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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政策动态     
政策动态国有粮食企业销售政策性粮油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作出规定,国有粮食企业销售政策性粮油可免征增值税。根据这两部门的规定.国有粮食购销储运企业,如农村粮管所(粮站),军粮供应站、粮库、转运站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作价办法经营(包括批发...  相似文献   

2.
关于国有粮食企业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49号为了加强国家对粮油市场的宏观调控,《国务院关于粮食部门深化改革实行两条线运行的通知》(国发[1995]15号)决定,将粮食企业的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业务分开,建立两条线...  相似文献   

3.
政策动态     
政策动态粮食部门实行两亲线运行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重要商品。为了加强国家对粮油市场的宏观调控,国务院决定加快粮食部门现行体制改革,将粮食部门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分开,建立两条线运行机制。政策性业务包括国家定购粮、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收购、进出口、...  相似文献   

4.
一面坡粮库“两条线”运行初见成效为了切实做到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经费保本微利,商业性经营完成利润计划,一面坡粮库实行“两条线”运行取得了初步成效。他们的主要做法是:从人员分工、经济核算上,政策性经营与商业性经营彻底分开,对商业性经营业务实行二级核算的办...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只有用于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和劳务发生的进项税额才允许抵扣。我们都知道,国有粮食仓储企业以前年度经营的粮食有平价和议价之分,其中议价粮征收增值税。因而,在议价粮及其相关的材料物资等存货的购进时,都已经按照税法的上述规定抵扣了进项税额,形成了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税额这一账户。 然而,目前国家已发布规定,取消了国有粮食仓储企业经营的议价粮,并暂停对其征收增值税。而在暂停征收增值税以前形成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七四授规定将真还原到已经抵扣了进顶说的的存货成本中,以…  相似文献   

6.
国有粮食仓储企业在以前年度的经营中,有平价粮和议价粮之分。国家规定议价粮要征收增值税,因此在议价粮及其相关的材料物资等存货购进时,都要抵扣进项税额,从而形成了应交增值税中的进项税额这一账户。目前国家取消了国有粮食仓储企业经营的议价粮,并停止了对其经营的粮食征收增值税。对于在停止征收增值税以前形成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要求还原到当初抵扣进项税时的各种存货的成本中,以还其各种存货的真实成本。 但是,我们在对国有粮食仓储企业进行审计时,发现有部分企业在国家停止对其经营的粮食征收增值税后,依然将原来…  相似文献   

7.
全国粮油流通体制改革进程中的1998年,上海市长徐匡迪审时度势地提议以"粮油"的谐音"良友",为上海的地方国有粮油企业命名,使其能更多地融入市场、走出上海;不仅做粮油,也可兼营其它,既做国家政策性的粮油储备业务,又做市场经营性的粮油食品加工、贸易以及粮食现代物流业务.  相似文献   

8.
浅谈两条线运行机制下粮食内审工作的新内涵肖进贤粮食企业全面实行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经营两线分开运行是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也是粮食系统经营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变革。本文就两线运行机制下实施粮食内审监督的重点进行初步探讨。实行...  相似文献   

9.
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停息报告的通知》(内政传发1994年第44号)对全区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财务挂帐实行停息的优惠政策,这对减轻企业的负担、缓解地方财政困难、调动国有粮食主管部门和企业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财政、财务管理办法,确保实现停息的三个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10.
随着企业股份制改造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将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入股的经济行为也逐渐增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第27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第39条);以盈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第55条)。从以上规定中,可以得出结论: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价投资或入股,但需报批,并补交地价;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当然也是合法的。  相似文献   

11.
《财会通讯》2005,(7):93-9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出口商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报送所在地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消费税。本办法所述出口商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没有出口经营资格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特定退(免)税的企业…  相似文献   

12.
多年来,我们对基层粮食企业进行的审计通常采用的是事后审计,即当期审计上年度。实践证明,事后审计尽管能够查明所有已发生的经济活动的原因、经过和结果,对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纠正违反财经纪律起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诸多缺陷,如有些问题难以发现,处理难等等。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控制和监督好企业事中经济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为此,笔者就事中审计在粮食企业运用作一控讨。事中审计的对象是从事粮油经营管理的粮食工商企业以及为粮油商品流通服务的仓储运输企业,还包括从事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的饲料加工和经营企业。审计的范围主要是粮油商品购进、粮油商品销售、粮油商品调拨、粮油商品储存、粮油商品加工各项收入的取得,各项费用的支出以及资金的筹集和使用诸方面。这里重点谈谈审计内容:1.粮油商品购进业务的审计。主要审查内控情况,以防入库数量失真,均价人为的抬高。2.粮油商品销售业务的审计。审查政策性粮油是否按价格政策规定执行,议价粮油销售价格是否执行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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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财政部、国家体改委、国家经贸委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政策性亏损定额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范围包括:1.生产(经营)国家指令生产(经营)并由国家统一定价的产品、商品、物资,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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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1992年下半年在列分考察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和我公司实际,提出了从1993年元月1日起在全旗粮食企业实行以“切块管理,分别经营,平议单独核算的两条线运行机制”为指导思想的改革方案,经旗政府批准正式实施。其主要内容是:对国家专项储备粮、特种储备粮、定购粮等按国家政策购、销、调、加、储的粮食收归旗粮油公司集中管理、经营、核算,各基层购销企业实行代理制,不再承担政策性亏损,旗公司据盟粮油公司下拨的费用补贴结合各企业实际核定代理费.定额“以量补贴,年终结算,分期拨补”。  相似文献   

15.
《财会通讯》2006,(8):I0035-I0042
一、总说明 为了统一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油(含饲料,下同)经营、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粮食企业”)的粮油有关业务(包括粮油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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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农资可免征增值税河北涉县读者范平来信问:听说国家规定有的农资可免收增值税,请问,具体是哪些?范平同志: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决定继续免征和恢复征收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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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2年 2月 6日  财企 [2 0 0 2 ]2 7号  为进一步加强免税商品经营管理 ,体现免税业特许经营政策 ,理顺企业与国家的利益分配关系 ,根据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免税业务集中统一管理的请示》(财外字 [2 0 0 0 ]1号 )文件精神 ,现对免税商品经营企业征收专营利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税商品是指免征关税、进口环节税的进口商品和实行退 (免 )税 (增值税、消费税 )进入免税店销售的国产商品。二、免税商品经营业务包括 :中国免税品 (集团 )总公司的免税品经营业务 ,以及设立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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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粮食购销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改制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也面临着各种困难和矛盾,为保持其在粮食流通市场中的主渠道地位,改制后的粮食企业必须进行经营创新、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  相似文献   

19.
我国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各生产和流通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对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对消费税出口货物免税。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范围、退税率、税额计算方法等。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办法的通知》,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又印发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至此,我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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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1年 7月 12日 财税 [2 0 0 1]12 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 )、国家税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分饲料产品继续免征增值税的批示 ,现将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及国内环节饲料免征增值税的管理办法明确如下 :一、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 :(一 )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二 )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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