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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初,当张裕确定2890万投入打造高端品牌“解百纳”的时候,其实就已经埋藏了巨大的风险,因为此时,“解百纳”的归属尚未确定,还属于社会的公共财产,谁都可以使用。果然,长城、王朝等葡萄酒公司纷纷推出防御性的解百纳产品,并极力将解百纳定位为低端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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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8日,张裕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张裕集团关于“解百纳”商标诉讼及评审案件结果的通知,张裕集团仍为“解百纳”商标的合法持有人。同时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调解,张裕集团许可张裕公司和中粮酒业等6家公司无偿、无限期使用“解百纳”商标,其他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再使用“解百纳”商标。至此,历时九年的“解百纳”商标争议案件以张裕与主要竞争对手之间的“和解”画上了句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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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裕解百纳系列是张裕集团着力打造的形象产品,据透露,2003年张裕解百纳的销售增长超过70%;2004年市场销量为5000多吨,销售额达到几个亿;2005年迄今销量已经突破万吨。同时,张裕集团对其解百纳品牌的塑造和推广也不遗余力,花重金买下央视黄金时段广告播映权,并大力发展蛇龙珠种植基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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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裕总经理周洪江表示:张裕中高端战略的成功。增量主要来自两大块:一是核心子品牌张裕解百纳;二是四大酒庄酒品牌。而张裕在近几年的迅速发展离不开其中的一条战略转型主线——定制营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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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葡萄酒行业在近年来的急剧发展,加剧了行业内各个企业之间的竞争程度。市场竞争环境、行业竞争格局、消费趋势的变化,要求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重新审视并修订自身策略,其中包括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难题——当前的品牌形象是否能够承载未来的品牌长远发展之路。本文将采用SWOT战略分析方法,对张裕的发展战略进行分析,挖掘其在品牌、规模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并从"张裕·解百纳"和"张裕·卡斯特"两个视角入手,来分析张裕在新的市场竞争环境之下发起的一场品牌重塑决胜高端的市场攻坚战以及在此过程中企业营销管理者应该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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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裕·卡斯特系列产品是张裕与法国卡斯特集团合作.于2003年推出的一款高档干酒产品。该款产品与略早一些推出的张裕1995解百纳一同,作为张裕公司从当年开始重点打造的品系,成为张裕品牌形象重塑的开端。至2004年,张裕·卡斯特酒庄酒实现亿元销售额,从2004~2006年的年增长幅度超过50%,迅速成为国产高端葡萄酒的代名词之一。张裕借此开山拓地,极大提高了其市场占有率。[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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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裕·卡斯特系列产品是张裕与法国卡斯特集团合作.于2003年推出的一款高档干酒产品。该款产品与略早一些推出的张裕1995解百纳一同,作为张裕公司从当年开始重点打造的品系,成为张裕品牌形象重塑的开端。至2004年,张裕·卡斯特酒庄酒实现亿元销售额,从2004~2006年的年增长幅度超过50%,迅速成为国产高端葡萄酒的代名词之一。张裕借此开山拓地,极大提高了其市场占有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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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7日,张裕公布其2006年度报告,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净利润分别为21.6276亿元和4.4386亿元,同比增幅为19.86%和42.10%。次日,张裕率其来自美、德、加多国的国际智囊团首次在重庆糖酒会上亮相,总投资5亿元的“4+1”高端品牌国际化升级战略也宣告正式启动。那么,作为中国葡萄酒行业历史最为悠久的品牌企业,张裕究竟经历了一个什么样的发展历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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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张裕旗下普通干红、解百纳、卡斯特酒庄酒在全国范围内价格上调。经过春节旺季的考验,张裕在大部分地区的销量并没有受到涨价的影响,但在成熟市场和半成熟市场的表现各不相同。张裕涨价的根本目的在调整企业的产品架构,促进全线提升,但是理顺涨价后的价格体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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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和渠道,是酒水产品生存的两大基因。对于茅台、五粮液、张裕、长城这些酒水大牌而言,悠久的历史文化加之高密度的广告轰炸,使得其品牌知名度在华南市场家喻户晓,拥有庞大的忠实消费群和极高的终端自点率,最终做到了“挟消费者以令渠道”。而对于那些品牌知名度有限又没有更多的财力大力度推广的产品而言,选择合适的渠道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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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历来被很多红酒品牌看做“禁地”,华夏长城、金装长城、沙城长城、烟台长城等一干“长城兄弟”,抱团打天下,牢牢占据了广东红酒市场70%以上份额。让众多中小品牌甚至张裕、王朝等大牌也感到“长城难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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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品质百年张裕”,其蓬勃发展充分证明了品牌自主创新的价值。本文从产品创新、品质创新、营销创新、研发创新和文化创新的角度阐述了张裕的发展之路,旨在对更多企业的品牌塑造和发展、竞争力的提高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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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03,(12)
<正> 2002年下半年,山东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在葡萄酒商品上注册了"解百纳"商标,犹如在业界扔下一颗重磅炸弹,引起广泛争议,这意味着今后除张裕以外的葡萄酒厂家都不得在葡萄酒商品中使用解百纳这一名称。天津中法合资王朝葡萄酒酿酒公司已经对此提出了异议,"王朝"认为:"解百纳"系葡萄品种名称,依照《商标法》规定,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等要素不得作为商标:而且张裕如此限制其他生产葡萄酒企业使用"解百纳"—原料名称,将使众多企业蒙受巨大损失。而张裕认为"解百纳"是张裕公司首创,理应归张裕所有。解百纳注册事件,不禁让我们想起了多年前那场如火如荼的冰茶归属之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