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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企业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 ,投资评估确认价与账面净值的差额应如何处理 ,众说纷纭。笔者试从制度变迁这一方面说明其处理方法及理论依据 ,并提出一点看法。例如 ,某企业有一专利权 ,账面余额为10万元 ,对外投资确认价为12万元 ,其确认价高于账面余额2万元的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种 :1.《企业财务通则》第24条规定 :企业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对外投资的 ,其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对于资产重估确认价值小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以下简称“减值” ,反之为“增值”) ,一般教材上作减少“资本公积”处理。2.1998年实施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 :增值作增加“资本公积”处理 ,若同一资产再次评估为减值 ,则先冲减“资本公积” ,若不够冲减再作为当期损益 ,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3.财政部1998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规定 :投资差额如果是升值的 ,作为“资本公积” ;如果是减值的(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 ,即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4.《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第76条规定 :如果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因重估而增加 ,那么增值应以“重估盈余”科目直接贷记股东权益 ,...  相似文献   

2.
<正> 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中,只对法定资产重估增值规定作为资本公积金处理,对法定资产重估减值及其相关问题的会计处理方法并未作出明确的具体规定。目前各方面对此看法不一,本文拟就这些问题做些探讨,以此与大家商榷。  相似文献   

3.
一、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一)以现金出资用现金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以支付的全部价款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若支付的价款中含已宣告发放而尚未领取的股利,还应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此种情况下不影响企业利润,所以不涉及纳税调整。(二)以固定资产出资按《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当公司以固定资产对其他单位投资时,按投出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已计提的累计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公允价值小于账面净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按公允价值大于账面净值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以固定资产出资往往涉及纳税调整问题,下面分两种情况举例说明。1.将公允价值低于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减少了当期利润,那么,在计算所得税时,此项营业外支出是否应在税前扣除,即是否进行纳税调整?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接受投资的企业以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账面价值,即作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础,因此使该项固...  相似文献   

4.
周光荣 《新智慧》2005,(10):29-29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准则》,并只考虑债务人为股份有限公司这一种情况)中对“债务转为资本”这一方式所作的会计处理规定如下:债务人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股权的入账价值;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并把这一差额进一步明确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笔者认为,这样处理既不符合“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户核算内容的规定,也不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5.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五条规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与原会计准则相比有较大变动,原会计准则不需要分清债务重组利得与资产转让损益的界限,只需将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相似文献   

6.
企业资产的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又包括间接损失.闻接损失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损失前资产可变现价值与账面净值差额;二是预期的盈利.如果某项损失相当确定且金额也能够精确地予以估计,则该项损失一旦能辨认就应立即确认.间接损失的计量难度表现为存在资产可变现价值与账面净值的差异,存在未来的预期盈利.  相似文献   

7.
郑蓉 《新智慧》2006,(2):24-25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以下简称《解答四》)规定,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当表明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全部或部分消失,并将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全部或部分转回的,企业应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两之中较低与价值恢复前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对于这一账务处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特别指出,由于无形资产不像固定资产那样将原值和累计摊销分设两个科目反映,“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直接反映无形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摊销额后的账面净值,因此当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叉得以恢复时,无需像固定资产那样编制补记累计摊销数的会计分录,只需直接反映其可收回金额的恢复。  相似文献   

8.
钱笑红 《新智慧》2005,(13):54-54
在以存货清偿债务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债权人如何确认该项存货的入账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相关规定,对于债务人以存货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债务人应按债务的账面价值转销债务,按存货的账面价值结转存货,将债务账面价值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存货账面价值后的余额确认为当期损失或资本公积。②受让的非现金资产作为存货管理的,债权人应按债权的账面价值结转债权,按债权的账面价值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存货。  相似文献   

9.
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指南》规定 :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交换 ,并不意味着不涉及任何货币性资产。如果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 ,则仍属于非货币性交易。为便于判断 ,一般以25%作为参考比例。如果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或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高于25%(含25%) ,则视为货币性交易 ,应根据货币性交易的核算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当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已确认时 ,应根据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根据《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中债务人的会计处理进行账务处理。当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无法确认时 ,根据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确定时)或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无法确定时) ,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涉及补价时 ,按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 ,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下面举例说明。例 :甲公司用一台设备A交换乙公司设备B ,用于生产经营。设备A的账面原值为100000元 ,累计折旧为20000元 ;设备B的账面原值为90000元 ,累计折旧为15000元。设备A的公允价值为65000元...  相似文献   

10.
钱笑红 《新智慧》2005,(5):54-54
在以存货清偿债务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债权人如何确认该项存货的入账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债务重组》的相关规定,对于债务人以存货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债务人应按债务的账面价值转销债务,按存货的账面价值结转存货,将债务账面价值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存货账面价值后的余额确认为当期损失或资本公积。②受让的非现金资产作为存货管理的,债权人应按债权的账面价值结转债权,按债权的账面价值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存货。  相似文献   

11.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税费的处理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三条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②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似文献   

12.
李明 《新智慧》2008,(12):49-50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30条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第32条规定,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进行分摊,作为租金费用的调整。但是,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人当期损益。  相似文献   

13.
于蕾 《新智慧》2004,(8B):46-46
根据《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简称《关联暂行规定》),上市公司将持有的固定资产出售给关联方,应将实际交易价格超过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人资本公积。《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简称《合并暂行规定》)中,没有具体规定这一类交易的抵销处理方法。但注册会计师教材中是这样处理的。对于销售企业来说,在其个别资产负债  相似文献   

14.
尹芳 《新智慧》2008,(8):17
一、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中合并企业的所得税问题 1.以转让非现金资产作为合并对价的所得税问题。以转让非现金资产作为合并对价进行的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对于转让给被合并方控股股东的非现金资产,会计上不确认资产的处置损益。而税法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处理。因此,该交易形成永久性差异,只影响合并当期的所得税调整,其纳税调整金额按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减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  相似文献   

15.
新会计准则中,债务人转让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问的差额作为资产转让损益,而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之差作为债务重组收益,上述两项收益分别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现金、受让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享有股权公允价值、将来应收金额现值的差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先冲减减值准备),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受让非现金资产按照公允价值入账。  相似文献   

16.
一、债务重组准则体现了务实的特点 1、对于债务重组的定义。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同意债权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在此删去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这一前提条件,而且也未强调债权人必须作出让步,这样就扩大了会计准则的实施范围,也使债务重组的定义更加符合实际。 2、对于公允价值的运用大大减少。在旧准则中,用到公允价值的地方很多,而在新的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较少,在债务人的会计处理部分根本就没有出现公允价值这个概念,原来以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的现在基本上都代之以账面价值,这样就避免了许多人为因素,核算起来也更加方便。 二、仙务孟组准则更加简明,便于上市公司实务操作 】、以现金清偿债务时,新准则规定不区分是否计提损失准备,直接将重组侦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认为债权人的当期损失。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时,新准则规定不用区分债务重组收益与资产转让损益,债务人直接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与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 3、以债务转为资本的方式清偿债务肘,旧推则规定应分两种情况进...  相似文献   

17.
对于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资产计价,中美准则的规定相同,即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则应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这体现了稳健性原则。 然而,对于不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入资产的计价上,我国优先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而美国则优先用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笔者认为这两种做法都有其合理性,因为它们的出发角度不同。从反映客观经济业务实质而言,按美国准则的规定,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对换入资产计价,并根据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损益,这相当于由换出资产进行货币交易,收到相当于公允价值的货币,然后将这些货币全部用于购买换入资产。由于交易的损益是根据销售来确定的,所以美国准则保证了企业收益计算的准确性,客观地反映了企业的经济活动。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方面考虑,则我国推则对计价的选择较为合理。因为企业换人不同类非货币性资产是为了获取与原有资产的使用价值不同的一种新的使用价值,以便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发挥新的作用。在评估换人资产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时,新资产的公允价...  相似文献   

18.
刘丹丹  陆颖丰 《新智慧》2004,(6A):30-31
为了防止企业将债务重组的收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而粉饰经营业绩,财政部于2001年1月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其明确规定,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一般原则是: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相似文献   

19.
苏喜兰 《新智慧》2004,(11A):55-56
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金融企业取得抵债资产时,按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利息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抵债资产处置时,如果取得的处置收入大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其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为真实反映经营收益,财政部《关于金融机构接收和处置抵债资产收入确认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号》)规定,对金融机构接收和处置抵债资产的收入按以下原则确认:金融机构在接收抵债资产时,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大于贷款本金和表内应收利息的差额部分,在未实际收回现金时,暂不计为表内利息收入,而作表外应收利息处理。待抵债资产处置变现后,将变现收入大于贷款本金和表内应收利息的差额部分计为利息收入。  相似文献   

20.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等事项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的披露,遏制利润操纵,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等八项准则。本文试以债务重组准则为例,讨论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准则的内容及经济内涵 债务重组准则并不是一项新制定的准则,而是对原有《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旧债务重组准则”)的修定,与旧债务重组准则相比,其更加简化、务实、稳健。 l旧债务重组准则中,债务转为资本时,需要区分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两种情形;以现金清偿债务时,债权人的会计处理需要区分已对债权计提损失准备和未对债权计提损失准备两种情形;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还要找出公允价值,对债务的账面价值和转让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以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和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不同处理,这使会计核算变得较繁琐。在债务重组准则中,对这些差别均不再区分,尤其是公允价值的作用大大降低,甚至在债务人的会计处理部分根本没有公允价值这一概念,而是以账面价值作为人账基准,这样更便于实务操作。 2旧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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