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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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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持人:国家开始实行生育二孩政策。参加生育保险后,在生育第二胎时,能否享受生育津贴?宁夏读者王女士王女士:《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第五十六条规定,  相似文献   

2.
《中国社会保障》2012,(1):62-63
案例回放与此前地方生育保险政策多规定,只有符合计划生育的分娩(流产)才能享受生育津贴不同,《社会保险法》对此未作明确限定。其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那么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能否享受生育津贴?  相似文献   

3.
《中国社会保障》2012,(7):62-63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贽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生育享受产假”等情形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目前有些地方的生育保险待遇中尚没有“生育津贴”这一项目,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在2011年7月1日以后,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的,能否直接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主张生育津贴?  相似文献   

4.
《中国社会保障》2012,(11):64-64
主持人:《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中的职工未就业配偶有没有户口的限制?  相似文献   

5.
《中国社会保障》2012,(7):65-65
主持人:我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全部参加了生育保险,单位依法为他们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女职工生育后依法享受了生育保险津贴。有的女职工工资较高,超过了生育津贴,便要求单位补足工资和生育津贴的差额。请问她们的这种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时,单位能否停发工资?相似的是,对于工伤职工,其享受伤残津贴后,用人单位无需再发放工资或补足工资与伤残津贴的差额。生育保险是否也应当这样?  相似文献   

6.
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及多轮研讨,《生育保险办法》颁布在即,生育津贴计发办法将全面统一推行。为了解生育津贴实施现状及其效果,本刊记者赴天津等地进行了调查……"幸运赶上新标准"谈起生育保险,天津市外国企业专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外企服务公司)福利保障中心的王珺直称很幸运,"幸运赶上了生育津贴新标准的实施"。王珺2012年5月6日顺产一女。根据天津市生育保险支付标准,产前检查最高支付限额为1100元,自然  相似文献   

7.
我国关于生育津贴的现有规定,以及《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生育津贴的规范比较粗疏。仅从法律规范的明晰性来看,仍存在不足,在法律适用中不免滋生争议,甚至有可能损及被保险人权益。因而,《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需进一步细化与完善。规范过于粗疏我国有关生育津贴的规范,主要规定在《社会保险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其中,《社会保险法》  相似文献   

8.
生育津贴究竟该由用人单位代为发放还是该尽快走向社会化发放,作为亲历过两种不同模式的工作人员,笔者有着很现实的体会。 笔者所在的山东省青岛市1995年出台了《青岛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办法规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拨付给企业,再由企业给生育职工报销诊疗费和支付生育津贴。  相似文献   

9.
生育保险怎么报销,生育津贴怎么领,这些你都知道吗?二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辞职了,生育保险还能用吗?眼下生育政策放开了,很多家庭都迎来了二宝。不过,生育保险怎么报销,生育津贴怎么领,这些你都知道吗?二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辞职了,生育保险还能用吗?对这些问题,很多人更是一头雾水吧?  相似文献   

10.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主体部分,比如天津市的生育津贴支出占到全部生育保险支出的65%—75%。生育津贴主要包括产假津贴,即在法定生育休假期内对参保受益人工资损失的经济补偿,俗称"产假工资"。从理论上来说,生育津贴还应该包括家属生育津贴,即对生育保险对象没有工作的家属(如妻子)的生育费用给予补贴,以及  相似文献   

11.
《中国社会保障》2012,(10):60-6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现在很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种类繁多,如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过节费、井下津贴、午餐津贴、购房补贴、劳保用品等。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期间,这些工资福利,哪些是应当继续享受的,哪些不应当享受?  相似文献   

12.
《中国社会保障》2009,(12):65-65
主持人: 我局在查访中发现,个别享受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人员(既有工伤的,也有非工伤的)在其他单位享受了养老金,遂依据《劳动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停发她们的遗属待遇,并要求其返还重复享受的遗属待遇。她们不服,  相似文献   

13.
《中国社会保障》2012,(7):67-67
主持人:我丈夫是在企业工作,随所在单位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我本人是家庭妇女,没有工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我现已怀孕5个月了,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请问,我生孩子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湖南省读者朱女士  相似文献   

14.
“以生育津贴社会化发放和生育医疗费用实行社会统筹为目标,加快推进生育保险制度建设”是劳动保障部关于协同推进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工作的要求。具体到生育津贴发放的操作层面,不同统筹地区呈现出用人单位代为发放和社会化发放两种不同模式。在哪种模式更符合实际的讨论中,本刊特将观点不同的两篇稿件摆放在一起,供读者交流和研究。  相似文献   

15.
《中国社会保障》2011,(1):65-65
主持人:我企业有一名工伤职工,2008年发生的工伤,为六级伤残,不工作,由企业支付伤残津贴。今年我企业给职工普遍增加了工资,该工伤职工也要求按照工资增长比例给其提高伤残津贴。由于在岗职工增加工资中有一块是绩效工资,该工伤职工不在岗不应当享受绩效工资,因此是否给其调整伤残津贴以及如何调整,我们感到比较棘手。请主持人予以解答。  相似文献   

16.
随着我国“单独二孩”政策的放开,湖北省保康县符合《襄阳市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且参加该县生育保险生第二胎的职工,从2014年3月起均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保康县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确认第二胎怀孕后,到该县医保局申报备案,并选择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分娩。  相似文献   

17.
《中国社会保障》2011,(9):66-66
主持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农村户籍劳动者在达到60周岁开始享受新农保养老金时,用人单位能否依据该条款与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劳动者可能仅仅享受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  相似文献   

18.
《中国社会保障》2013,(10):65-65
主持人:我是一家餐饮公司的厨师,实行标准工时制。我的正常月工资为3500元。公司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载明,加班工资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各种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有人认为劳动合同的这一约定合法。请问该约定是否合法,应以何标准计算我的加班工资?  相似文献   

19.
《中国社会保障》2011,(9):62-63
案例回放某职工在户籍所在地农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时他又在外地城镇工作并随用人单位一同参加了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其后,该职工因病住院并发生了大额医疗费用。他是否可以同时享受新农合和职工医保待遇?  相似文献   

20.
《中国社会保障》2013,(1):56-57
案例回放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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