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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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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时下,随着会计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会计改革的不断深入,笔者在《会计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绝大多数单位负责人在财务活动中已乐于接受会计人员说"不",结果使单位内控制度得以实施、财务管理得到加强,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然而,有少数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说"不"的会计事项不予重视,其结果是单位内部管理失控,财产受到损失,直接责任人受到处分,有的甚至受到了法律制裁,真是害人害己,得不偿失.因此,笔者建议:单位负责人应重视会计人员说"不".  相似文献   

2.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于2000年7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一年有余。笔者作为一名基层财政部门主管会计管理工作的干部,深感贯彻实施《会计法》任重道远。一、基层贯彻实施《会计法》面临的困难(一)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困难1.会计行为得不到单位负责人的理解和支持。由于不少单位负责人不学《会计法》、不懂《会计法》,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严格按《会计法》办事,规范会计行为往往被单位负责人误认为是和本人过不去,是和单位过不去,甚至认为是会计人员有意利用《会计法》和自己作对。由于会计人员的“生杀大权”掌…  相似文献   

3.
《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对本 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负责”,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单位负责 人是本单位会计责任的主体。本文就单位 负责人如何履行会计责任谈点看法。 一、单位负责人应加强自身的会计责任感,做到以身作则。当前,许多单位出现的会计行为不规范、会计资料不真实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水平参差不齐的客观原因,也有对会计人员管理不严、约束不力的原因。笔者认为管理不严、约束不力是由于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造成的。有的单位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为了满…  相似文献   

4.
一、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新《会计法》第四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从而确定了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应该说这是新《会计法》在原《会计法》基础上取得的重大突破之一。原《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都是会计责任主体,要求大家都负责,结果造成多重主体,无人负责,会计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也…  相似文献   

5.
杨菁 《财会通讯》2006,(10):85-86
会计职业道德作为会计人员提高素质的内在要求,具有很强的自律性。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要转化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品质和行为,是一个内外结合、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的过程,笔者认为在进行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和评价时应从以下方面入手:第一,以《会计法》为准绳,深化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虽然会计数据的造假,财务会计报告的粉饰都要通过会计人员,但在许多情况下,造假的动机并非出自于会计人员个人的贪污舞弊。  相似文献   

6.
笔者作为基层财会工作者 ,对新《会计法》的实施十分关注 ,现就切身体会谈几点不同的看法。新《会计法》与修订前相比 ,更加完整 ,更加科学可行是不可否认的 ,但是 ,新《会计法》在施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定位不当。会计人员不管是过去“双重身份” ,还是现在重归单位 ,其最终没有改变受单位负责人领导 ,这正是会计监督至今实施不力 ,甚至无法实施的原因所在。因为会计人员在实施会计监督时 ,常常遭到单位负责人以“出问题我法人代表负责”为由横加阻拦 ,监督无法实施 ;也由…  相似文献   

7.
目前,随着我国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各地绝大多数乡镇实行了“零户统管”和“村账乡管”,县(市)实行了“财会集中核算制”。这些行政事业单位和农村经济组织不再建账,会计人员也不再记账,统一实行报账制。原有的会计人员相应减少,保留下来的会计人员认为自己只是单位的一个报账员,为单位跑跑腿,报报账。因而放弃了实施会计监督的基本职责,不记账也不监督。笔者认为,作为一名会计人员,《会计法》赋予了神圣的监督职责和义务,不记账,也要监督。这是因为:第一、实行会计监督是《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相似文献   

8.
一、新《会计法》的主要进步1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新《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财会人员则承担次要责任,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共同承担责任”而事实上谁也不承担责任的现象。新《会计法》抓住了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这对于有效的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具有重要意义。2充实了会计核算内容。增加了对会计处理方法、或有事项、会计记录使用文字等方面内容,对审核原始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  相似文献   

9.
对经营活动实行有效监督,作为监督,必须具备两个条件:①监督不受被监督的制约;②监督有条件和能力了解被监督的活动。会计人员最有条件获得充分的信息,充分经营及本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貌,这是会计监督的优势所在。它满足了监督的第二个条件。然而,由于受会计管理体制的约束,目前我国会计人员受控于企业,必须服从企业的管理,企业领导人员责任对会计的聘用与奖惩,可直接影响会计人员的各种切身利益。虽然在《会计法》第六章“法律责任”中,对依法实施会计监督的有效实现。可见,会计符合监督的第二个条件,却不能满足监督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件》规定:“企业享有人事管理权。”②《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③《会计法》规定: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本法。  相似文献   

10.
新《会计法》的产生 ,标志着我国会计业界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新《会计法》在 6个方面有重大进步。进步之一 :单位负责人由共同责任主体变为第一责任主体。原《会计法》规定 ,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其他会计人员都对会计行为负责。其结果是大家负责 ,大家都不负责。这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滋生蔓延的症结所在。新《会计法》抓住这一关键 ,彻底变革 ,在总则第四条就明确规定 :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确立了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第一责任主体的地位 ;也就是说单位会计行为出了违法违纪问题…  相似文献   

11.
会计责任主体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问题的提出新《会计法》出台后 ,一种主流观点认为 ,新《会计法》明确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 ,会计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 :“这是此次修订《会计法》重大突破之一”。原来规定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其它人员都是会计责任主体 ,要求大家都负责 ,结果往往都无人负责。从实际情况看 ,编制虚假会计信息等违法行为多是在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下进行的 ,明确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 ,就抓住了矛盾的关键 ,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造假帐屡禁不止的问题。财政部会计司高一斌也认为…  相似文献   

12.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说明《会计法》将单位负责人列为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主体,这是新《会计法》的一个重大突破,意在针对性地解决会计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然而,在《会计法》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还是遇到了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3.
试谈我国会计监督的主体问题○广东佛山大学杨珊华我国《会计法》第16条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财政部1996年6月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73条也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相似文献   

14.
蒋熹 《广西会计》2002,(5):20-21
简言之 ,会计与领导的关系既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又是相互之间负责的关系。新修订的《会计法》第 4条规定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 2 1条又规定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可见 ,《会计法》的这些规定已锁定了单位负责人就是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同时 ,《会计法》也明确赋予了会计人员的四个“有权”(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 ,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 ,有权检举 ,发现账实不符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 )。这也…  相似文献   

15.
对会计委派制的几点看法和意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余市才 《广西会计》1999,(11):49-50
对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对反腐倡廉和维护经济秩序,解决会计工作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从长远的眼光看,这一制度的实施所取得的效果将不会十分理想。依笔者的观点,会计委派制只能算是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过渡期行为,并非长远之计,主要理由是:1.会计委派制与《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权限不相符,且不利于调动企业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会计法》第16条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73条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  相似文献   

16.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该法第三十六条同时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相似文献   

17.
宋弘  刘雪峰 《活力》2008,(9):38-38
民营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有以下三方面: 1.部分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不高,不能适应民营企业长远发展的要求。《会计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第四条也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也就是说,《会计法》对单位负责人的职责规定得非常清楚,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非常严重,主要是会计信息应有的质量特征不能保证,虚假会计信息盛行。本文试图通过贯彻《会计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作一论述。 一、《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为会计主体,从根本上解决造假帐屡禁不止的问题。 企业、单位编制虚假会计报表,多数与单位负责人有关。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完整。”这是新《会计法》的重大突破之一。原来规定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都是会计的责任主体,要求大家…  相似文献   

19.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问题,新《会计法》在第五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中作了明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惟一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财政部根据新《会计法》规定,制定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作了详细的规定。按说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已经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但现实情况却不尽然。目前在一些地方,对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存在“三不”现象:一是不服从。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  相似文献   

20.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一规定明确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代表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应当对本单位的一切事务,也包括会计事务负责,这既是法律规定,也是一个基本常识。那么,单位负责人负有哪些会计责任,怎样来负起会计责任?笔者就此作一简要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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