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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1日,中国常驻日内瓦代表团金永健大使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王众孚局长代表我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博士,递交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或议定书)的加入书。至此,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4个国家加入了“议定书”(另外三个国家是西班牙、瑞典和英国)。“议定书”将于今年12月1日起生效,与“马德里协定”并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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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由国家工商总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举办的亚太地区地理标志国际研讨会在重庆召开。这是继2007年世界地理标志大会在北京成功举行后,亚太地区地理标志合作与交流的又一次重要会议,与会代表共同探讨和分享了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法律制度、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注册、运用、保护以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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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会见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一行。弗朗西斯·高锐对国家工商总局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高度赞扬了国家工商总局为在中国推广运用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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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商标法》和《实施条例》在适合我国国情的条件下,充分考虑到国际条约的有关规定和国际惯例,使我国在工业产权保护的立法上和国际接轨,同时也使我国在加入WTO后,参与国际事务有法可依。早在1989年我国就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当时我国实行的《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与《马德里协定》中的一些条款不同,加之办理商标国际注册应根据《马德里协定》的有关规定办理,因此出现国际注册与国内注册在一些具体做法上有差别的情况。例如根据马德里协定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申请商标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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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颁布了。严格讲,《实施办法》并不是一部全新制订的部门规章,而是对1996年发布并实施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的修改。修改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要求重新制订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的具体办法;二是我国1989年和1995年分别加入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及二者的《共同实施细则》已有修改,因此,也需要相应地对1996年的实施办法作些增补或删减。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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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2005,(3)
2004年11月16日至17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重庆市召开了全国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这是继2004年9月新疆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后召开的又一次会议,16个省级工商局、重庆市有关政府部门以及部分注册地理标志协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出席研讨会,并作了题为《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致富》的讲话。会上,8个省级工商局就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与管理工作经验和做法进行了交流,13个省级工商局提交了24份书面经验材料。与会代表还就农产品商标与地理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期间,举办了地理标志产品及特色农产品展示。李东生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指出,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是全党和各级人民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事关全局的大事。运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措施之一,是工商机关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他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王众孚局长有关地理标志工作的指示,充分认识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对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作用,增强做好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保护与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范汉云副局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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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2005,(3)
2004年11月16日至17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重庆市召开了全国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这是继2004年9月新疆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后召开的又一次会议,16个省级工商局、重庆市有关政府部门以及部分注册地理标志协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出席研讨会,并作了题为《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致富》的讲话。会上,8个省级工商局就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与管理工作经验和做法进行了交流,13个省级工商局提交了24份书面经验材料。与会代表还就农产品商标与地理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期间,举办了地理标志产品及特色农产品展示。李东生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指出,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是全党和各级人民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事关全局的大事。运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措施之一,是工商机关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他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王众孚局长有关地理标志工作的指示,充分认识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对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作用,增强做好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保护与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范汉云副局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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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2005,(3)
2004年11月16日至17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重庆市召开了全国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这是继2004年9月新疆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后召开的又一次会议,16个省级工商局、重庆市有关政府部门以及部分注册地理标志协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出席研讨会,并作了题为《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致富》的讲话。会上,8个省级工商局就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与管理工作经验和做法进行了交流,13个省级工商局提交了24份书面经验材料。与会代表还就农产品商标与地理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期间,举办了地理标志产品及特色农产品展示。李东生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指出,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是全党和各级人民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事关全局的大事。运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措施之一,是工商机关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他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王众孚局长有关地理标志工作的指示,充分认识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对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作用,增强做好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保护与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范汉云副局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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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工商行政管理》2005,(3)
2004年11月16日至17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重庆市召开了全国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这是继2004年9月新疆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后召开的又一次会议,16个省级工商局、重庆市有关政府部门以及部分注册地理标志协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出席研讨会并作了题为《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致富》的讲话。会上,8个省级工商局就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与管理工作经验和做法进行了交流,13个省级工商局提交了24份书面经验材料。与会代表还就农产品商标与地理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期间,举办了地理标志产品及特色农产品展示。李东生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指出,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是全党和各级人民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事关全局的大事。运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措施之一,是工商机关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他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王众孚局长有关地理标志工作的指示,充分认识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对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作用,增强做好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保护与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范汉云副局长强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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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2005,(3)
2004年11月16日至17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重庆市召开了全国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这是继2004年9月新疆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后召开的又一次会议,16个省级工商局、重庆市有关政府部门以及部分注册地理标志协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出席研讨会,并作了题为《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致富》的讲话。会上,8个省级工商局就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与管理工作经验和做法进行了交流,13个省级工商局提交了24份书面经验材料。与会代表还就农产品商标与地理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期间,举办了地理标志产品及特色农产品展示。李东生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指出,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是全党和各级人民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事关全局的大事。运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措施之一,是工商机关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他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王众孚局长有关地理标志工作的指示,充分认识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对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作用,增强做好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保护与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范汉云副局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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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2005,(3)
2004年11月16日至17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重庆市召开了全国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这是继2004年9月新疆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后召开的又一次会议,16个省级工商局、重庆市有关政府部门以及部分注册地理标志协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出席研讨会,并作了题为《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致富》的讲话。会上,8个省级工商局就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与管理工作经验和做法进行了交流,13个省级工商局提交了24份书面经验材料。与会代表还就农产品商标与地理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期间,举办了地理标志产品及特色农产品展示。李东生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指出,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是全党和各级人民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事关全局的大事。运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措施之一,是工商机关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他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王众孚局长有关地理标志工作的指示,充分认识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对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作用,增强做好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保护与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范汉云副局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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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2005,(5)
《关于驰名商标保护规定的联合建议》由保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制定。《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签订于1883年3月20日,目前共有168个成员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立于1970年4月,并于1974年12月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总部设在日内瓦,现有179个成员国。1883年由法国、比利时等11国发起缔结的《巴黎公约》(我国1985年3月19日加入)第6条之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成员国在“乌拉圭回合”上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我国1980年6月3日加入)第16条分别对驰名商标保护做出了规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然而,规定的相关内容较少,也不够具体。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进一步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已成为当务之急。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主持下,各国专家先后六次专门讨论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商标、外观设计及地理名称常务委员会(SCT)在1999年6月7日至12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第二次会议第二部分议程中,形成了一个关于驰名商标保护建议的最终文本,1999年9月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大会通过了《关于驰名商标保护规定的联合建议》,中国商标局也派代表出席了大会。需要说明的是,《关于驰名商标保护规定的联合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