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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土地规模经营意愿影响因素实证研究——基于长江中下游区域的调查分析 总被引:12,自引:1,他引:11
研究目的确定农民是否有土地规模经营意愿;影响其规模经营意愿的因素有哪些.研究方法访谈调查法、因果分析法和Multinomial Logistic方法.研究结果有近40%的农民具有土地规模经营意愿,但其余部分农民并没有这方面欲望.研究结论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当地农民的土地规模经营意愿;农业经营者老龄化现象是导致规模经营意愿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农业比较收益低下是农民规模经营意愿低的最根本动因;就业和收入来源的多元化弱化了农民规模经营意愿;不断增加的农业生产流动资本投入成为激励农民规模经营意愿的重要因素.虽然相对开放的土地流转制度对农民规模经营意愿具有很大促进作用,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并不希望改变当前的土地规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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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江苏等沿海地区的广大农民在积极发展专业合作社的同时,大胆探索发展股份合作社,形成多类型合作社共同发展的生动局面,有力地培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民增收。一、农民股份合作社的主要形式(一)农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资金入股设立农地股份合作社,分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效益。农地股份合作社具体又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内股外租型的农地股份合作社,即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农地股份合作社,将承包地集中流转起来,统一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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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规模经营水平,促进农田增效、农业增产、集体增收和农民致富,山东省平度市围绕土地规模化经营,以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三大抓手,扎实开展了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系列工作,有序稳妥推进了“小田”变“大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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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有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也一直是中央在进行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和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的主要政策导向。但是中国的农业规模经营,尤其是以土地租赁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流转型规模经营存在很多问题:一方面,土地流转没有改变中国土地小规模经营的现状,另一方面租地的规模经营主体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负面经济效应。这就表明,中国要在小农户的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走以土地租赁为主的土地流转型规模经营的道路是行不通的。把农民组织起来,进一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才是中国发展现代农业的唯一出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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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分析龙州县“小块并大块”成功的基本经验,为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制度、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供借鉴。研究方法:通过实地走访、座谈、归纳总结做法及经验,对比现行制度,提出改进完善农村土地整治的建议。研究结果:龙州县开展“结对并地”进而“小块并大块”后,有利于农业机械化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规模经营,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建议进一步改革完善土地整治模式,建立适应农业现代化、经营规模化发展需求的多元化项目选择机制,完善与群众及基层组织主体地位相适应的的项目组织模式,建立面向广大农村农民的普惠制资金安排方式,完善与中国耕地利用基本国情相适应的多层次的工程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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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尺度:效率抑或收入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效率和收入是确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两个尺度,效率尺度以规模经营农户获取最大规模收益为目标衡量和确定土地经营的适度规模,而收入尺度则以规模经营农户获取与城镇居民(或打工农户)同等的收入为目标衡量和确定土地经营的适度规模。就中国国情而论,收入尺度才是可行的选择,有利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利于现代农业的建设,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公平分配。从中国国情出发,在规模经营政策制定中,必须对坚持家庭经营制度、规模经营速度及区域差异性、土地经营权公平分配等问题进行综合考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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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农业规模经营,首先必须在理论上深入探讨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层次,并根据我国国情选择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道路。 (一) 规模经营发展的层次性及相应的发展类型 农业中实行规模经营是以土地的经营数量不断增加为标志的。但在这一过程中,因受生产力水平的制约及规模经济主体目标的差异,将使规模经营的发展呈现一定的层次性,并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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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的职业农民培训模式分为东亚、西欧和北美三种:东亚模式是指适应于人均耕地面积少、难形成较大土地规模经营的农业生产特点,以政府为主导,以国家立法为保障,以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培训主体对农民进行多层次、多方向、多目标的教育培训;西欧模式是指体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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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而不是政府。土地流不流转,怎么流转,应该由农民说了算,任何人都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指出,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这是因为流转过程中的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成败,否则,因为土地问题而导致的农民群体的不满与抗争将会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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