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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市场化改革对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影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分析土地市场化改革对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影响作用,为推进土地市场化改革、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提供参考。研究方法:面板数据GLS模型。研究结果:土地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提高了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研究结论:(1)土地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对建设用地集约利用都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并且在纳入其他影响因素后,依然具有较强的稳健性;(2)土地一级市场目前对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影响明显大于土地二级市场;(3)土地市场化改革提高了土地市场化总体水平,也提高了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两者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并具有较强的稳健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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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管理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这样的问题:土地市场准入门槛越来越高,但土地市场退出机制尚未建立,低效用地主体不能自动退出市场,市、县政府过多运用土地处置权进行土地重新配置,致使土地重新配置效率不高。笔者认为,从长远来看,政府应当尽快转换角色,让位给市场。放开土地二级市场国有土地配置方式,包括市、县政府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回等,以及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前者属于一级市场,后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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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政府更多的是关注土地一级市场,而对巨大的存量用地市场关注不够●激活二级市场,可以鼓励社会资本有序追加到存量土地开发上今年3月,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对落实节约优先战略,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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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土地信托制度促进农村建设用地合理流转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建设用地必须转为国有以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转”,是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根据这个法律规定,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农民不再需要使用的宅基地,都不能进入土地二级市场进行使用权的流转,农村集体和农民也不能以土地投入建设,不能获得土地开发建设的合法收益。在土地没有转为国有之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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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用地在国家级规划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实践中却被建设用地等挤占。在我国土地市场发展和细分化中,生态用地市场缺失。文章认为创建生态用地市场,能够促进土地供给侧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政府提出的对策建议主要有:落实生态用地,严格实施用途管制;出让国有一般生态用地使用权;指导和规范集体所有一般生态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激励和培养生态用地使用权的需求者;完善和实施生态补偿制度,实施土地发展权制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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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集体建设用地有形市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地市场作为要素市场之一,加快发展和完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自 199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有土地市场经过 1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城乡结合部土地隐形交易大量存在的事实告诉我们,发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十分关键,也是推动国有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建设用地有偿流转 减少占用新增土地 长期以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允许进入市场,市场发育不完善、不健全,与国有土地市场相比,显得相对滞后。但只要存在土地级差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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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资源资产与市场研究室协办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2,15(6):21-24
我国土地市场的特点 我国现阶段的土地市场大致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国有土地市场日趋规范,集体土地市场开始试点运行.我国土地市场运作对象是土地使用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化运作已经日益规范,形成了比较规范的土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出资)等已成为法定有偿使用方式,招标拍卖出让广泛应用,协议出让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化配置的范围不断扩大,土地有形市场建设进展较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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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市场也在不断完善。在对我国土地出让市场现状进行分析之后,选用北京市土地一级市场作为实证案例,利用计量回归结果分析北京市一级市场中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建立土地储备机制和透明的集体用地流转市场,适时修正北京市基准地价体系等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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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集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为一体,在互联网环境下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探矿权和采矿权出让和转让,是宁夏唯一的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平台,既是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省一级试点,也是矿业权网上交易试点。其改变了宁夏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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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市场包括农用地市场和非农用地市场。农用地市场即农用土地的使用权流转市场,国家法律已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有偿转让,在2002年颁布、2003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也明确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就是一种交易行为即市场行为。非农用地市场是指农村集体土地用于农业以外的建设用途的土地市场。这里主要谈一下农村非农用地市场建设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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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核心提示近年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愈发呈现其生命力,但其交易规则不健全等问题已经影响了土地二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文通过实地调研,梳理了土地二级市场现状,剖析了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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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设离不开土地资源这个重要载体,需要土地、资金等保障和支撑。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所存在的内在障碍,恰恰正是新农村建设普遍遇到的突出矛盾。虽然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但流转仍呈现了相当的规模。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由于在法律政策上未得到明确的认同.缺乏合理的规制,容易滋生土地纠纷,因此将农村非农建设用地纳入市场规范流转势在必行。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展对创新非农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研究,对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提出若干设想和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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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多主体利益均衡的建设用地制度框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城市土地二级市场已经完全放开,但一级市场仍由政府垄断,农业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均无法直接进入土地市场,而政府主导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格局又没有很好地理顺农民、政府、企业之间的关系,所以不仅征地拆迁补偿造成的矛盾与冲突屡屡发生,而且导致城市建设用地供应紧张与农村建设用地闲置并存。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应进一步明确土地权利权属,并通过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及税收调节机制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格局进行调整,构建农民、政府、企业各主体之间利益均衡的建设用地制度框架,使建设用地制度成为推动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动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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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要分清主客体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一直是备受各界关注的话题,但理论上有许多问题尚未厘清。本文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主体、客体及收益分配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和思考,认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应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者之间的转移,流转的主体应是土地的使用者而非土地的所有者,流转的客体应是存量建设用地而非规划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收益分配关系的主体应是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和国家,而非各级地方政府。一些观点对现时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讨论不无启发。作者指出当前流转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很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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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必然会在市场上流转,形成土地二级市场.土地二级市场对繁荣土地市场,优化重组土地资源配置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如不加以规范管理,土地二级市场无序发展就会冲击土地一级市场,影响土地市场健康发展,导致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扰乱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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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大量非农建设用地都在自发流转,集体土地市场客观上已经形成,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没有建立起来,致使国家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受到严重影响,耕地保护受到严重威胁,国家、集体以及农民个人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因此,本文认为,构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当前土地管理理论和实践中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