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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供销社是农民自愿入股、自我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无论从肩负为“三农”服务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任来讲,还是从我们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来讲,都必须积极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强化服务功能,密切与农民的关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一、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必要性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供销社的历史重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农业的基础地位还比较脆弱,农业内部目前还存在两大突出矛盾:一是千家万户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二是  相似文献   

2.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的重中之重."我国的农户传统、分散、小规模经营模式与大市场的矛盾制约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难以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新时期农村出现的使农民由温饱、富裕、最后达到小康目标的新的发展模式,是农村发展的方向,也是中国农业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3.
农业推广服务模式及创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当前,我国一些农业推产不同模式在具体推广的不同环节中各有优劣,但总体实效性还不够强,需要创新和完善.本文探索适合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农业推广模式,应促进推产主体重心下移,提高农业推广主体与农户经营的对接度、农民的参与度以及农业推广的深度和广度.  相似文献   

4.
构建现代化农业模式是中国未来长远发展的目标,通过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方式,改善并创新传统的基础农业生产。因此,首先要从政策及金融方面耐心地走好、走稳培育进程,现阶段就是要把政策指向主体、金融辅助主体视为一切行动的基础,与实际切合,与行业联系,最终发展为适合国情、适合农民的高水平农业生产模式,推进我国农业走向现代化。  相似文献   

5.
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走向市场化进程中为克服新的矛盾和问题,由广大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在实践中总结探索出来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它以市场为导向,以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各类龙头企业和组织的带动,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它综合地发挥了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等诸多优越性,为有效解决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社会化大市场的矛盾,改变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科技含量低的现状,促进专业化分工、转移剩余劳动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市场竞争力,破解农民增收难等深层次矛盾,提供了符合我国国情的现实途径。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也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组织形式。  相似文献   

6.
降低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成本之策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前,农业保险在保监会的推动下正进行着新一轮的试点,试点的重心是探索政策性框架下的农业保险模式选择。然而,笔者认为,农业保险模式选择固然重要,但无论哪种模式都面临农业保险的高赔付率、高管理成本与农民低购买力之间的矛盾问题。当前,在政府财力支持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有效降低我国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是推动农业保险发展需要解决的首要难题。我国必须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从实行农业保险代理人制度、推行农业保险互助合作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农业服务体系、加强保险公司的内部经营管理等4个方面破解农业保险高经营成本的难题。  相似文献   

7.
北宁市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模式选择的实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农业产业化是新时期农业发展的方向,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要实施农业国际化战略,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产业化经营主体结构和产业组织结构,从而增强我国农业应对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相似文献   

8.
积极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意义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业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推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1、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创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是现阶段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矛盾。要解决这个矛盾,很重要的就是要努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如何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将家庭生产经营单位有效地组织起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现阶段我国农业组织创新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9.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与我国农业的持续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是农业高新技术与农业经济全程结合的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它的内容十分丰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是解决当前农业发展现实矛盾的必然选择,是21世纪我国农业持续发展的保障。当前,我国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我国必须采取改革农业科研体制,加强农业科研管理,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质量;增加投入,建立投资和风险保障机制,防范和化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风险;健全农业推广体系,稳定农业推广队伍,提高农业推广绩效;构建农业高新技术需求的动力机制,提高农民文化科技水平,增强农民采用农业高新技术意识等措施,大力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  相似文献   

10.
新视点     
近年来,农业兼业化和农民老龄化的趋势已现端倪,不抓紧培养高素质的新一代农民,我国农业就将面临后继乏人的危险。因此,必须大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造就现代化的农业经营主体。上海在培养新型农民方面政策聚焦,力度加大,正在向纵深方向推进。  相似文献   

11.
高静  白佶 《农业经济》2022,(6):98-100
农业现代化是社会主义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实现农业现代化必然要改变以家庭户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的小农经营模式,实现农地向专业化的经营主体集中。促进农业现代化经营的两大要素是进城农民的农地流转意愿和规模。只有他们有流转激励和集中连片的土地向经营主体集中,才能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要通过明确进城农民的土地承包资格、发挥村集体组织激励作用、引导乡贤能人参与乡村建设以及完善进城农民替代性收入和保障措施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相似文献   

12.
我国传统农业发展方式的弊端凸显,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生极大变化,为提升农业竞争力,必须依靠农业生物技术。生物技术被广泛应用到农业领域,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民增收、改善了生态环境,保障了粮食安全。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发展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创新主体竞争力不足、发展资金不足、技术人才匮乏、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为实现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必须培育技术创新主体,推动产学研一体化;重视人才培养与引进,持续增强技术研发实力;发挥多个主体作用,扩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知识产权保护。  相似文献   

13.
新型职业农民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织部分,是新时代背景下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力量。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是社会共识,二者关系密切,必须融合发展。张亮教授与团队成员合作撰写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新型职业农民"两新融合"机制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一书。  相似文献   

14.
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分散的农户如何走向市场,解决比较效益低的问题,产业化运作的组织形式是关键。提出了股份农业合作社的构想,从其产权结构、实施的前提条件以及具体实施模式三个方面加以创新。股份农业合作社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一种新型的组织形式,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实施,必将使企业与农户两方面的积极性都得到充分发挥,大大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解决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从而推动我国农业的市场化进程。  相似文献   

15.
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创新的路径选择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创新可以大大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是解决农业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矛盾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在发展中存在许多问题。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和博弈论,通过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创新的分析,说明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创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6.
本文主要论述了当前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中以一家一户为生产经营单位的模式已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农业产业化的要求,这种缺陷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产品的大市场与农户小生产的矛盾;二是市场竞争与农业生产专业化水平低的矛盾;三是品牌、物流业的日益重要与农户经营被限制在生产领域中的矛盾,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改革这种状态的思路和模式。  相似文献   

17.
文章调查分析了黔东南州农业经营主体及其利益分配机制,发现目前的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利益分配不合理、应对风险能力弱、政府职能发挥不充分和与农民之间关系不紧密的问题。为实现农业经营主体利益关系优化的目标,首先要从信息、谈判、合作、生产技术和协调几个方面提高农民的能力,改造传统农民;其次要发挥政府部门和"龙头"组织的作用,特别是定位在对传统农民的教育上。总之,各种利益主体均是组织的形式,而不是分散的个人行为,从而使农业产业化形成一种集体行动的合力,如果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很低,经营主体在直接与众多分散的农户打交道的过程中,交易和监督成本均难以降低,结果是制度也难以履行。相反,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使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关系处在一定的制度氛围内,共同制定的制度也易得到遵循和监督。  相似文献   

18.
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退租弃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粮食生产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发展,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能极大调动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和解放农村生产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以来,结合土地流转、农业科技、农民收入、资金供求等多方面现状,笔者对陕西、河南等一些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成效进行了调研,发现与传统小农经营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改变传统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因农业产业化服务还不够完善、风险防范能力较低、土地流转费用较高、资金筹措较为困难、自然灾害比较严重等因素,一些新型经营主体面临亏损,种粮积极性受挫,退租、减少租地规模及放弃耕种现象在多地不同程度地出现。长期下去,势必会对农业规模化经营进程带来冲击,甚至影响到粮食安全,这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19.
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农业发展的目标,也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面对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传统“小生产、大市场”的农业生产模式必将受到极大的挑战,一家一户的农民如何发挥自己作为现代农业发展主体的作用?如何使自己在现代农业发展的同时充分享有由发展带来的好处?党的十七大报告做出了明确的回答:“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  相似文献   

20.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广州农业经济已向专业化、产业化和现代化迈进。但是,农业生产经营中的深层次的矛盾仍然困绕着农业的现代化进程。要解决这些矛盾,必须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经济体制的创新,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民的市场竞争地位,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在这里,就发展广州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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