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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目的]通过总结我国1998~2016年间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历程及成效,探讨了未来发展方向,以期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参考.[方法]文章采用文献研究法梳理我国1998年以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历史演变及其成就,以此探讨未来的改革方向.[结果]将我国1998~2016年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分为3个阶段:允许土地使用权转让阶段,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阶段,以及允许土地经营权抵押、 实行三权分置阶段,并总结各个阶段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术界的观点;分析改革成效主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得到法律保护、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得到长远发展、 三权分置放活土地经营权;探讨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主要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三向发展、"三权分置".[结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实行国有化,是我国在现有制度基础上最现实的选择.中央提出"三权分置"是对现阶段我国农村基本土地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是新形势下协调生产关系与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这一举措必将使我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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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0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要求。"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3.
<正>2016年10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并行。这次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创新,是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延伸,为有效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推进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保护耕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研究目的:明确"三权分置"下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研究方法:采用文献分析法和归纳演绎法。研究结果:(1)现行法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权利结构,以"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基本结构,还包括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租赁权"两种类型。(2)"三权分置"的背景下,首先应当将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置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在土地经营权物权性流转时农户保留土地承包权;债权性流转时则为"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取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形式,在物权性流转时为土地经营权,在债权性流转时是土地经营权的租赁权,在两种性质流转并存时是"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租赁权"。研究结论:"三权分置"下农村土地权利结构的构建,应当以现行法下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为基础,既要保护农户的合法权益,又要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  相似文献   

5.
研究目的:明确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中土地经营权的性质。研究方法:采用文献分析法和归纳演绎法。研究结果:(1)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中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逻辑各不相同。不同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直接影响土地经营权的性质。(2)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置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从而采用"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土地经营权将取代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为法定的用益物权。(3)土地经营权人既可以是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农户,也可以是通过转让、互换或者入股等流转方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期限届满之前,土地经营权应当独立于土地承包权存在,土地承包权消灭与否对土地经营权不产生影响。研究结论:明确土地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才能解决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的疑难问题,从而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相似文献   

6.
实施"三权分置"为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提供了新途径。落实集体所有权,应通过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权,重建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行使规则;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应立足于实现农民集体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初始取得集体所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经营权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而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土地经营权因其取得方式的不同有租赁权和用益物权之分,而且两者的法律效果不相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农业经营主体法律保护机制以及地权登记与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融资担保机制有待完善。为坚持和维护家庭承包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需完善以农民集体成员权为基础的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建设应立足于建立以土地经营权租赁为主、兼顾其他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机制和承包土地的经营机制,建立以小农生产经营现代化为目标的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7.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必然性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这既说明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同时也说明土地所有权既不能在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间流转,也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动。因此要盘活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生产率,就必须创新土地流转方式,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  相似文献   

8.
学术界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没有明确结论,实践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的处理也不统一。“三权分置”改革政策在《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等法律中的落实,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提供了新路径。“三权分置”视域下,土地承包权既有身份属性,更有财产属性,可以有限制地继承,而土地经营权既不具有身份属性,权利主体也不受“户”的限制,完全可以继承。论述了“三权分置”视域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9.
<正>最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并强调指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继家庭承包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要围绕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改革主线,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必须牢牢坚持。要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都不能非法剥夺和限制农户的土地承包权。要放活土地经营权,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  相似文献   

10.
[目的]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梳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变迁过程,并对"三权"各自的权能进行分析,针对现存集体所有权主体缺失、土地承包权权能混乱、土地经营权性质不清等问题解释其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方法]运用文献综述法、对比法对农村土地试行"三权分置"后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各自权能进行划分和界定,理顺三者关系。[结果](1)"三权分置"是农村土地产权权能的进一步分解与细化,集体所有权被赋予更完整的土地所有权能;(2)"三权分置"过程中承包地流转路径得到进一步强化,打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权"限制;(3)土地经营权的市场性功能与农户承包权的福利性功能同时增强,进一步减少土地对农民的束缚。[结论]"三权分置"是解决农地无人耕种、推动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合理界定"三权"的权能、理顺"三权"的经济学关系、破解法律制度障碍是"三权分置"的改革重点和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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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的核心要义是放活土地经营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近日,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明确指出"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  相似文献   

12.
我国<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都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而不是土地所有权的流转.农村改革发展的实践证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具有许多积极作用,例如,有利于剩余劳动力不受承包地的束缚和限制,可以自主地向其他产业流动;有利于打破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将分散经营的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有利于降低土地分散经营的成本,增加土地收益,提高农民收入等.  相似文献   

13.
法学视角中的农村土地三权分离改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研究目的:探讨农村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的三权分离改革是否符合法学原理,研究如何推进相应的制度建设。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归纳演绎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结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分离为独立的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土地所有权是法律概念,而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不是法律概念,因此农村土地三权分离存在明显的法学悖论。研究结论:法学中的权利与经济学中的产权具有较大的区别,必须在物权债权二元财产权体系中确定农村土地的权利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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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耕者有其田,这是所有6亿农民的愿望。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过去是、现在依然是农村改革的主线。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农村土改迎来"三权分置"时代,这也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土地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今后,沉睡的土地将被唤醒。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30多年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与农户承包经营权的"两权分设",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也为我国农业的长足  相似文献   

15.
明确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法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就是在总结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实践经验基础上、根据农村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作出的顶层设计,目的是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从法律角度说,土地经营权应被界定为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新的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农村土地所有权上设立的用益物权,在这一权能基础上可以再分离权利,设立新的用益物权。但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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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0月底颁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毋庸置疑,"三权分置"顺应了广大农民的意愿,既符合了市场经济的精神和逻辑,又有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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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指出,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更多考虑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问题,既要解决好农业问题,也要解决好农民问题。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这一重大论断,为全面推进土地制度创新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明了方向,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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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雨  李麟 《农村经济》2012,(6):45-47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党对农村土地政策和制度作了一系列改革:从土地承包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从鼓励农民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到实现土地要素资本化。实践表明: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不断创新农村土地政策和制度使之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变化、适应城乡社会发展的变化,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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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顺应农民要求保留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意愿,它的深刻之处在于把土地经营权单独拿出来,并且把道理跟农民讲清楚了:经营权可以自由流转,承包权长久不变。承包的土地流转出去后,流出去的只是经营权,农民依然是承包的主体,承包权不会丢掉。这样一来,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给农民吃了一颗大的定心丸。为什么说"三权分置"是重大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20.
<正>近日,中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为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业经营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土地是农业生产中最重要、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农村土地问题历来是"三农"问题的核心和关键。回顾1978年后全国农村推行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新中国建立后农村生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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