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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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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邵丁  耿世忠 《中国金融》2005,(21):69-69
当前银行贷款担保中的几个突出问题 没有认识到贷款担保只是发放贷款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发放贷款的充分条件。目前.商业银行对贷款担保还存在一种错误认识。即过于看重贷款担保的作用,认为只要有贷款担保就可以发放贷款。其实,贷款担保虽然重要,但它毕竟处于次要还款来源的地位。贷款担保只是分散了贷款风险,  相似文献   

2.
贷款管理方面。一是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严。一些基层行发放贷款时“三查”制度不落实,存在贷前调查不严,贷后检查不力的问题,导致贷款担保、抵押流于形式。二是贷款台帐、借据记载要素不全。有的行贷款只有上级行审批意见表,缺少县支行审批意见表和贷款合同。有的行贷款的明细台帐记录与会计部门的贷款发放、回收及余额统计表不相吻合,漏登现象较为突出。  相似文献   

3.
自1997年以来,榕江农行实施积极的信贷结构调整战略,三年间没有发生一笔“两呆”贷款,利息收回率达成100%。1997前,榕江农行由于粗放经营,以及违法违规发放贷款等原因,造成了占比高达70%的“两呆”贷款,榕江农行也一度成为全省“十大”高风险行之一。在矛盾复杂和困难重重的条件面前,为了生存与发展,榕江农  相似文献   

4.
一、存在的问题(一)土左旗信用联社支农贷款利率普遍偏高。土左旗联社发放贷款的利率上浮幅度为基准的1.95~2.25倍,虽然利率执行情况合规,但面向农户和农业企业都在这个利率区间范围内执行,对于重点扶持"三农"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来说,贷款利息偏高。  相似文献   

5.
王昭彧 《甘肃金融》2010,(11):34-35
为了切实做好"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贯彻落实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执行贷款新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笔者作为检查组成员,参与了对白银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专项检查,检查范围是贷款新规正式施行以来的新发放贷款,检查内容包括贷款新规的环境支持、新发放贷款的合规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情况和培训推动与机制完善阶段工作情况等四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6.
总行和区分行为了加强信用社的贷款管理,制订了一系列贷款管理的实施办法,使信用社贷款管理制度不断得到充实和完善。但就当前情况看,信用社贷款管理仍存在不少问题,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具体表现:(1)发放大额贷款无申请书、无调查报告、不建立经济档案。据查某社去年6—12月份发放贷款110笔,无借款申请书的一笔,无调查报告的34笔,审批手续不全的4笔。(2)贷款凭证无借款单位和个人印章。据去年第四季度会审发现两个基层信用社无借款单位和个人盖章就发放贷款的5笔。其中最大一笔10000元。(3)自有资金严重不足,有的甚至没有自有资金,对新上马的贷款项目贷前不作可行性研究和评估。(4)不坚持贷款审批制度,大部分社对超过自己审批权限的较大额贷款,不呈报县联社审批,个别社还存在一人长期审批大额贷款。  相似文献   

7.
今年初,国务院颁布了《借款合同条例》以后,我县信用社普遍执行了抵押贷款,使信贷资金在法律的保护下安全运筹,开劈了一条新的信贷管理途径.从我县十个信用社执行抵押贷款情况看,总的趋势是好的,一至九月份,执行抵押贷款753笔,金额135.6万元,其中9月底止到期抵押贷款为289笔,金额69.5万元,能按期归还贷款的有243笔,金额56.9万元,收回占到期金额的81.9%,但按上级行规定当年发放到期收回98%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这是由于在执行抵押贷款中经验不足,其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执行抵押贷款后,放松了自有资金的比例.就我县信用社而言,今年执行了抵押贷款后,一些包片人员认为,在发放贷款中执行了抵押制度,有了法律这个尚方宝剑,只要借户愿意签订抵押合同,货款收回就有保障.于是放松了抵押贷款的自有资金比例.使一些借款户把贷款当作无关紧要,在经营过程中不考虑投入与产出,结果造成经营上的不善,资金受  相似文献   

8.
1979年2月28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分行行长会议纪要中规定:“银行要在国家计划基础上逐步实行根据企业经济合同发放贷款的办法.”这是因为按合同发放贷款既有利于国家计划的实施,又有利于发挥贷款的经济效益,并且为经济管理提供了重要工具,也是以销定贷的具体措施.然而,时至今日这个要求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没有合同(指企业之间的经济合同,下同)而发放贷款,导致贷款不能按期收回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简言之,一些同志对按经济合同发放贷款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  相似文献   

9.
目前各地对农业社发放贷款,一般都主张采用有计划有监督的贷款制度,帮助农业社编制贷款计划,来进行审核贷放。因此,对於如何帮助农业社编制贷款计划的做法,是目前和今後对农业社贷款工作中的一个值得注意研究的问题。兹将安徽省分行工作组所写这篇文章发表,以供各地同志研究参考,并希望将这一步研究的办法,及时反映给本刊。  相似文献   

10.
发放农业贷款的“三查”制度,是我们在长期工作中总结出来,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我们什么时候执行它,什么时候就能管好用活农贷资金,支持农业生产的发展。反之,就不能充分发挥农贷资金的杠杆作用。随着农村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农业生产贷款对象由生产队逐步转为社员户,单位自少到多,贷款资金需要量也随之增大,讲究农贷效果非常重要。因此,贷款“三查”制度只能坚持,不能废止。在发放贷款之前,认真调查研究,了解农业生  相似文献   

11.
一、我国传统体制下银行信用贷款方式的形成与机理缺陷剖析最能体现银行信贷资金微观运行机制特征的贷款方式分类方法,是按贷款方式的安全装置不同进行的方式分类。按照这种分类方法,贷款方式被分为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抵押贷款是以一定抵押品(动产或不动产)为担保而发放贷款的一种方式,信用贷款是仅凭借款人的信用,无需抵押品即可发放贷款的一种方式,所以又称为无抵押贷款。从银行经营管理的  相似文献   

12.
杨玉 《金融研究》1993,(9):30-31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之际,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过渡已作为金融改革的主方向。为确保银行贷款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必须以企业资本金为依托,建立量化约束机制。一、问题的提出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的管理办法,由于长期延用苏联计划经济的模式,虽经多次改革,但供给制、包下来、无量化的状况,至今仍未改变,企业依然吃银行'大锅饭'。40多年来,有两个最基本的问题没有解决:一是贷款没有'量'的界限;二是贷款没有法定偿还期和科学的计算方法。生产经营规模、资本金差异不大的企业,取得银行贷款的量却悬殊很大。企业贷款像滚雪球似地年年增量,变为企业长期占用的铺底资金。  相似文献   

13.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有亏损企业的贷款管理,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使国有亏损企业扭亏为盈,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关于支持国有亏损工业企业有销路,有效益产品生产的通知》和《封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件的精神,最近,我们对封闭贷款的发放情况进行了调查,1998-1999年海南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均对亏损企业发放了封闭贷款,两年间对8户企业累计发放贷款16笔,贷款金额为9104万元,其中:工业企业共7户,累计发放贷款15笔,贷款金额为8890万元,外贸企业1户,发放贷款1笔,贷款金额为214万元。  相似文献   

14.
从84年下半年起,全国货币投放过多,信贷规模过大,影响了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实行宏观控制.上级行对基层行所进行了一次信贷大检查,主要是清理大额贷款和清理不正常贷款.各地都严格了信贷管理制度,实行了贷款规范化,狠狠地刹住了“以贷谋私”等不正之风.但是,基层行所的部份同志对上级时而号召“积极发放贷款”,时而指示“严格控制信贷”,没有充分认识.今年以来,不少人存在着“多做多错”和“少放贷款保险”的思想.致使一些该放的贷款也不放了或少放了,严重地影响了扶持商品经济的  相似文献   

15.
<正>加强信贷管理是保障资金安全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行信贷管理工作有所改善,但由于信贷人员不足,业务素质较低,跟不上业务发展,存在不少问题,比较突出的有八个方面:一是贷款审批制度不健全;二是贷款缺乏物资保证;三是没有严格的贷款责任制;四是贷款检查制度执行不力;五是没有协同主管部门抓好贷款  相似文献   

16.
农户联保贷款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发放贷款的两种主要方式.自推广以来,不仅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而且也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信用社的自身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进一步完善农户联保贷款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制度,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最近,笔者对庆城县农户联保贷款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行情况进行了调查.……  相似文献   

17.
我们农村金融工作,多年来有一个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好制度和坚持认真执行这一制度的优良传统。贷前调查,这是正确掌握发放贷款的基础;贷时审查,这是决定贷款是否合理使用的关键;贷后检查,这是督促、保证贷款合理使用,发挥效益,到期归还的重要环节。这三项工作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目的是做到合理使用,发挥效益,到期归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多年的实践证明,农业贷款的“三查”制度,是做好农贷工作的好经验、好制度。凡是坚持认真这样做的,就能保证农贷资金的节约合理  相似文献   

18.
农行在转轨中如何加强信贷执法监察孔光农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遇到的突出问题是信贷质量差,它严重困扰着农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其原因主要是信贷管理上未能认真执行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如用流动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统规模发放贷款,违规违章拆借发放贷款;引存...  相似文献   

19.
杨文霞 《时代金融》2013,(17):165-166
委托贷款的法律性质是委托代理行为,银行作为受托人在委托贷款中仅为委托人的代理人,根据委托人指定的对象、用途等要素代委托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在一般情况下,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受托人不承担贷款不能回收的风险。但是银行仍然因委托贷款而引发的纠纷,主要表现为受托人执行委托事务存在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受托人违规出具担保函对委托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情形。为了进一步厘清委托贷款的法律关系,本文对委托贷款业务中的银行(即受托人)的角色定位及法律风险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20.
一、传统农户贷款模武存在弊端传统农户贷款摸式就莫旗讲,即指农信社直接面对成千上万的农户发放贷款,此种模式"两高一小"的弊端非常明显。一是成本高。农户贷款面广、额小、分散、管理难度大,农户取得贷款、信用社发放贷款都需要付出较高的成本。截至2010年5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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