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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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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存货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不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和其他非正常损失。存货非正常损失涉及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问题,因此有必要进行纳税筹划。  相似文献   

2.
进项税额转出是会计实务中最常见的问题之一,文章分析了存货"非正常损失"、存货盘亏和改变货物用途等五种情形下的进项税额转出问题,认为进项税额应不应该转出,关键的判断点是原来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能不能为企业带来销售收入,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已经失去了抵扣的来源。  相似文献   

3.
本文先对存货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进行区分,再对存货非正常损失六种类型的进项税额转出额计算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存货非正常损失会计处理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4.
现行的增值税从计说原理上看,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所以称之为增值税。因此纳税人存货的计价方法,核算水平,存货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就对我们日常的税收征管及稽查工作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一般在日常稽查中,稽查人员应加强对企业库存商品的检查,并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正确划分存货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及视同销售的界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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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  夏晶 《财会月刊》2011,(4):53-54
我国现行税法对存货非正常损失作了一些规定,但是其中某些方面的操作性不是很强。本文对《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进行了分析,以说明相关规定的局限性所在,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6.
存货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不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和其他非正常损失。存货非正常损失涉及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问题,因此有必要进行纳税筹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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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焕云 《财会月刊》2011,(10):32-33
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的税务处理是资产损失税务处理中的重点、难点。为保证及时、准确地履行纳税义务,企业首先要准确判定损失性质,并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以减少税收风险。文章在分析有关税法条例的基础上探讨了存货非正常损失的判定及相关的税务处理问题。  相似文献   

8.
周曼 《财会月刊》2011,(28):32-33
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的税务处理是资产损失税务处理中的重点、难点。为保证及时、准确地履行纳税义务,企业首先要准确判定损失性质,并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以减少税收风险。文章在分析有关税法条例的基础上探讨了存货非正常损失的判定及相关的税务处理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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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地一家具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业务是用外购木材生产家具。该企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分属当地国税、地税两个部门征管。去年冬天,该企业一批价值20000元(对应的进项税额3400元已抵扣)木材因管理不善引发的火灾而烧毁,清理后取得含税变价收入5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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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事故过后,保险人将面临对投保财产损失如何赔偿问题,其中存货受损,保险人是否应当赔偿与存货一并损失的增值税呢?在全面施行增值税法的大前提下,有关增值税损失赔偿与否的问题,成为众多财产保险赔偿案件争议的焦点。对这一普遍、客观、尖锐且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文章以某典型存货增值税损失保险赔偿合同纠纷案为例,多角度剖析保险人是否应当赔偿与存货一并损失的增值税问题,从立法层面、保险合同层面、实际操作层面提出减少增值税损失保险赔偿争议的建议,以引起立法司法机关、保险合同双方对增值税损失保险赔偿问题的关注,来共同维护保险双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2.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营环境瞬息万变,合理确定企业存货储备的数量和方式也越来越重要,市场因素、自然损耗、管理不善、资产减值、意外因素等都会造成存货储备的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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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差异《企业会计制度》对存货损失的会计处理规定如下:(1)由于预见存货可能遭受损失或不合市价,出于会计上的“谨慎性”,企业在期末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税法上不予认可;(2)对于正常的存货损失,会计处理等同于税法,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3)对于存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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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晓锋 《财会月刊》2010,(12):70-70
笔者拜读了2010年第28期《财会月刊》中杨焕云同志的文章《存货非正常损失:界定标准及财税处理》(简称"杨文"),笔者对杨文中一些观点和例题计算有不同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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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非正常损失的界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①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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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已经成为企业经营运转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商品流通企业而言,做好流通产品的存货计价工作是整个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现在企业存货计价的方式较为灵活,不同的存货计价方式操作的方式和带来的结果都会有着差异。本文的主要内容就是对当前企业中较为常见的存货计价方式进行分析,并且探讨他们与企业损失核算工作之间的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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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阐述我国新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中关于废品损失核算方法的基础上,认为我国现行的废品损失核算方法违背了上述两准则精神,不利于管理层对各责任中心进行考核评价,可能导致废品损失得不到有效控制,并就如何改进我国企业废品损失核算作了举例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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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2007年开始实施新的会计准则,财务会计领域有新的调整和变化,但是成本会计领域更新较慢,为此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做法。目前我国对于“废品损失”的处理是计入产品成本,而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n)的处理则完全不同,将废品损失进一步细化为正常损失和非正常损失、非正常利得,区别情况进行处理,或者影响损益或者影响成本。本文通过给出案例,采用对比分析的方法,揭示“废品损失”不同处理对企业损益的影响,并提出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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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美珍  周旭 《财会月刊》2010,(10):72-72
一、资产非正常损失的界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①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④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⑤本条第①项至第④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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