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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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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孙燕芳 《新智慧》2006,(4):70-70
一、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 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以下简称《解答四》)中规定,附连带清偿责任的应收票据贴现应按照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应收票据贴现业务会计处理较为特殊的地方是,贴现息应视为提前向银行支付的借款利息,直接计入财务费用。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财务费用;贷:短期借款。  相似文献   

2.
笔者认为,个别认定法是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最恰当的方法。应收票据分为带息应收票据和不带息应收票据。对于这两种情况,下面将分别举例予以介绍。  相似文献   

3.
侯贵菊 《新智慧》2004,(11B):43-43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于年度末了时对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按照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映。应收款项是指“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两个科目所核算和反映的内容。同时,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又明确指出: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歉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当某项应收款项全部或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按确认的坏账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款项。根据以往的做法.估计坏账损失主要有四种方法,即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会计制度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要求企业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企业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合理地估计。  相似文献   

4.
李传双 《新智慧》2009,(2):20-21
一、应收票据贴现是否终止确认的判断标准应收票据贴现,是指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在背书后送交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据的到期值中扣除按银行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息,然后将余额付给票据持有人的一种融资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相关规定,如果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则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相似文献   

5.
财政部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中规定了应收款项提取坏账准备的处理方法。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应以“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合计数为基数 ,按适当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并计入管理费用。笔者认为 ,该规定仍有其不尽完善之处。作为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来源、性质相同的应收票据 ,未被纳入坏账准备的计提基数 ,显然不合理。第一 ,众所周知 ,会计报表中的应收票据指的是应收的商业汇票 ,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类。作为债权 ,应收票据有不能按期如数收回的风险存在。尤其是票据的兑付跨越会计期间时 ,在会计报表日存在着应收票据日后无法兑付的风险 ,这与应收账款的性质是相同的。既然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在实质上差异很小 ,对应收票据这种同样具有风险性的债权 ,不提取相应的坏账准备 ,显然不符合会计中谨慎、稳健的原则。第二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如果企业应收账款改用商业汇票结算 ,在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时 ,借记“应收票据”科目 ,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同时又规定 ,计提坏账准备应以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为基数 ,并不含有应收票据。于是存在这样的可能性 :企业为优化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减少...  相似文献   

6.
陈剑勇 《新智慧》2004,(5A):45-45
《企业会计制度》(简称《制度》)规定: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变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笔者认为,现金等价物还应包括应收票据巾的银行承兑汇票。  相似文献   

7.
潘荣良 《新智慧》2006,(10):29-30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通知》(财会[2004]3号件)规定,企业以应收票据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贴现,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充分考虑交易的经济实质。贴现的应收票据到期而债务人未偿还时根据申请贴现的企业是否负有偿还责任,票据贴现的会计处理分为“质押法”和“出售法”。这两种处理方法对贴现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有关项目和财务指标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本拟就此问题作以下分析。  相似文献   

8.
贺飞跃 《新智慧》2007,(6):15-16
一、《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及缺陷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对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的应收或应付利息和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应计利息有关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9.
王会兰 《新智慧》2007,(12):35-36
应收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对于属于金融资产的应收款项(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其减值损失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22号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对于不属于金融资产的应收款项(如预付账款等),其减值损失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进行确认、计量。本文侧重于探讨具有金融资产性质的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相似文献   

10.
钱俊 《新智慧》2005,(7):61-61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简称《准则》)规定,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应当开始资本化。每一会计期间利息的资本化金额=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215;资本化率。资产支出只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仓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相似文献   

11.
浅述《企业会计制度》的一些不足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涉及了更多的经济业务内容,对广大财会人员,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财会人员来说,提供了更广泛的指导。但也尚有很多常见的交易事项没有得到明确的规范,或与其他制度、法规相悖,导致实际操作混乱,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定期存款和有限定用途存款的会计处理定期存款和有限定用途存款如何核算,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可循。上市公司在实际操作中核算很不统一,有的在“银行存款”账户核算,有的在“其他货币资金”账户核算,有的在投资类账户核算;期末时,有的计提了利息,有的没有计提利息。笔者认为,根据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原则,期末时,计提这两类存款的利息是无可厚非的。同时,这类存款一般不能提前支取,而只有在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时才能支取,这就说明这些存款不属于流动资产,显然通过“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是不合理的。而从其能获得比基本账户存款要高得多的收益角度来看,通过“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似乎更为合理一些。但从字面上理解,它们毕竟是一项存款,因此对于这类存款的处理有待制定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二、计提减值准备后资产...  相似文献   

12.
委托贷款,又称“甲类信托贷款”或“特定资金贷款”,是委托者将其可以自主支配的资金委托金融信托机构按照指定的项目、对象和用途发放贷款,并监督资金使用,到期收回本息的委托业务。委托企业为了从借款企业分配到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将贷款资金的使用权让渡给借款企业,同时获得返还本金和收取利息的请求权。所以,就其本质而言,委托贷款是委托企业的一项债权性投资业务。 我国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将委托贷款纳入规范体系,对其确认、计量、记录、报告作出了明确规定。本文对委托贷款的会计核算作以下探讨。 一、对委托贷款的核算规定 新制度对委托贷款的核算规定是:①设立“委托贷款”一级科目,下设“本金”“利息”、“减值准备”三个明细科目。②发生贷款业务时,按实际委托贷款金额人账,期末按规定利率计提应收利息,同时增加投资收益。若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应停止计息,并冲回原已计的利息。③企业应定期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全面检查,并按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就低计量,当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应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则应在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范围内转回。④在资产负债表上,一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按本金和应计利息...  相似文献   

13.
戴高传 《新智慧》2006,(4):65-65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应收票据”科目核算企业所收的商业汇票,而《票据法》所指的票据包括商业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会计制度没有将企业所收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纳入“应收票据”科目核算,笔认为这是不严密的,容易造成会计核算的空白点。  相似文献   

14.
程芙蓉 《新智慧》2004,(7B):47-48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非购销业务中所形成的应收债权,是一项包含较多内容的流动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其他应收款也应该计提坏账准备,但相关制度并没有对此作详细说明,本就其坏账准备计提范围、账务处理以及计提坏账准备对会计信息的影响等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5.
于卫兵 《新智慧》2005,(11):69-69
一、关于非应计贷款的确认标准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规定。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应分别核算。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当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时,应单独核算。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  相似文献   

16.
一、关于非应计贷款的确认标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规定,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应分别核算。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当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时,应单独核算。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从以上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只要满足“贷款本金逾期90天”或“利息逾期90天”二者之一的贷款就是非应计贷款。但是这种对非应计贷款的确认标准在贷款合同采用不同的结息方式时就缺乏合理性,从而难以反映银行的经营状况和收益。例如:客户A于2003年7月20日向某银行申请了一笔期限为一年的贷款,本金为1000万元,年利率为6%,合同约定每月20日按月结息。该银行在2003年8月20日、9月20日、10月20日均未收到客户A支付的利息,则2003年10月21日,按照《制度》的规定,银行将此笔贷款由应计贷款转入非应计贷款核算。即:借:非应计贷款1000万元;贷:应计贷款1000万元。同时,冲回已计提的应收利息15万元(1000&;#215;6%&;#215;3&;#247;12),借:应收利息15万元(红字金额);贷:利息收入15万元(红字金额)。假定上例中合同约定...  相似文献   

17.
贾成海 《新智慧》2004,(9A):37-38
一、“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时间确定《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简称《投资准则》)规定,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取得投资时已计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以实际收到时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相似文献   

18.
张俭 《新智慧》2006,(8):61-61
很多人认为企业票据贴现属于单利现值的计算,贴现额是单利现值。某教材在〈货币的时间价值》一章中提出,单利现值是指依据未来的终值,按单利计算的现在价值。例如企业票据贴现就属于单利现值的计算。票据贴现时,银行按一定的利率从票据的到期值中扣除自借款日至票据到期日的应计利息,将余款付给持票人。贴现时使用的利率称为贴现率,计算出来的利息称为贴现息,扣除贴现息后的余额称为贴现额即现值。  相似文献   

19.
原秀玉 《新智慧》2006,(4):68-68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准则》)规定,长期债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是指取得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取得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作为应收项目(应收利息)单独核算,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尚未到期的利息构成初始投资成本,在长期债权投资中核算,记入“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  相似文献   

20.
马立坤 《新智慧》2005,(9):69-69
会计实务对固定资产的减少一般都是这样处理的:①减少时.及时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②月末计提所有固定资产折旧时,当月应提“累计折旧”额=上月“累计折旧”计提额+上月增加固定资产在本月应提折旧额-上月减少固定资产在上月已提折旧额。以上每个步骤的处理均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固定资产清理和累计折旧计提的规定,也遵循了权责发生制原则。其实,这种操作顺序存在以下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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