勤,遵守公司岗位等规章制度。请问对这样的员工,我公司是否需要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如不签合同,我公司是否会因未签合同而支付双倍工资?是否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相似文献   

7.
《中国社会保障》2012,(9):65-65
主持人: 某人员2011年7月1日入职我单位工作,因工作人员考虑不周,只给其缴纳了2011年10-12月的社会保险费。该员工于2011年12月底离职。现在该人员找到公司,要求补缴2011年7-9月的社会保险费。但其表示,公司可以同样基数,为其补缴2012年4--6月的社保费,即将之前的应缴费时间“挪”到后面缴费,这样一方面他可以更方便地与后面的缴费时间衔接,另一方面我公司补缴手续也更容易办理。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这么做?  相似文献   

8.
《中国社会保障》2013,(5):67-67
主持人:我们原所在企业因为经营状况较差,长期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我们达到退休年龄时,企业仍有很多社会保险费未能缴纳。在我们办理退休手续时,有关部门表示,如果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能补缴,将不予办理退休手续;在企业不能补缴的情况下,我们迫不得已自己全部补缴了社会保险费(包含应由用人单位补缴的部分)后,办理了退休手续。请问,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缴费部分,能否强制个人承担,否则不予办理退休手续?我们遭受的损失应如何追回?  相似文献   

9.
《中国社会保障》2010,(11):66-66
主持人:某企业没有完全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2008年以前的社保费缴费基数很低。现在该企业与其他公司合并了,职工能否要求合并后的公司补缴以前企业少缴的社会保险费?合并时,该企业表示没有违法问题,如果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补缴责任,似乎不太公平。企业在合并时如何防止出现这类情况?  相似文献   

10.
主持人:我公司20多年前的一些退职、自动离职人员现在找到单位,要求补缴从他们退职、离职时起的社会保险费,支付经济补偿金。他们的理由是:集体企业的公共积累是本企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他们从前只要在企业工作过一天,都应该享受相应的权利;他们虽已办了退职手续,领了退职金,但当时领取的工资低,退职金很少,应补发。我们认为,他们与我单位早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没有义务为他们补缴社会保险费和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我们的意见对吗,如果他们总是找单位该怎么办?  相似文献   

11.
主持人:我上世纪70年代初进入国有企业工作,1995年企业改制,我自愿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自谋职业,解除劳动关系之前依法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从2000年开始,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现在我将满60周岁,请问我养老保险缴费中断了5年,能否办理退休?是否影响我的养老金?能否补缴养老保险费?  相似文献   

12.
《中国社会保障》2014,(3):52-53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滞纳金的起算点为何?  相似文献   

13.
《中国社会保障》2012,(8):67-67
我公司某日突然接到法院通知,一位已经离职的员工起诉至法院,要求我单位赔偿其社会保险损失。我单位曾经给他缴纳过社会保险费,后来他不愿在我单位做专职,而是要作为合作关系,所以单位不再给他缴纳社保费。我们认为单位与其不具有劳动关系。这起案件我们没有经过劳动仲裁。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以不属于仲裁范围未予受理,其于是起诉到法院。请问,法院可以直接受理此案吗?  相似文献   

14.
《中国社会保障》2011,(10):62-63
案例回放《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书面向用人单位提出不愿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于是未给该职工缴纳社保费,但给其他职工都依法缴纳了。后该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矛盾,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否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5.
《中国社会保障》2012,(12):66-66
主持人:我和一些同乡经常被组织到国外从事劳务工作。一直以来有两个问题不太明白,希望能够给予解答。很多劳务公司组织实施外派劳务,感觉比较混乱,请问,随便什么劳务公司都可以组织劳务外派吗?另外,我们一直没有社会保险,现在年龄也不小了,希望能够参加社会保险,劳务公司或者外国雇主有为我们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吗?我们能否举报他们未为我们缴纳社会保险费?  相似文献   

16.
《中国社会保障》2011,(1):62-63
高某的户籍地与工作地不在一个地方,其用人单位没有给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离职时,高某向用人单位提出了社会保险问题。经过协商。用人单位按照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70%对高某作了赔偿,高某放弃向社会保险行政及经办机构投诉的权利,双方“私了”此事。该处理方式是否合法?应如何解决此类问题?  相似文献   

17.
《中国社会保障》2013,(3):62-63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现象较为普遍,其中包括:(1)应缴未缴,如实际工作时间是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但单位只缴纳了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的社保费;(2)未足额缴费,如月工资是6000元,缴费基数仅按2500元计算。社会保险相关部门在获知相关事实后,是否应当责令用人单位补缴,是否应当存在时间限制?  相似文献   

18.
《中国社会保障》2014,(7):54-55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另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两者是否存在矛盾?劳务派遣单位跨统筹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  相似文献   

19.
《中国社会保障》2014,(7):58-58
主持人:我地规定,在没有签订缓缴协议等合法情形下,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断缴6个月以上,停止享受医保待遇。请问,这种情况下断缴的医保费能否补缴?补缴后参保人员要求支付在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怎么办?内蒙古读者谢女士谢女士:《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相似文献   

20.
《中国社会保障》2011,(1):66-66
主持人:我在一家物业公司做保安主管,每天实行标准的8小时工作制,每周六、日休息。我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给我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费。另一家物业公司聘我晚上值班,有突发事件的时候处理事件,没事的时候可以睡觉,绝大多数时候对休息没有影响,该公司也和我签订了劳动合同。前一家物业公司知道了这一情况后,要单方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一个劳动者只能参加一份社会保险,只能建立一个劳动关系。请问其能否这么做?我能否要求后一家公司再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给社会保险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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