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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用卡诈骗是指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盗取他人和银行的货币财产的行为,本文从信用卡诈骗罪的概念入手,对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要件、表现形式,并结合实践对防范信用卡诈骗犯罪问题提出相关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2.
林宇 《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2):47-49
信用卡诈骗犯罪是金融领域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司法实践中如何将信用卡诈骗罪与某些利用信用卡进行犯罪的行为进行清楚地限定,是一个存在较多争议的问题;若能在本罪的犯罪数额、犯罪情节及犯罪主体方面加以完善,相信能对有效打击信用卡诈骗犯罪活动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3.
网络无卡方式信用卡诈骗是随着网络信用卡业务的兴起而出现的一类新型信用卡诈骗行为。这种行为由其法益侵害的严重性,与传统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可比性所决定,应当成立为一种信用卡诈骗犯罪,纳入刑法规制的范畴。但我国刑法第196条有关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定并不能涵括此种行为,因此,笔者建议通过立法完善的方式,在刑法中增设相关规定,以有效地打击此类犯罪。 相似文献
4.
白芳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2)
1997年新刑法中将信用卡诈骗罪纳入刑法典中,信用卡诈骗罪从传统的诈骗罪中分离出来,被单独列为一个新的罪名,这个改变足以体现我国司法对此犯罪行为的重视,也是我国刑法在打击信用卡犯罪的实践中不断完善的体现。本文将对信用卡诈骗罪在法律实践中几个疑难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5.
童云峰 《西部经济管理论坛》2018,29(4):84-90, 96
6.
侯艳芳 《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8,24(1):117-120
在保险诈骗罪频发的犯罪态势下,司法实践中相关疑难问题的解决对遏制犯罪具有现实意义。鉴于法制完善是遏制保险诈骗犯罪的关键性和基础性因素,应从体制上解决保险诈骗罪的主体、罪数以及相关共同犯罪认定等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成云卿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4):58-60
信用卡是一种记载着一定财务内容的金融凭证,具有财产的本质属性,可以成为财产犯罪的对象。抢劫信用卡未使用亦构成抢劫罪,只是抢劫的数额应是信用卡卡片本身,而不是信用卡所记载的财产数额。抢劫信用卡并使用的,无论是当场使用还是事后使用,都应以抢劫罪一罪论处,而不能评价为信用卡诈骗罪,或抢劫罪与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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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在ATM机上利用他人未退出的银行卡取款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违法、犯罪行为,取款额超过5000元的,应以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低于5000元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诈骗公私财物进行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10.
保险诈骗罪的学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 《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2):63-64
保险诈骗罪是刑法新增加的罪名,从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入手,对保险诈骗罪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加以论述;对不同行为方式“犯罪主体”的认定、保险诈骗罪“犯罪着手”的认定、保险诈骗罪“是否存在犯罪未遂”的认定以及保险诈骗罪“罪数形态”的认定等问题做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王仲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1):34-35
诈骗犯罪是一种智能型犯罪,行为人要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交出财物,他首先必须采取有效的欺骗手段。在欺骗手段上采取漠不关心的放任态度是不可能使人上当受骗的。实际上,行为人之所以采取欺骗手段,其目的很明确,就是要使受骗者交出财物的结果,使行为人自己或让第三人占有了这些财物。在我们司法实践中,由于诈骗的动机、目的、手段及后果形式多样,极易与民事欺诈相混淆,本文通过分析个案对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进行区别。 相似文献
12.
段农乾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8(4):34-37
合同诈骗罪,是现行刑法所规定的一个重要的经济犯罪罪名,也是目前司法实践中的常见罪。该罪因其犯罪手段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不仅侵害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且直接或间接地危害了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在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犯罪与经济合同纠纷之间界限往往较为模糊,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为开脱自己的罪责,也千方百计地将自己实施的行为辩解为经济合同纠纷,因此,正确认识合同诈骗罪,区别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在集资诈骗罪认定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不存在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集资诈骗行为;区分本罪既遂与未遂应以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集资款为标准;并具体分析了本罪罪数形态中法条竞合与牵连犯的认定,以及共犯中如何确认犯罪数额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罪名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劲楠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6):49-50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存在着盗窃罪说、诈骗罪说、牵连犯说和区分说等不同认识。因为信用卡不能单独加以使用,我们在涉及盗窃并使用信用卡时,应结合信用卡与身份证、印鉴等配套证件的关系,区别不同情形,分别按盗窃罪和盗窃罪与诈骗罪之间的牵连关系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15.
16.
陈欣芳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2):88-90
电信诈骗犯罪是一种新型的诈骗犯罪形式,因其犯罪风险小、成本低、非法收益高而致发案率急剧上升,严重危害社会公众利益。因此,要从刑事立法上完善对电信诈骗犯罪行为的规定,强化刑事立法的预防功效,从而有效地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保护公民财产,稳定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17.
何全民 《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108-111
合同诈骗罪主观方面犯罪故意的形式只能是直接故意。主张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故意形式也包括间接故意的观点,其主要错误源于没有认清合同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情况,未能理解将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行为方式结合在一起实施的合同诈骗罪客观现象的实质。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网络诈骗犯罪在我国日益严重,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行为人之所以实施网络诈骗犯罪,根源在于各种利益的驱使。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网络诈骗犯罪作为一种社会活动,行为人在进行犯罪活动之前,必然会对将要进行的网络诈骗活动从成本到收益进行全面的衡量,以确定是否实施犯罪。 相似文献
19.
张利兆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2,(1):68-71
国外保险诈骗罪立法有罪名独立式和罪名从属式两种模式,其各有优劣。而从保险诈骗犯罪行为的特殊性、社会危险性和提高人们对保险诈骗罪的鉴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现实需要看,在我国对保险诈骗罪采取罪名独立式的立法模式具有合理性。同时,保险诈骗罪采取法典化与依附式附属刑事法律规范相结合的双轨制立法模式有利于实现保险刑事法律体系的完整与协调。 相似文献
20.
钱叶六 《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2,(6)
区分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应以被害人是否因交付而丧失对财物的控制为标准,而不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控制了财物;仅仅确立诈骗罪既遂的一般标准,尚不能解决具体诈骗案件的既遂与未遂问题。因此需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形,具体认定"失控"之涵义,以便准确地认定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