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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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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为参考,对当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制度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完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本文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为参考,对当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制度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完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财政监督》2007,(10):23-24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财政监督领域内的一件大事,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财政监督领域的法律制度,使执法机关对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处分有法可依,强化和规范了财政行政执法手段,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提供了有效保障,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有力地维护了财政经济秩序。[第一段]  相似文献   

4.
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处分是财政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作为具有指引作用的一般性、基础性法规,尽可能全面地涵盖了各种财政违法行为类型,但其实际适用情况并没有达到所期待的水准。在《条例》修订工作启动的背景之下,本文通过分析其在现行财政违法行为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及其适用,梳理《条例》内容的滞后性对其适法性的影响,试图对《条例》的修订方面作出展望。  相似文献   

5.
赵骏 《财政监督》2005,(8):23-23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各地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全面展开。本刊陆续收到读者来信,反映在学习过程中遇到许多困惑。为此,本刊特策划“《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系列谈”栏目,邀请有关专家针对大家学习过程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解答,以帮助广大财政监督人更好地理解、贯彻《条例》。本期“《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系列谈”栏目特邀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赵骏副处长为我们解答。  相似文献   

6.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各地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全面展开。本刊陆续收到读者来信,反映在学习过程中遇到许多困惑。为此,本刊特策划"《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系列谈"栏目,邀请有关专家针对大家学习过程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解答,以帮助广大财政监督人更好地理解、贯彻《条例》。本期"《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系列谈"栏目特邀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赵骏副处长为我们解答。  相似文献   

7.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已于2005年2月1日起实施。作为《条例》的核心——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在具体实践中如何区分,在制裁财政违法行为中如何运用,是广大财政监督工作者,尤其是一线财政监督工作者十分关心的话题。本期我们特别推出青岛市梁云、王振安两同志对此问题的思考,旨在通过一家之言,引起大家的共鸣成争鸣,引导全国财政监督系统深入学习研究《条例》,进一步用好《条例》。  相似文献   

8.
《财政监督》编辑部:《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实施对严肃财经纪律,纠正财政违法行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在学习贯彻过程中.对如何理和界定"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等存在疑惑,请予以解答。江苏省建湖县财政局财政监督科陈采昌赵文彪问题之一:《条例》中对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措施中,有多处提到"情节较重的,……情节严重的,……",涉及面非常广泛。在实际工作中,应如何正确理解和界定"情节较重"、"情节严重"?  相似文献   

9.
为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保障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河北省财政监督规定》(省政府令[2006]第2号1等法律法规,经省政府研究,  相似文献   

10.
2004年11月3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27号令,发布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修订出台,是我国财政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财政监督法制建设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对于正确履行财政监督工作职责,切实加强财政监督与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相似文献   

11.
《理财》2006,(2):90-90
为深入贯彻学习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有效制止各种财政违法行为,2005年9月15日,濮阳市召开了贯彻落实《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范修芳、市人大副主任杨炳占、市政协副主席张学田出席会议。河南省审计厅法制处处长卢周亭同志就《条例》颁布的意义、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划分、对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罚等方面的内容为市直各单位及各县(区)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使全市的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及财务人员深刻地理解了《条例…  相似文献   

12.
《财政监督》杂志社:《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财经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具有指导作用。我在学习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请给予解答。吉林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姜红旗问题之一:《条例》多次提到对违法单位及个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它的具体内容包括什么?它是由财政机关还是由相应的国家机关实施?解答:"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对财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主体,  相似文献   

13.
简讯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颁布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条例》自2月1日施行以来,受到广泛关注。为全面贯彻《条例》,按照财政部财法[2005]2号文件要求,全国各地纷纷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以促进依法理财,强化财政监督。  相似文献   

14.
我国《预算法》于2014年修订,但作为下位法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却是在2004年颁布实施的。与《预算法》相比,运行了18年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存在的自身体例不先进、立法层级不高、立法内容不完整等问题逐步显现。详细对比分析两部法律法规之间的差异,理顺二者之间的具体规定,能够为《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修订提供可资借鉴的改革建议。这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满足新时代国家对于财政法制化的建设要求、进而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赵骏 《财政监督》2005,(10):11-11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财经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具有指导作用,我在学习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请给予解答。  相似文献   

16.
2002年6月29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2005年2月国务院颁布实施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处罚处分条例》)是我国财政法制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两件大事。对此各地普遍比较重视,宣传贯彻活动丰富多彩。但能够把两部法律法规有机结合,系统开展宣传贯彻活动的尚属空白。本文旨在从《处罚处分条例》对《政府采购法》相关内容的发展与完善角度,浅析二昔的相互关系,揭示它们的内在联系,从而为全面准确的适用《处罚处分条例》和《政府采购法》提供技术支持。  相似文献   

17.
《财政监督》2012,(1):35-36
近年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财政局以建立科学有效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提高财政监督管理水平为切人点,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财政经济的运行质量,实现了财政政资金管理的规范、安全和有效。一是认真落实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近年来,巴彦淖尔市财政局紧紧围绕《预算法》、《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执行,加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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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会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与注册计师执业质量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2005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一步明确和加强了财政监督工作的法律地位,为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实施会计监督检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平添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反映了如何有效实施会计监督检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已是摆在财政干部面前的重大任务和新的课题。  相似文献   

19.
财政监督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政监督本身是一个执法过程。近几年来,我国在财政立法上做了大量工作,并相继制定、修改和出台了《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对规范财政监督起了较好的作用。但由于没有将财政监督提到足够的立法高度,至今还没有一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能够全面反映和规范财政监督机构、明确其职责、权限与法律地位、监督方式以及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等综合性的财政监督法规。财政监督存在执法先天不足的缺陷。各单项立法在制定财政监督条款时的出发点只是从服务单项工作来考虑,这种实际上将财政监督划整为零的做法既不科学,又增加了财政执法的难度,影响了财政监督的连贯性,不利于财政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除个别省制定了《财政监督条例》外,绝大部分省(区、市)的财政监督工作主要依据政府文件、领导讲话进行,没能形成统一的执法规范,从而影响了财政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相似文献   

20.
《财政监督》编辑部:在学习贯彻《条例》的过程中,我遇到以下问题:《条例》第三条至第八条、第十条至第十二条,列举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财政违法行为及其相应的处理、处分,或补收、收缴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或退还违法所得,或对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处分,是否对查处的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财政违法行为一律不能或不再作罚款处理?特此致函请教。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财政监督局赵振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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