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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主持人:《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相似文献   

2.
《中国社会保障》2014,(3):52-53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滞纳金的起算点为何?  相似文献   

3.
《中国社会保障》2014,(7):58-58
主持人:我地规定,在没有签订缓缴协议等合法情形下,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断缴6个月以上,停止享受医保待遇。请问,这种情况下断缴的医保费能否补缴?补缴后参保人员要求支付在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怎么办?内蒙古读者谢女士谢女士:《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相似文献   

4.
程辉 《税收征纳》2013,(3):15-17
《行政强制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后,其关于滞纳金的规定与《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导致税收滞纳金的加收存在分歧和困惑。一、《税收征管法》和《行政强制法》中滞纳金差别比较(一)产生条件不同。《税收征管法》规定加收滞纳金的条件是两个:一是行政相对人产生了纳税义务;二是超过了法律法规或者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行政强制法》规定加收滞纳金的条件也是两个:一个是  相似文献   

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一、关于税务文书的填开当纳税人既有增值税留抵税额,又欠缴增值税而需要抵减的,应由县(含)以上税务机关填开《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式样见附件)一式两份,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各一份。二、关于抵减金额的确定抵减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抵缴的欠税包含呆账税金及欠税滞纳金。确定实际抵减金额时,按填开《通知书》的日期作为截止期,计算欠缴税款的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应缴未缴滞纳金余额加欠税余…  相似文献   

6.
孙隆英 《涉外税务》2006,(12):143-144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滞纳税款加收滞纳金的期间和比例,即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相似文献   

7.
工业企业加收滞纳金的帐务处理湖北省罗田县税务局瞿德和,瞿寿鹏新颁布的《税收征管法》改变了加收滞纳金政策:一是降低了加收率,由原5‰降为2‰;二是扩大了加收范围(即不按期申报纳税的,逃避纳税责令限期缴纳仍未缴纳的,经税务机关同意延期缴纳的);三是正式确...  相似文献   

8.
王新 《新疆税务》2001,(11):20-20
新的《税收征管法》从2001年5月1日起实施后,滞纳金加收率由千分之二调整为万分之五,滞纳金的所属期就要分段计征,2001年4月30日前的部分按照千分之二计算,从2001年5月1日起按照万分之五计算。由此对清理欠税和查补偷骗抗税行为加收的滞纳金产生了新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加收滞纳金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主要目的是保障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更好地规范税收征管。目前,各地对税款征收都非常重视,但对加收滞纳金方面却不是怎么到位,甚至有所松驰,值得引起我们重视。[第一段]  相似文献   

10.
《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但税法中又有一些例外规定。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些特殊规定可以预防和化解征纳双方因为滞纳金加收问题而引发的税收争议。  相似文献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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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保障》2012,(5):64-67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费应否征收滞纳金主持人:我是一名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养老保险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我对滞纳金的征收问题感到困惑。请问:个人在个人窗口缴费期间(指的是自由职业者没上过班,或者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正处于失业并未就业时,以个人身份进行的缴费)断保,需要以20%的缴费比例由个人承担全部补缴费用,那么补缴的金额需要缴纳滞纳金吗?《社会保险法》等都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只有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时欠缴的,在补缴的同时还应当缴纳滞纳金。  相似文献   

12.
目前,山东省郯城县对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开出“五条禁令”。该县将于年底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凡完不成社会保险费缴纳任务的参保单位一律不能参加各类评先树优;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不得推荐、当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授予“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不得被批准晋级、晋职和获得年度奖励;不得办理提拔、调动或出国考察手续;不得更换新的车辆和装修装饰办公场所;并自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相似文献   

13.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收管理法》在加收滞纳金的规定方面与原来税收征管法相比,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大幅度降低了滞纳金的加收率;二是规定了追征税款、滞纳金的时限;三是在5个方面增加了加收滞纳金的法律条款。  相似文献   

14.
关于《工业企业加收滞纳金的帐务处理》一文的商榷邢晓瑞贵刊1994年第5期刊登的《工业企业加收滞纳金的帐务处理》一文,笔者有不同看法,愿与作者、读者共同商榷。滞纳金是指企业因滞纳税款而由税务机关作出的一种惩罚措施。该文提出滞纳金应随同各税在加收时根据税...  相似文献   

15.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在税务检查中,只要发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就必然要对少缴纳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因此,滞纳金在税务检查中成为经常要遇到的问题,也是一个争议的焦点问题。  相似文献   

16.
陈岚 《湖南地税》2005,(4):46-46
对于各类税款的滞纳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但对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如果发生滞纳行为,是否应当加收滞纳金,我省则缺少明确的规定。从现在的基层操作来看。  相似文献   

17.
咨询服务台     
《税收征纳》2012,(7):30-31
●纳税人因预缴税款小于实际申报应纳税额的补税,是否应当加收滞纳金?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申报预缴税款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53号)中的下列规定,一、《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但要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预缴税款之后,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款结算的,  相似文献   

18.
什么是税款滞纳金?怎样正确计算税款滞纳金?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8]291号文件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滞纳金不是处罚,而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占用国家税金而应缴纳的一种朴偿。只要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均应当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2001年5月1日前为2‰)的滞纳金。然而,在近期财政部组织的交通运输、城市公用、农产品加工业  相似文献   

20.
为了保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定期限履行纳税义务,新《征管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对纳税人末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新《征管法》将滞纳金征收比例由原来的千分之二降为万分之五,相当于从年利率73%降为18.25%,降低了7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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