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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摘要:针对单纯依靠诉讼手段调节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矛盾纠纷,不但法院难以承受,而且处理效果不尽理想的现实状况。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为地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满洲里法院在践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的完善。  相似文献   

2.
我们四川省眉山市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探索构建起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统一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使“大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相似文献   

3.
隋璐明  ;刘亚莉 《商》2014,(38):255-256
诉讼调解渊源于马锡五审判方式,本质上是为了满足特殊时代背景下政治需求的产物;之后,马锡五审判方式被民事诉讼法依法确认,从此诉讼调解正式作为民事诉讼的一项法定的制度;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诉讼调解的弊端以及司法审判改革,使得诉讼调解备受学界诟病并引发了诉讼调解的存废之争,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调审分离”的试点;和谐社会的提倡一又次“复兴”了诉讼调解;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提倡“依法治国”,又会使得诉讼调解何去何从呢?本文通过梳理诉讼调解的历史发展窥探出诉讼调解的本质特征实为政治统治的手段,为了捍卫司法独立的品性,应当将诉讼与调解分离,通过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法院附设ADR和人民调解制度来保留调解的优势和特点,弥补调审分离后审判这种纠纷解决方式“非黑即白”的缺陷。  相似文献   

4.
《商》2016,(8)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是指对于涉及的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双方当事人经过调解组织的调解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正式生效以后,为防止当事人不履行,如果双方认为有必要,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的制度。该制度是将诉讼与非诉讼完美结合的重要内容,完善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有利于当事人有效运用多种途径解决纠纷。  相似文献   

5.
《工商行政管理》2011,(20):58-58
2011年1月,《人民调解法》正式实施。2011年10月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考虑《人民调解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机制。  相似文献   

6.
吴志伟 《中国市场》2012,(31):139-140
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建设是新时期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必然选择,是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的必然要求。为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必须要突破传统人民调解的瓶颈,对具备形式要件的民事调解协议可以进行司法确认,赋予民事调解协议法律确定力和强制执行力。构建民事调解司法确认这一独立的民事诉讼程序,将为多元化解决纠纷提供新的平台。  相似文献   

7.
刘伟 《商》2014,(2):367-367
在08奥运之后,随着姚明的退役、亚洲伊朗队的崛起,以及逐步暴露出来的,中国职业男子篮坛背后的制度缺失、管理失位、人才储备不足以及联赛职业化程度不足等问题,加上中国队缺席首届男篮世界杯,中国男篮正面临着一个前所未有的“内忧外患”的境况。是继续等待下一个“姚明”,还是不断完善中国职业篮球的管理运营模式,完善篮球相关制度法规,坚持去行政化的市场改革方向,这些都是一块大石头摆在中国篮球的前进之路上。  相似文献   

8.
2005年《公司法》的修改确立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该制度对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起到巨大推动作用。本文结合2007年广东小股东为公司追回近五亿损失一案对股东派生诉讼的概念作用进行阐述,着重探讨我国公司法中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不足和完善,使其在我国公司治理实践中发挥良好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鲁智勇 《商业时代》2007,(22):61-63
我国现行的证券民事诉讼模式存在着种种弊端,证券民事诉讼机制的不完善,使证券侵权行为肆虐、投资者利益得不到保护。而建立完善的证券诉讼模式,对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运行有重要作用。本文认为,美国的集团诉讼以其较好的制度设计得到了实践的认可,为我国证券诉讼模式提供了借鉴。  相似文献   

10.
国内有不少学者对我国在WTO框架下的反倾销诉讼,即反倾销申诉与反倾销应诉中存在的“疲软”现象进行了剖析,他们分别从外贸体制、运作机制、思想观念、法律层面找出了许多原因,应该说这些研究是切中时弊、卓有成效的。但从会计信息的视角去探究原因.寻找对策的文章则相对不足。笔认为,我国现行会计信息的质量不高、数量不足、时效不强,恰恰是我国反倾销诉讼有时“疲软”的重要原固。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该条对于法定代理人到场由“可以”改为“应当”,实现了强制性的要求,同时扩大了到场人员的范围,为法定代理人以外的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即确立了中国特色的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但是该条所体现的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还很不完善,有必要全面审视和予以完善,以便充分发挥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职能作用。  相似文献   

12.
何育妍  ;钟小飞 《商》2014,(11):237-238
法官行使阐明权是一个动态博弈的过程,从该过程中得出最优求解进而构建我国的法官阐明权制度,能够有助于我国民事司法在当前当事人诉讼能力差、专业法律帮助制度不足的现状下保障当事人权益、节约诉讼成本、实现诉讼价值。  相似文献   

13.
江辰晨 《商》2015,(2):219+188
群体纠纷是当代各国共同面对的一个难题,各国采取的群体诉讼制度也不尽相同。我国在此方面起步较晚,发展较缓,虽有代表人诉讼制度,却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将代表人诉讼与相对成熟的集团诉讼进行比较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4.
赵建林 《商》2014,(39):222-222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公司法中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该项制度不仅有利于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而且也有利于弥补公司治理结构的不足,从公司治理结构外部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我国2005年10月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这是我国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本文首先对其概念和特征进行了概括,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的基础上,尝试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对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提出建议促其完善。  相似文献   

15.
王茂 《商》2014,(13):150-150
伴随雾霾、水污染等环境问题愈演愈烈的情形,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逐渐成为我国环境法学领域研究的新热点课题,而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问题是确定起诉主体。2012年通过的新《民事诉讼法》第55条将公益诉讼正式纳入到诉讼程序中,并规定了原告主体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社会团体”。2014年第四次刚审议通过的新《环境保护法》,将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限定为“在设区的市一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但是相比国外的立法支持和实践,我国现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法本身还有诸多问题。本文拟研究民事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基本理论为基础,借鉴国外相关做法,分析我国在当前立法上存在的不足,最后提出完善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反诉是由罗马法中的“抵消抗辩”演化而来的诉讼制度,与其他一些大陆法系国家相比,我国反诉制度的立法比较薄弱,存在着重大的缺陷和不足,也给审判实践造成了混乱状态。基于此,笔者拟就该制度的概念、立法意义和目的,反诉与反驳、抗辩之间的界限,反诉的类型,反诉的特殊要件,反诉的审理等若干问题加以分析、探讨,以期更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理论和立法。  相似文献   

17.
陈云衢 《商》2013,(7Z):142-142
卷帙浩繁的法律法规和千头万绪的诉讼程序使得当事人在面对“官司”时往往无所适从,此时法官的诉讼指引作用就显得异常重要,释明制度符合作为民事审判改革指导思想的程序公正、司法透明、司法效率等现代司法理念要求,并能抵消民事审判改革后因当事人法律知识和取证能力欠缺而给整个社会增加的诉讼成本,而我国释明制度还存在不少的缺陷,远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因此,应该在我国实际国情的基础上构建和完善释明制度。  相似文献   

18.
刘海洋 《致富时代》2011,(12):179-179
构建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颇具争议的现实性话题,在当今社会之中,诉讼爆炸现象的凸显,公民权利意识的日益增强,使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已被提上议事日程。但由于其自身制度结构相对薄弱,为保护公共权利,维护公法的权威性,避免由于“恶意诉讼”而造成国家司法审判资源的不合理浪费,应当以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现实必要性作为切入点,以完整的思路来构建科学合理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社会进入转型期之时,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涌入法院,法院在审判方式改革之际,怎样充分理解诉讼调解制度的原则、价值和发展方向,关系到审判实践中其调节功能的有效发挥;在强调诉讼调解制度本身重要性认识的同时,我国诉讼调解制度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尚有不配套之处,诉讼调解制度尚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和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20.
新一代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引发了贸易方式大变革,催生出数字贸易新形态。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的数字贸易发展,面临贸易制度体系不全、产业数字转型不一、科技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因此,为实现大湾区数字贸易的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构建“数字政府”,完善区域治理;发挥各地所长,打造“数字基地”;积蓄“数字人才”,建设绿色湾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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