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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7年3月14日,由国家工商总局主办,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消费者报承办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出席座谈会并讲话,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滕佳材主持会议,国家工商总局各业务司局有关领导参加会议。会上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的领导同志,中国人民大学等消费维权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消费者协会、企业界、新闻界和消费者的代表,都从不同角度分别做了专题发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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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北京召开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在座谈会上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相似文献   

3.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今天.国家工商总局邀请相关部门的领导同志.以及企业界、新闻界的朋友们和消费者代表。在这里召开纪念座谈会.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交流各地、各相关部门消费维权工作经验.进一步推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非常重要.意义重大。在此,我代表国家工商总局.对出席今天会议的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企业界和消费者代表.以及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和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地感谢!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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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来宾.同志们: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今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这里举行纪念座谈会.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专家、学者和企业界、消费者代表,以及新华社、中央电视台、  相似文献   

5.
同志们: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这里举行纪念座谈会,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消费者协会、企业界和消费者代表,以及新闻界的朋友们,聚集一堂,共同总结“十五”时期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交流情况,研究消费维权大计,进一步推动我国消费维权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要。在此,我代表国家工商总局对出席会议的各位同志和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和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专家、学者、新闻界的朋友们和社会各界人士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消费者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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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祖先,为我们创造了一个词:尊敬。尊者,尊重;敬者,敬畏。言及尊重,我们正襟敛容,尊重人伦天理,尊重自然规律,尊重祖先师长;言及敬畏,我们跪倒尘埃,敬畏神灵,敬畏圣贤,敬畏天威难测,敬畏风云变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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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9日,中国消费协会在北京召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消费维权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中宣部、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研究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标准委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政法大学、中国消费报社的专家、学、二十省市消费协会(委员会,下同)的秘书长、主流媒体记共八十余人。座谈会围绕“消费权益保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当前消费维权领域存在的不和谐因素、新形势下如何通过做好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三个议题展开讨论。与会同志结合实际发表了许多很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段]  相似文献   

10.
作为基层消协的“3&;#183;15”人,周村消协的同志每天都体味着人生的酸甜苦辣,时刻都可能面对和经历不同消费者的欢笑和痛苦。有时刚送走了面带微笑的人,接着就又迎来了泪水涟涟或身体或心理受伤害的投诉人。一年到头,有成功的欢喜,也有不被消费者理解的苦,但他们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默默无闻地为广大消费者奔波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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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并不知道《消费权益保障法》颁布的日期。而且,说来惭愧,对于那部法律的内容也知之甚少。我国的法制建设尽管还处在起步阶段,但是施行的法律也已不少。对此孤陋寡闻或不求甚解,恐怕并不在少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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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啸  宝鑫  敬德  吴伟 《深圳质量》2004,(4):9-10
3月15日的深圳阳光灿烂,春风拂面。南山区天虹商场门前彩旗飘飘,人头攒动,热闹非凡。由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山区人民政府、深圳市打假办联合举办的以“质量诚信、关注民生”为主题的200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这里隆重举行。  相似文献   

13.
高密“工商3&;#183;15”有诉必接,有举必查,快速出击、及时打击的郑重承诺,为消费者提供了一条便捷的申诉途径,拉近了政府与群众的关系,使“工商3&;#183;15”美誉鹊起,深受群众信赖,也赢得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嘉许。被国家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政府授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单位”、省工商系统“十佳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  相似文献   

14.
“不以事小而不为,不以事难而推诿,不以无利而不管,努力营造一个称心满意的消费环境。”这是淄博市周村区消费者协会陈立志会长在2002年“3&;#18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上的庄严承诺。一年来,周村区消费者协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工作指针,满腔热情,倾心维权,把健康与文明送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心中。  相似文献   

15.
《福建质量管理》2010,(Z1):40-41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使消协等部门、商家、媒体的相关宣传活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而这些活动的主打节目都集中在3月15日这一天。今年如此,去年如此,再延伸一点,从198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国内开展至今,一直都是如此。不知道这算不算误导,但明显的一点是,3月15日当天几乎变成了消费者投诉集中爆发日、维权咨询服务日、商品展销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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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09年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发展”,并强调经营者作为市场主体,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方面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供优质服务,改善消费环境,满足消费需求,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笔者认为,3.15不仅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也应成为企业对消费者的感恩节。  相似文献   

17.
2002年元旦期间,淄博市周村区消费协会收到了好几张寄自全国各地的贺年卡,带来了亲切的问候和祝福。说起这些,消协的吕主任如数家珍.欣慰之情溢于言表:“这些都是我们曾经帮助过的外地消费,他们经常给我们打电话或写信。”看着一件件投诉记录,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展现在了我们面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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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大地复苏、万象更新的季节里,我们迎来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主题是“质量和安全年——共建信心共促发展”。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福建省质监部门立足全省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技术优势,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一场有力度、有规模、有声势的3.15宣传服务活动,赢得了消费者的好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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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选择》2007,(2):22-24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起源以及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CI)创立和成长过程。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起源于欧洲,兴起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二战后,各消费者组织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发展中国家。1960年,CI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荷兰5国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当时总部设在荷兰的海牙,现已迁移至英国的伦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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