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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正式建成和"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经贸关系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新时期。由于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缺乏完整的税收协调法律框架与协调机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明显,直接税税制存在较大差异。本文比较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直接税的异同,并提出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背景下,未来中国与东盟各国直接税税收协调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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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升级以及G20倡导下的国际税收改革都要求加强税收的国际协调与合作。本文认为,中国和东盟各国税制差异大、税收协定覆盖率低、缺乏有效的税收合作平台,虽然中国东盟贸易和投资都发展很快,但税收协调与合作进展有限,建议从基础工作做起,深化税制比较研究,加快税收协定的谈签和内容完善,构建有效的税收协调与合作平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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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一体化、金融全球化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面前,我国金融业如何抓住机遇才能积极应对挑战,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业的重大课题。2011年5月6日,云南建设"桥头堡"战略正式成为国家战略,无疑对于本地区的金融合作提供了一次极好的机遇。本文主要就沿边金融合作现状进行了初步分析,并提出了一些云南银行业在沿边金融合作的较可行的构想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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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融》2017,(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于2015年3月28日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将金融合作与金融监管合作列为"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重点,并提出要建立区域内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却并未对建立的途径进行具体论述。"一带一路"建设对于区域金融监管法律协调有着一般和特殊需求,一般需求来源于被区域金融合作放大的金融风险,特殊需求则源于"一带一路"覆盖地域范围广、国情差异大的实际。而通过对目前全球典型的欧盟模式和东盟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发现欧盟一体化程度较高,采取了"软硬结合"的治理方式;而东盟一体化程度较低,采取了"软法"治理模式。结合"一带一路"建设的特殊需求,本文研究认为"一带一路"的区域金融监管法律协调宜采取东盟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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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据有关消息披露,国家层面的"一带一路"规划已经获批并在小范围下发,即将正式出台。一旦规划在全国两会结束后正式公布,"一带一路"战略有望在2015年全面落实铺开。而在近期,以铁路建设、核电合作等为主的一批基建项目也将会实质性落地。分析人士认为,据最新公布的PMI数据显示,面对当前中国经济形势,国家希望通过"一带一路"投资,带动国内相关产业增长,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一带一路"利于提高国际竞争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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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金融》2019,(35)
<正>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不断推进,中国与周边国家开展了一系列的多样化创新性的经济与贸易合作。其中,2013年由中国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得到了周边国家的广泛支持,五年以来,共建"一带一路"大幅提升了我国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动我国开放空间从沿海、沿江向内陆、沿边延伸,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一体化开放新格局云南作为西南边陲省份,借助与越南山水相连的区位优势,积极探索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建设,逐渐从远离中心经济区的"边缘区"成为了毗邻国家之间互相开放的前沿阵地,在2013年正式批准建设的15个跨境经济合作区中,河口-老街跨境经济合作区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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