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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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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此外,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14条的规定.驰名商标无论是否在我国取得注册均是我国商标法保护的特殊商标类型。但是,我国《刑法》第213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仅仅包括他人所有的注册商品商标。然而.从我国近几年发生的假冒商标侵权案件来看.侵权对象不仅包括商品商标.还包括其他类型的商标.并且侵犯其他类型商标权利行为的严重程度不亚于侵犯商品商标权利的行为。因而.假冒注册商标罪只保护注册商品商标权的立法模式的合理性遭到了诸多学者的质疑。本文拟从刑事立法的必要性和谦抑性标准入手.对我国侵犯商标权罪的犯罪对象立法模式进行分析和评价.  相似文献   

2.
2013年《商标法》对于2001年《商标法》进行了多处修改,其中亮点之一即为,强调“使用”在商标侵权案件中的作用,增加了“在先使用不侵权抗辩”及“在先未使用免责抗辩”的规定。这一修订不仅更贴合商标保护的本质,亦在相当程度上解决了实践中的现有分歧。  相似文献   

3.
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具有修法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的特色,《商标法修正案(草案)》针对商标申请程序、商标抢注、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等当前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但对商标法立法宗旨、互联网中的商标使用和侵权以及商标权利与相关权利的冲突等问题关注不够。因此,此次商标法修改应本着国际视野、中国立场,时代步伐、中国现实,战略发展、中国目标的指导思想作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4.
正声音也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成为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新《商标法》的一大亮点。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声音商标申请的法律之门于2014年5月1日打开,工商机关声音商标专用权侵权保护战役亦将开始。一、声音商标的含义及特征声音商标(sound mark),又称音响商标、听觉商标,是指利用声响、单音、多音组成的音阶甚至是音符  相似文献   

5.
正2013年8月修订的《商标法》,于2014年5月1日开始实施。此次修订《商标法》涉及的内容较多,有很多可圈可点之处。笔者认为,最重要的修订在于,一是对于商标使用的强调;二是确立了消费者混淆可能性的商标侵权标准。这两点,无论是对于商标行政部门还是对于法院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事实上,通过商标的使用规范市场竞争关系,进而维护消费者利益,正是商标法律的宗旨所在。一、强调商标使用  相似文献   

6.
《商标法》总则明确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此处的“商标争议”包括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的各种商标评审案件类型: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撤销注册商标复审和注册商标争议裁定。《商标法》第41条规定了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发生争议.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申请的相关事宜。  相似文献   

7.
商标法2012年第三次修改《草案》,对商标注册和使用明确提出了诚实信用的要求,但如果能进一步规定对恶意注册的无效请求可以不受五年时间限制,并对可以在他人注册后继续使用的商标附加善意在先使用的要求,则会更加有利于规范商标的注册和使用行为。此外,商标共存也应纳入修改日程,一方面允许当事人签订共存协议,另一方面防止把长时间的侵权争议处理成商标共存。  相似文献   

8.
加大对假冒商标行为的打击力度是《商标法》第三次修改的一个重要目标。《商标法》第三次修正案通过加强行政执法措施,提高法定赔偿额的最高限额,对恶意侵权实施惩罚性赔偿,加大侵权人的举证义务,完善对侵权行为的界定等,将对注册商标权的保护带来积极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我国《商标法》第15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异议复审及商标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依据《商标法》第15条审结了多起案件,其中涉及到代理人擅自注册被代理人商标的案件较多,本将对代理人擅自注册被代理人商标的情况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0.
正新《商标法》将于2014年5月1日起实施。该法加强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对商标侵权的罚款金额由原法的违法经营额三倍以下罚款,提高为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罚款。商标侵权赔偿额由原法的违法经营额或因侵权所受损失的等额赔偿,变为一至三倍赔偿,将原法中50万元的法定赔偿,提高到300万元以下。新《商标法》的实施努力让山寨名牌由"搭便车"的便利走向"急刹车"的窘境,对名牌企业和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  相似文献   

11.
一、商标评审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机构?《商标法》第2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根据该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立的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的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对商标评审案件进行裁决。二、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哪些类型的评审案件?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下列商标评审案件:1、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2、不服商标局的异议裁…  相似文献   

12.
2008年6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湘莲”商标争议案中.认定“湘莲”为使用在莲子商品上的地理标志,并依据《商标法》第16条的规定撤销了福建省某莲业食品有限公司在莲子等商品上注册的“湘莲及图”商标。这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首次在商标争议案件中认定地理标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由于涉及地理标志的商标争议案件.  相似文献   

13.
文章首先对"反向混淆"的概念进行界定,进而分析我国商标"反向混淆"侵权的目的性、主体性以及后果特征,并指出商标"反向混淆"侵权认定中的两个问题.将商标"反向混淆"明确为新《商标法》中的商标侵权形式之一,并提出了认定商标"反向混淆"侵权的五个因素,以期为我国商标"反向混淆"侵权的认定提供有效参考.  相似文献   

14.
依照《商标法》.商标专用权由注册而产生,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商标战略已成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市场竞争的一个重要手段,企业也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及其它形式广泛宣传自己的商品商标.然而,在市场竞争中,商标违法、侵权行为屡禁不止.仅唐县工商局几年来就查获商标违法侵权案件近百起,从其违法侵权现象看,有三种情况:  相似文献   

15.
笔者在《颜色组合商标的申请与审查》一文中曾指出:仅由一种颜色作为全部要素构成的商标属于单一颜色商标或单色商标.而不属于颜色组合商标。根据2001年第二次修改通过的我国《商标法》第8条关于“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规定.“颜色组合”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是毫无疑问的。  相似文献   

16.
我国《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或者服务商标注册。同时还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这就是说,以什么样的标志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申请人有充分的选择余地和自由。但是,因为《商标法》还规定,只有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能成为注册…  相似文献   

17.
新 《商标法》为加强商标管 理,保障商标使用人的正 当权益,既继承了原商标 法规定的“申请在先原则”、“注册原 则 ”,又增加了一些新规定,作为“ 申 请在先原则”、“注册原则”的例外和 补充。主要有:一是申请注册的商标, 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 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二是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 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 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 响的商标。这些规定,既使商标法与《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相衔接,又增加了商标审查的内容, 不仅包括是否违反禁用条款的审查…  相似文献   

18.
一、侵权的认定问题 从法律的角度讲,侵权商品的鉴定是商标所有人及其委托人。我们自查商标侵权案件中90%以上无法和商标所有人取得联系,取得鉴定证明。没有鉴定证明依据《商标法》处理是不合法的。 二、经济赔偿问题 商标权一旦受到侵犯,商标所有人可以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并要求侵权人赔偿自己所蒙受的经济损失。国家商标局也要求在罚款与赔偿之间应更注重赔偿,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保护权利人利益的原则。然而,赔偿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围,是司法解决的问题,由行政执法解决赔偿问题难度很大。在实践中我们多采取协议赔偿的办法,但是由于侵权案件一般都是由商标所有人投诉的,双方  相似文献   

19.
正《商标法》修正案于2013年8月30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对商标违法行为规定的变化、对基层工商执法的影响、基层工商部门及执法人员的应对之策等问题都值得研究。一、新《商标法》对商标违法行为规定的变化(一)违法类型更多样,行为定性更明确1.新增部分违法行为。新《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增加了将驰名商标用作宣传的罚则,对于违反第十四条  相似文献   

20.
2004年,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裁决了“惠爾康”商标争议案.这是自2001年12月1日《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以来,商评委认定与保护驰名商标的初次实践.“惠尔康”商标是国家工商总局通过商标确权程序认定的第一件未注册驰名商标。“惠爾康”商标争议也是笔者在商标评审工作中具体承办的案情比较复杂、涉及法律问题较多、具有典型性、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之一。[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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