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媒体与司法之间的应然态势是相容性和冲突性并存,中国的政治体制决定了两者具有天然的契合性,而媒体与司法的冲突也日益凸显。如何实现媒体监督对司法独立、公开和公正的保障作用,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厘清媒体与司法的关系,以达成媒体与司法良性互动的合理构建。 相似文献
2.
司法审判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攸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不断影响民意的同时也为民意所监督。近年来,作为民意与法意交流的重要平台,舆论媒体经常过度解读或者不当放大司法审判中的个别案件,引发甚至激化了民意和法意的冲突,给人民法院独立司法带来了巨大压力。在当前复杂的网情社情下,如何能在准确认识和理解两者关系的基础上,实现民意的畅通表达,使媒体和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保障,同时又能保证司法程序的独立性不受侵害? 相似文献
3.
在法制建设进程的攻坚时期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是现代法治国家对司法权力配置及运行的基本要求,是人类政治走向文明和法治的体现,也是法院体现司法权威不可动摇的基石。媒体的新闻自由作为宪法上所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当代民主政治的重要标志,是贯彻宪政理念、建设宪政国家所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体现了公民的意志。然而,二者却在宪政建设过程中存在越来越激烈的冲突。本文主要以宪政为视角,以正确处理法院与媒体的关系为目的,结合具体的社会现实,利用宪法学基础理论知识,详细探讨宪政视野和社会实际中如何平衡法院与媒体的关系,发掘并找出两者之间的价值平衡点和具体平衡措施,为正确处理二者关系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4.
在当前中国社会,司法与民意之间的紧张关系已经凸显出来,这无疑极大影响了司法的效果和民众对司法的信仰,本文就司法、民意与公正的关系来论述如何在依法办事,符合程序正义的前提下,使得民意能够通过更加顺畅的通道进入司法场域,并且获得民众更好的评价与考量,增进判决的可接受性和法律秩序的民主价值,试图在职业主义与民主主义的冲突中找到最佳契合点。 相似文献
5.
2012年,中国与世界的利益更加紧密地交织在一起,相互依存度进一步提高。这种关系折射在传媒领域,就是境外媒体对中国社会的融合与渗透更加深入,两者间的冲突和分歧也进一步显性化。 相似文献
6.
随着一国两制的提出与港澳相继回归中国,中国国内的区际法律冲突及其解决途径已作为一个重要的课题摆在中国法学界面前。中国区际法律冲突不仅是不同法系间不同法域的法律冲突,也是不同社会制度下不同法域的法律冲突,还是在国内没有统一的最高司法机关加以协调的法律冲突。解决中国区际法律冲突有立法、司法,沿用国际私法以及国际条约,平等协商签订区际法律协议等途径。 相似文献
7.
2009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规定法院不得以域名与商标冲突为由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这一规定虽然遏制了企业恶意诉讼达到司法认驰的目的。随着我国".中国"、".公司"等中文通用域名的投入使用,关于域名与商标的冲突问题再一次显现。在缺乏以域名与商标冲突为由"司法认驰"的法律支持之下,如何保护商标权人在网络世界中的合法权利成为关注问题。 相似文献
8.
新闻媒体和司法系统同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利益的有力武器,均代表人民意志、为人民服务,在根本上具有一致性。但在实际生活中,新闻媒体与司法审判产生冲突的现象却并不鲜见,这与二者评价体系不同、社会功能相异以及信息发布不同步关系密切。因此,如何实现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化解二者冲突,以更好为人民服务就显得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9.
在当代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维稳功能日益显现,法律援助已经从简单地为贫弱群体给予法律帮助扩展到社会司法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成为解决社会冲突机制的重要一环。本文围绕法律援助"二维"功能——即"维"弱势群体之权与"维"社会稳定之稳,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前沿优势化解社会矛盾的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10.
舆论一经形成所产生的强大社会力量影响着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而媒体的出现催生了舆论的形成和发展.在司法审判领域,舆论产生的监督力量对遏制司法腐败有积极意义,但是舆论的过度关注加上媒体的不规范报道,有时反而会干扰司法公正.司法审判既要尊重舆论监督,又不能迫于舆论压力失去法治的立场;公众和媒体在行使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权利时,也应该以尊重司法为前提. 相似文献
11.
在当前的社会中,传媒成为越来越有影响的一支力量,呈现出越来越活跃的姿态,而司法作为维系社会稳定和秩序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司法与传媒作为两种重要的社会力量,彼此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目前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司法独立与传媒监督的关系理所当然成为研究的主题。如何认识和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实现司法独立与媒体自由的契合与平衡,最终达到社会公正,是本文力图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范旻 《中国商界:上半月》2011,(10):145-146
我们处在一个媒体监督日益张扬威力的传媒时代,现代媒体被誉为与立法、司法和行政并列的“第四种权力”,由于其自身既具有开放性、广泛性、传播性,同时又具有利益性、大众性,成为监督司法的一面双刃剑,既为司法监督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促进司法公正、遏制司法腐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由于自由或运用不当也可能侵害司法公正,危害司法权威性。本文通过对新形势下媒体监督对司法公正双重影响的分析,探讨如何构建二者和谐关系,从而共同实现二者的终极关怀目标即社会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3.
14.
15.
第一层面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前后,立法、司法、行政机关乃至许多企业都在忙于修改、废止与世贸组织要求相冲突的法律、法规、规章乃至司法解释等,企业则在不断研究对策.法学研究与"加入WTO"似乎还从未有过这样直接的关系.然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立法、司法、法学研究的影响范围及深度,可能将超过对上述国家机关与企业的影响.因为法学研究不能停留在了解和解释修改、废止与世贸组织要求相冲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上,这仅仅是第一层面的东西. 相似文献
16.
17.
18.
新型媒体的普及与迅猛发展,使人们拥有发表自己看法的自由空间,不仅在获取信息的速度和数量上有了质的提升,并且通过各种渠道发表自己的观点,形成社会共识之后,甚至会造成社会舆论压力。在各种媒体的交互下,普通民众的声音变得巨大。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我们可以发现,新闻报道和社会舆论对司法工作特别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影响尤为巨大。 相似文献
19.
不可避免披露原则起源于美国的司法实践,主要为潜在的侵占商业秘密的行为提供保护方式。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的存在有它必然的合理性,但由于该原则与保障雇员的自由择业权等社会公共政策有着内在冲突,所以在其适用上应有严格的限制。我国在商业秘密保护中借鉴该项原则时,亦应该权衡各种相互冲突的利益关系,不能矫枉过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