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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某县房管处询问两个房屋登记业务问题:1、我县有一部分产权人在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后,在可以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时,申请人并不前来领取证书,有的时间已有数年。因此,登记材料迟迟无法归档,造成发证窗口资料大量积压,也影响了税费的征收。这应该如何处理?2、有农民在承包的土地上  相似文献   

2.
一、租赁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承租土地)并在地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后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的情况越来越多。而房屋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却因缺少相应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等依据而担心办理了承租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会涉及到土地的抵押、转让以及土地收回等问题,大多持谨慎的态度或不予受理。这显然不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且有不作为的嫌疑。  相似文献   

3.
《中国房地产》2005,(6):35-36
80、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设定了抵押以后,在该土地上开始建造房屋,房屋建成后当事人申请权属登记,但此时土地使用权尚在抵押状态。问:该房屋在办理权属登记时是否要注明限制转移?如该房屋所有权人将此房屋设定抵押,但他项权利人不同意应怎样处理?  相似文献   

4.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加强不动产权属登记的公示力度,以保障房屋交易安全,维护房屋交易秩序,保护房屋权利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此,各地房管部门纷纷将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系统建设纳入工作日程,不断丰富查询手段,提高查询效率。《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规定,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包括原始登记凭证和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房屋原始登记凭证包括房屋权利登记申请表,房屋权利设立、变更、转移、消灭或限制的具体依据,以及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相似文献   

5.
在实际工作中,笔遇到了这样一则案例:甲有处私房卖与了乙,双方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了转移登记手续。乙领到了该房的所有权证后,又将该房抵押与丙。丙基于对房屋所有权证表征权利的信赖,同意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与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因存在重大暇疵而被人民法院裁定无效。根据合同法五十八条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的规定,乙取得甲所有的房屋无合法依据,应将房屋返还与甲。因此,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注销乙的所有权证,丙将丧失对该房的抵押权。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容忽视我国实行的是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丙信赖房屋权属登记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证书表征权书表征权利的真实性而为交易,结果其利益仍然遭受不测之损害,对丙显然不公。笔认为,有必要对我国房屋权属登记制度进行反思和检计。  相似文献   

6.
按照我国现行有关房屋权属登记的法规,公告作为房屋权属登记中的一个程序,其采用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授权登记机关根据登记工作的实际情况选用,即《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第25条“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送达当事人,并收回原发放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原房屋权属证书作废”;第36条“以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由登记机关收回其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其房屋权属证书作废,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相似文献   

7.
房屋权属登记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房屋作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资料,由于其价值量大,同时具有了财产的性质。我国《宪法》和《物权法》都规定了要保护公民私有合法财产,房屋权属登记是实现这一规定的重要手段。我国基本上建立起了房屋权属登记的制度体系,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问题。此篇论文从房屋权属的界定入手,了解我国当前的房屋权属登记制度,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能的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平度市房地产交易监理所狠抓规范化管理.坚持优质服务.不断完善房产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手段.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推动了全市房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现代化。先后多次被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平度市政府和平度建设系统评为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2003年通过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单位考核.2006年底被国家建设部认定为“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  相似文献   

9.
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涉及千家万户,把这项工作做好,让百姓满意是地房权属登记部门应尽之贵。为保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笔者对地方权属登记“收审合一“相关情况提供出一些思考和建议,仅仅供同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据调查,目前全国各地农村房屋权属管理工作发展很不平衡,地区间差异较大。总体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尚未开展农村房屋权属登记工作;二是参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对农房实施权属管理,但没有固定的登记标准和工作流程;三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了本地区的农村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1.
张丽艳 《价值工程》2010,29(30):106-107
依据《物权法》制定的《房屋登记办法》,相比其之前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在立法宗旨、立法原则、房屋登记类型等方面开拓创新,与时俱进,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本文主要通过《房屋登记办法》与《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比较,弄清二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并以此为切入点,深入探析现代房屋登记制度的内在规律,便于更好地履行房屋登记职责。  相似文献   

12.
正房地产权属档案资料是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和重要依据,是城市建设档案的组成部分。天津房地产权属管理经历了房地产清查换证阶段、房地产登记统一管理阶段、房屋登记管理阶段、房地合并后统一管理阶段。房地产登记资料丰富完整,档案保管、利用手段先进,历史资料具有文物价值,能够充分反映本市在房屋和土地方面的历史变迁和发展脉络。2002年,为促进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开放利用,笔者主持制定档  相似文献   

13.
一、指纹识别技术在房屋权属登记系统中的作用 近年来,全国各地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针对日益增多的房屋权属登记纠纷,投入了大量的精力来制定防范措施、强化登记职能。尽管如此,涉及到权属转移和抵押的欺诈行为仍时有发生,不仅严重地破坏了登记部门正常的业务秩序,而且严重侵犯了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这种情况下,预防登记欺诈、及时遏制欺诈行为的发生,已成为房屋权属登记部门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相似文献   

14.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记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记;二是城市规划区外乡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记。我县自1988年开展房屋权属登记工作以来,一直以县城和建制镇规划区内房屋为登记工作重点,登记范围没有明确区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是在登记收件时,根据不同情况,收取不同资料,登记工作一直较为顺利,  相似文献   

15.
当前,各地都出现了一些房屋权属登记行政败诉案件。通过对一些城市行政败诉案件的剖析,我们发现,当前房屋权属登记的行政败诉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相似文献   

16.
一、关于“房屋翻建”的理解问题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1997年10月27日建设部第57号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后以建设部令第99号重新发布,以下简称《办法》),第二章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房屋翻建的,应申请变更登记。个别地方权属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房屋翻建”的理解存在误区,将城市私房的拆除重建也认定为房屋翻建,在权属登记分类时将其归入变更登记一类,这种作法显然不妥。《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条文释义》(以下简称《条文释义》)中,对变更登记有明确的解释:“是指房屋权利人因法定名称改变,或者房屋状况发生变化而进…  相似文献   

17.
扬州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下称“中心”)是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是市政府行政办事服务中心的分中心。近年来,中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宗旨,以“建文明单位、创一流窗口”为目标,  相似文献   

18.
在房屋拆迁工作中,我们往往会遇到被拆迁的房屋没有进行产权登记,存在着和房屋权属登记的结构、面积与实际不相符合等问题,还有部分房屋产权登记的记录不齐全,缺少建筑年代、使用性质,房改房登记的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等情况,这些都给房屋拆迁补偿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使房屋所有权人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正确处理房屋拆迁补偿与权属登记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就自己在实际工作中的感受谈几点粗浅认识。一、正确理解房屋拆迁工作中的各项业务与产权登记的联系在一个城市的房屋总登记后,新增加的房屋必须办理初…  相似文献   

19.
房屋劈分是指房屋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的方式将房屋权属分割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房屋析产是指共有房产分割为各自所有的房产的行为。目前国家及我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法规和政策对房屋分割出售、劈分析产均规定得较为笼统。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转移登记。因此,当事人因劈分析产导致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应当到房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相似文献   

20.
审查房屋的权利归属,主要以谁投资谁拥有所有权为原则,而投资的书证或者说其原始凭证,从房屋的申请报建到入住使用,每一个须经审核的环节基本上都下发有正式的文件,这些文件少则几项,多则十几项甚至数十项。如果确权工作逐一审查这些文件,必然会提高确权的时间成本,与行政管理所主张的效率原则相违背。因此,《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关于印发〈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初始登记的必收件主要有以下几项: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或土地来源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关于房屋竣工验收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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