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因金融科技在我国社会进步新形势下发展势头的逐渐猛烈,促进领域创新升级、改革的同时,也为投资者带来了合法权益维护的威胁冲击.所以,随领域发展大趋向,调整、完善权益保护法律机制应成为领域重点聚焦的热门课题.现阶段,保护投身于证券领域投资群体权益的统一信任系统对比以往已发生了深刻革新、变更.法律法规与科学技术二者呈现出的... 相似文献
2.
作为证券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将有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推进证券市场风险防范与处置之长效机制的建立。在我国资本市场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获准设立,标志着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的正式启动。但在现实运作中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也不断遭遇到源于制度设计缺陷的法律风险,而要化解这些风险就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3.
证券市场上中小投资者一直处于弱势地位,缺乏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水平对一国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至关重要。中小投资者法律权益主要包括:股东知情权、股东对公司事务监督权、股东分红权以及股东诉权。应当注重完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独立高效的证券司法体系,建立专门的中小投资者保护组织,提高政府监管效率,以提高对中小投资者的法律保护水平。 相似文献
4.
投资者法律保护与会计透明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会计透明度的实现取决于资本市场上会计信息需求方和供给方之间的博弈,投资者法律保护通过影响资本市场的发展,进而影响需求方和供给方之间的力量对比,从而对会计透明度产生影响.具体而言,投资者法律保护可以通过四个渠道影响会计透明度:公司治理模式、契约(包括债务契约和报酬契约)、诉讼和限制大股东控制权私利. 相似文献
5.
公司的融资能力与资本的有效配置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 ,投资者的法律保护主要通过对公司价值和资本市场发展的影响制约公司的融资效率。我们认为 ,要提高我国公司的融资效率 ,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投资者的法律保护 :完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法律内容 ;提高保护投资者的法律的执行质量。 相似文献
6.
投资者法律保护与外部监督股权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结合投资者法律保护程度这一制度环境,利用博弈模型考察了企业家在进行项目融资时利用外部监督股权的选择以最大化预期总收益的过程。研究发现,投资者法律保护越好,企业家可以容忍(选择)的外部监督股权比例就越高,但在投资者法律保护较差的国家和地区。相对于控股股东的控制权,第二大股东的外部监督股权则由于股权比例相对较低而弱化。文章通过中国投资者法律保护状况的比较分析,实证研究了第二大股东股权结构与企业业绩的关系,在此基础上,验证了本文提出的两个理论推论。 相似文献
7.
一、信托业的法律框架与目标
现代信托业的运作已经纳入高度法治化的轨道.信托业发展对法治的高度依赖,是由两个因素造成的一个因素是现代信托业的核心业务是资产管理业务,而作为资产管理业务的最主要的制度安排--信托制度,是一项复杂的财产制度,是对现有财产权法律规范的一种制度性创新,本身需要法律来确定其地位和内容. 相似文献
8.
虽然我国证券市场只有不到20个年头,但在这十几年的发展和建设过程中,证券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我国这样的新兴加转轨证券市场上.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关系到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关系到整个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只有建立健全法律环境,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降低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才能推动证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因此,可以说,法律制度是否健全,尤其是投资者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是否键全是一个国家证券市场是否稳定和能否保持繁荣的重要基础. 相似文献
9.
如何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是当前证券市场的一个热门话题.本文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对中国当前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现状进行分析,并从法制完善、管理层监管模式、市场运行机制、保护基金制度的创新及行业自律组织及金融中介机构的责任约束强化五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法律还是社会规范:一个关于投资者保护的比较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勇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6,(3):67-71,38
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对一个国家证券市场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LLSV开创了法和金融方面的理论,并通过一系列实证研究,得出法律渊源影响着投资者的保护程度,进而影响一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后来,很多学者在LLV研究的基础上,发展了法和金融理论.但是他们并不都认同LLSV认为的法律的巨大作用,还有其他学者从文化、政治、资源禀赋、地理条件等角度分析对投资者保护的差异.本文对法律和社会规范的保护进行比较,分析它们对投资者保护的差异,然后得出法律和社会规范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时的关系. 相似文献
11.
证券市场的博弈机制与投资者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证券中介机构是证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肩负着保护弱势股东利益的天职.实践中,由于选聘与约束机制的错位,导致了中介机构较为普遍的"变节不忠"现象,致使中小投资者的弱势处境雪上加霜.为确保中小股东话语权,使中介机构真正独立执业,需结合国情成立中国投资者协会,并由其负责选聘中介机构,由此可以改进股市博弈机制,并完善上市公司治理. 相似文献
12.
对市场机制的各个环节在中国股票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的考察发现,市场机制所发挥的投资者保护作用是非常有限的.因此,应该通过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的完善,尤其是促进媒体作用的发挥来提高我国市场机制的投资者保护功能. 相似文献
13.
李莎 《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2009,8(5)
翘首等待多年的创业板在深交所上市,标志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它主要服务于成长型的、处于创业阶段的企业,是落实自主创新国家战略的重要平台。但是相对于主板市场,创业板企业具有业绩不稳定的特点,经营模式和盈利能力还有待时间的检验,创业板市场面临非理性交易、投机炒作和市场操纵的风险比较大,因此,如何在创业板推出后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是亟待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刍议证券市场中的投资者保护理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资者保护是全球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十分重要问题,一直为各国官员和学者所关注,作为一个近二十年历史的新兴市场,中国目前在投资者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从投资者保护的概念,探讨投资者保护的两个理论:契约论和法律论,以及投资者保护的意义,借此为如何维护中国证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5.
This paper seeks to relate the increases in executive compensation observed in China to improvement of the legal environment. We build a simple model and demonstrate that improvement in legal investor protection reduces the manager's private benefits of control; in order to make the managerial incentives compatible, some of the forgone private benefits have to be compensated in the form of increased executive pay. Using a large dataset on Chinese listed corporations, we find strong evidence that improvement of the legal environment is significantly associated with both the rise in executive compensation and the reduction in agency costs, which is consistent with our model predictions. 相似文献
16.
刘锴 《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2005,4(5):85-88
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世界贸易组织要求各成员国的立法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为了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和利益,必须在我国宪法确定的原则框架内,通过立法程序把世界贸易组织协议转化为国内法,完善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7.
美国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立法的历史演进及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投资者保护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持投资者信心,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促进资本积累、证券市场发展和经济增长。美国证券市场经过多年发展,市场已经相对较为完善,投资者保护程度也较高,其中完备、灵活、有效的证券法律体系功不可没。通过回顾美国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立法的演进过程,并在此基础上分析美国证券市场立法的核心所在,以期对我国证券市场法律体系的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8.
中小企业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调整经济结构,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扩大就业,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实际的操作中,非公有制企业比之公有制企业来说,其待遇明显不同。法律对于经济行为的规制,首先基于其作为平等主体而存在,法律应当给予所有参与市场行为的主体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前几年中国成为了世界贸易组织的缔约国,这也就代表着中国将融入世界市场的范围,中国之市场也将成为一个几乎完全开放的市场。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创业板市场对主板市场的影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岳正坤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1,(3):80-83
创业权市场代表着未来的“新经济”,创业板市场为具有“增长潜力”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可以弥补主板市场的功能缺陷,在实际运作中,创业与主板之间表现为明显的经相促进和互为补充的关系,创业板市场在上市资源,投资理念,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市场监管制度安排等方面对主板市场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协调好主板与创业板市场关系,有利于推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