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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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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戴芳芳 《时代经贸》2012,(16):32-33
本文从分析劳务派遣的三方关系入手,分析劳务派遣中雇用和使用分离的三方两地现象,得出劳务派遣制度最大的引诱在于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义务脱节的问题。本文继续分析了造成这种脱节的原因在于制度运行的环境使得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但认为对劳务派遣在存在缺陷的同时也有现实的存在必要性,因此对其问题应视为发展中的问题来对待,从而应针对其缺陷进行补救,因此本文最后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相似文献   

2.
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对当前我国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保障现状进行了分析.认为目前劳务派遣在我国存在“三方关系”责任不明确,劳务派遣员工权益受损;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劳务派遣员工处于“二等公民”地位;民主政治权利难以保障,缺少单位参与话语权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文章从政策立法的硬性保障、柔性激励机制和发挥工会作用三个方面,提出了保障劳务派遣员工权益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作为法律规定的用工形式之一,劳务派遣当前越来越受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的关注.由于劳务派遣涉及三方主体,存在三重法律关系,比直接用工更加复杂难懂,所以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理论界与实务界关于劳务派遣的争论一直没有平息.其中一个广受争议的话题就是,劳务派遣中的"三期"问题,即劳动合同期、劳务派遣期以及试用期.本文将以<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为依托,就劳务派遣中的"三期"问题进行探讨分析.  相似文献   

4.
鲍立刚 《生产力研究》2012,(3):220-222,238
文章从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区分、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员工的争议、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员工的是非等三个方面,分析我国劳务派遣用工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争议,并提出相应的见解或建议。  相似文献   

5.
徐磊 《经济师》2009,(10):205-206
劳务派遣法律关系涉及用人单位、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三方法律主体。由于劳务派遣的特殊性,实践中发生劳动纠纷时,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往往相互推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充分的保护。2007年6月29日通过的《劳动合同法》专章对劳务派遣等问题进行了规制,对劳务派遣企业的资质、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协议、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间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承担等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利益机制的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劳务派遣制度的构建促使各主体的利益得到合理的实现,利益关系达到合法并合理的相对平衡,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相似文献   

6.
目前,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人力资源管理当中一种新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工日渐重要。这种用工方式,是由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三方共同组成的。这造成了劳动力的雇佣与使用相分离,在工作上,各方要处理的关系相对要复杂,即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关系,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在接收劳务派遣工的企业作为用工方,虽然能够满足企业对于员工的需求量,缓解企业的工作压力,但由于劳务派遣工的特殊性,在对劳务派遣工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出现了不少问题,从而对企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文章围绕人力资源管理中劳务派遣工用工形式的必要性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完善劳动派遣工用工的策略。  相似文献   

7.
宋绍成 《经济论坛》2011,(12):176-179
《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专章专节的形式对劳务派遣进行限制和规范.但在关于劳务派遣市场准入、劳务派遣范围、同工同酬及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责任分担等方面存在不足,本文针对这些不足,提出完善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三法一例下劳务派遣制度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敦岳 《经济论坛》2010,(11):55-58
随着我国2007年劳动领域三法一例的出台,劳务派遣制度首次被法制化,它是我国劳动法制的一大进步。但是,经过三年的实践,我国围绕劳务派遣发生的纠纷依然比较频繁,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时常受到损害。本文通过分析三法一例规定下的劳务派遣制度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劳务派遣制度提出对策。  相似文献   

9.
本文针对我国劳务派遣业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原因,并指出从提高劳务派遣单位资质、提供保护派遣员工的劳动权益的法律保障、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管理和稽查力度等方面有效规制劳务派遣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劳务派遣堪称非典型劳动关系的典型代表.在我国,劳务派遣的孕育、发展有其独特的逻辑脉象,劳务派遣在发展实践中显示出真假面相相间、利弊结果皆存之复杂样态.劳务派遣与典型、传统的劳动关系之显著区别在于基于雇佣与使用离分的转变:由一份契约、两方主体到两份契约、三方主体的转变.劳务派遣承载着消弭传统雇佣模式下诸多待解决问题之使命,但在实践中,各种假劳务派遣现象层出不穷,其是雇主以合法形式掩盖规避法律目的的行为.劳动正义的实质是一种价值规范的概念,劳动正义旨在解决人作为劳动主体如何在劳动中依据劳动而得其应“所得”而进行的制度安排.就实现劳动正义而言,可分为三种路径,即劳动正义实现的内发型进路、外发型进路及混合型进路.  相似文献   

11.
关于劳务派遣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劳务经济模式,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在我国发展迅速。由于缺乏法律规范,劳务派遣这种经济模式存在着缺乏经营合法和业务规范性等问题。要使劳务派遣在我国健康有序的发展,必须将其尽快立法。本文拟从劳务派遣存在的法律问题,对劳务派遣立法应明确的问题谈点看法。  相似文献   

12.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务派遣制度,填补了我国法律的空白,但是其未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制度下的雇主及其责任承担问题。作者从几年的人力资源工作中提取经验,并结合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制度,分别从"传统劳动关系职能分割"、"劳务派遣双重法律关系学说"及"我国现行法律漏洞"等三方面,论证了我国劳务派遣制度下雇主应为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双重准雇主"形式,二者根据其责任的不同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3.
劳务派遣制度的终结——评《劳动合同法》第92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薛宁 《经济论坛》2009,(24):137-139
本文认为,《劳动合同法》第92条会使用工单位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也要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使企业不敢使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劳务派遣制度名存实亡。故该条没有法理依据,不仅解决不了现存问题,反而会引发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所以,应将该条修改为,如果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共同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4.
社会交换理论下的劳务派遣员工绩效形成机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转型经济下的中国,为了在劳动力成本和工作效率之间达成动态平衡,劳务派遣在各类组织中广泛运用。劳务派遣涉及到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以及派遣员工三方,这对传统的基于员工与组织的双边雇佣关系管理带来挑战,继而影响员工绩效。该文分析了中国情境下劳务派遣的内涵与外延,回顾了现有关于劳务派遣员工绩效的研究理论框架及相关实证研究结论,并基于社会交换理论,提出双元组织支持及双元组织承诺对劳务派遣员工绩效的影响机理模型。  相似文献   

15.
浅谈劳务派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合同法》作为我国第一部规范劳务派遣的法律,对理顺我国尚处于混乱状态的劳务派遣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劳务派遣单位将显著减少的预期相反,劳务派遣单位却仍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就带来了与劳动者、用工单位存在大量问题,如何解决好在劳务派遣中出现的问题就成为当务之急。文章结合《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理解和分析劳务派遣的内涵,劳务派遣的现状和问题,以及劳务派遣的发展趋势。有利于调整自身企业运作战略,充分有效地利用我国体力劳动者富余的资源优势,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务派遣市场,推进我国劳务派遣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相似文献   

16.
目前,我国劳务派遣行业尚未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规范我国劳务派遣行业,有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人力资本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因此,应总结国内外规范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成功经验,加以宣传和推广;细化各项政策措施,调动劳务派遣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劳务派遣行业的监管并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资质要求,以促使其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相似文献   

17.
在劳务派遣制度蓬勃发展的背景之下,被派遣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甚至成为不少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制度的主要原因。为了在不断利用与发展劳务派遣制度的同时,实现同工同权,同工同酬的目标,有关部门需要通过明确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的连带责任、灵活运用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和明确派遣单位的法律义务、加重派遣单位法律责任等方面破解被派遣劳动者同工不同酬的法律难题。  相似文献   

18.
浅议劳务派遣用工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成熟以及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度推进,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成为了我国劳务经济中发展较快的一种新模式.文章通过分析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建议,为企业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提供了参考.  相似文献   

19.
《劳动合同法》第一次从法律层面肯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合法性,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针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特殊性,《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做出了有别于传统劳动关系的特别立法规制.本文认为,《劳动合同法》在调整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方面,在有关劳动合同试用期的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适用、惩罚性民事责任主体的范围、被派遣劳动者单方面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方面,仍然存在不足,应当进行补充立法完善,以更好地规制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20.
章燕冰 《经贸实践》2009,(12):64-65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的用工体系,突破了常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直接建立雇佣关系的一般用工模式,引入了派遣机构即第三方。劳务派遣的发展不但有助于安置下岗职工、解决我国的就业难问题,促进我国境外就业,还有利于用工单位降低管理费用、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由于劳务派遣用工体系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我国的劳务派遣起步较晚,与欧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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