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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我国现行商标法允许自然人申请取得注册商标后,非商标使用人抢注商标然后进行炒卖的行为时有发生,这种抢占商标资源的行为对正常的经济活动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也有违设立商标制度的基本目的。  相似文献   

2.
纵观各国商标法的发展轨迹不难看出,商标法保护范围的不断扩展,商标权效力范围的不断延伸,实际上是商标的功能演进。商标从单一区别功能演变到区别功能与商誉功能并重,相应的原来以“混淆理论”作为基础的商标保护也演变到以“混淆理论”和“淡化理论”并重为基础的商标保护。由此看来,商标立法从静态上讲,要照顾到商标的各方面功能;从动态上来讲,要顺应商标功能的演变趋势。唯有如此,商标保护才是到位的,商标保护对经济发展的激励作用也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相似文献   

3.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该决定已于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决定修改后重新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新《商标法》)第5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至此,作为知识产权三大支柱的商标权、专利权和作权在法律层面上便都有了共有制度。此前,我国专利法和作权法均设定了权利共有制度,惟独商标法没有设定。笔认为,承认并允许商标共有,不仅是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商标法律关系日益复杂的必然反映和客观实践的迫切需要,而且也是完善我国商标法律制度,使我国商标法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体现。商标权共有制度的确立,在甸商标法立法史上,无疑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可喜可贺。同时,作为一项全新的法律制度,如何准确地贯彻实施,更是我们必须尽快研究、及时解决的问题。在此,本人发表几点个人浅见,以求教于大家。  相似文献   

4.
1983年3月1日实施的《商标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和调整商标行为的法律.也是我国商标法律体系的奠基石和商标事业发展的里程碑。它开辟了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先河,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步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商标法》的实施,对于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者维护商标信誉,保障消费者利益,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5.
商标异议。是指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要求撤销初步审定、不予注册。商标异议制度,作为我国商标法在商标注册核准过程中所设立的制度。在保护商标权利人及其他在先权利人的利益上起着重要作用。为适应市场竞争需要,企业需要不断提高商标意识,了解商标异议制度的内容,积极主动地制定相应的商标管理制度,才能够有效防范商标恶意竞...  相似文献   

6.
正1982年商标法颁布以来,我国的商标法律制度日臻完善,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特别是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商标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商标申请量以三年翻一番的速度迅猛增长。2009年至2013年,商标申请量超过了前28年商标申请量的总和。截至2013年底,我国累计商标注册申请量为1324.13万件,累计商标注册量为865.24万件,商标有效注册量为723.79万件,位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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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读一篇短使我联想到一个商标现象。章大意为:我国50多年来没有一个人获诺贝尔奖,这不是偶然的,有深刻原因。……拿诺贝尔奖要攻克很难的问题,不是灵机一动就能想出来的。费马大定理是数学上的一大难题,360年来都没有人解决,英国一位数字家花了9年时间解决了,其间没写一篇论。这段字反映出一个问题,我们现行的制度不允许一个科研人员9年不出章。这是造成上述现象的一个原因。转其义而用之,我国商标创品牌、争驰名同样面临“十年一剑”的问题。我们的企业是否有这种实力和耐心?现行的制度是否为企业提供了方便和相关保证?  相似文献   

8.
反向假冒商标是指在他人的商品上擅自使用自己商标的行为。本文论述了反向假冒商标行为的性质。第一 ,反向假冒商标行为是一种滥用商标的行为。第二 ,反向假冒商标行为是一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第三 ,反向假冒商标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反向假冒商标行为与一般的假冒商标行为相比较 ,具有不同的特征 ,作者从行为主体、行为人主观、行为对象、行为内容以及行为后果等方面进行了对比分析。最后 ,作者阐述了我国法律对反向假冒商标行为的有关规定并提出一点建议。  相似文献   

9.
2001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商标管理工作中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总体部署,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优势,适应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形势,以保护商标专用权为核  相似文献   

10.
伴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商标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益明显,商标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目光。但由于我国进行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时间不长,因而商标真正进入我国社会经济生活并在其中发挥作用还不充分,不少人对商标特点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出现了一些商标进入公有领域的现象,值得引起注意和研究。  相似文献   

11.
陶莹 《现代企业》2001,(10):52-53
商标是商品的标记,是向政府有关部门注册登记了的商品品牌,具有专用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在经济迅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商标识别产品、促销产品、保护产品,维护消费和企业权益等作用日益显,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竞争能力和长远发展。因此,重视商标,采用适当的商标策略,合理设计商标,正确使用商标,有效保护商标,严格管理商标是企业营销工作的重要内容。但在目前,我国一些企业在商标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12.
正随着人们商标保护意识的不断提升,以及商标抢注现象的愈发猖獗,有不少商标拥有者开始从版权法中另辟蹊径,试图通过将商标作为一个作品而获得版权法保护。对于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商标法和版权法的精神、是否会取得积极效果亦或是适得其反,本文将会对此进行一番浅析。一、商标版权化保护的成因我国的商标保护制度是以注册原则为主、使用原则为辅的模式。依据我国商标法第三条、第四条,我国商标法对注册商标给予全面法律保护;而对于未注册商标,只能给予有限保护。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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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它是我国商标家族的重要一员,证明商标与一般的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不同,在保护名牌产品、消费利益方面有其独特的作用。对证明标志的保护,从国际上来看形式不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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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2012年第三次修改《草案》,对商标注册和使用明确提出了诚实信用的要求,但如果能进一步规定对恶意注册的无效请求可以不受五年时间限制,并对可以在他人注册后继续使用的商标附加善意在先使用的要求,则会更加有利于规范商标的注册和使用行为。此外,商标共存也应纳入修改日程,一方面允许当事人签订共存协议,另一方面防止把长时间的侵权争议处理成商标共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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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册商标的重要保护途径 未注册商标又称为非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而直接适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未注册商标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包括2种类型:一是具有固有显著性,可依法申请注册,但商标所有人基于各种理由没有申请,这包括因各种原因而被撤销的商标;二是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的规定,尚不能申请注册的商标,如声音商标、味觉商标、造型商标等。  相似文献   

16.
吴柏林 《企业家》2002,(2):28-29
在商品走向市场的各个环节中,商标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商标,作为企业从事商业行为的标识,以它特定,明确的形象将企业的经营理念以具体可视的符号,图案表达出来。它除了具有营销及法律上的识别以外,还可以提高企业与商品的知名度与依赖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臻完善,商标形象的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经营者欲使自己的商品在市场营销中取得最好的效益,就得使商品的形象在市场中有一席之地。给商品取个好名字则是实施商标战略的第一步。  相似文献   

17.
我们常常听说国内企业抢注他人商标的事例,一些国家也因此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横加指责。在商标案件审理工作中,我们却发现抢注商标并不是国人的‘专利”,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实施者已超越了国别。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就裁决了一起日本公司抢注他人商标的案子。  相似文献   

18.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运用商标及商标战略开拓、占市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运用商标战略,培养名牌商标,增强竞争力,以适应新形势的挑战,已成为国内企业的当务之急。但当前多数地区商标战略的需用仍处在较低的层次。因此,本文拟就这一问题作一些分析和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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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经理: 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而使用的标志。《商标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由此可见,服务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后,注册人即享有专用权,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即构成商标侵权。由于服务的特点是不使用生产资料对劳动对象进行直接加工,其表现形式不是有形的使用价值,而是一种无形的效果。因此,服务商标不能以印刷、拴挂、粘贴等方式直接附在“服务”这种无形的商品之上。但服务商标能够区别提供服务的来源,表明服务的质量、特点,  相似文献   

20.
在商标注册制度建立后实际上存在着两种主要的商标权:商标的商誉权和注册商标专用权。侵犯商标商誉权的行为主要是仿冒和淡化,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等都对仿冒商标行为进行了规制,淡化是对驰名商标商誉的一种损害,我国应当建立商标反淡化立法。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取得、维持方面,应当强化商标使用义务,混淆可能性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认定标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责任应当与侵犯注册商标的商誉权的法律责任相区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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