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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沈阳市为倒,利用对辽中、法库的农户调查数据,分析集体林权改革后农户利用林权抵押贷款的模式、资金使用去向、满意程度等,剖析了非贷款农户未参与抵押贷款的原因,对影响农户林权抵押贷款的因素进行了计量经济分析.结果表明:有48%的农户将抵押贷款用于扩大非林业领域生产活动,这与国家出台林权抵押贷款政策初衷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贷款利率高低和还款期长短等因素对林权抵押贷款有显著影响,即当前林权抵押贷款利率较高和贷款期限过短是制约林权抵押贷款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非贷款农户不选择抵押贷款获得发展资金的最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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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抵押贷款实践及问题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业发展与金融》2017,(8)
<正>林权抵押贷款是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孕育而生的一种新型抵押贷款模式。与普通贷款相比,林权抵押贷款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如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完善林权抵押的相关立法、健全林权评估制度、发展林业保险制度、规范林权抵押登记制度、建立健全林权交易市场,对于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机制,发挥林权抵押贷款作用,促进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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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制度改革与抵押贷款的政策分析——以浙江省丽水市为例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欠发达地区林权制度改革与抵押贷款对于实现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都具有重要意义。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是林权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为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林区农民增收提供了资金支持。本文以浙江省丽水市为例,采用实地调研数据研究认为,目前农户山林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农户林权抵押贷款对农户生产性收入具有正向促进作用;在新的形势下,丽水市稳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和林权抵押贷款,对其他欠发达地区有着重要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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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林权抵押贷款可获得性影响因素研究——以福建省三明市“福林贷”产品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林权抵押贷款需求、供给两方面,分析影响农户林权抵押贷款可获得性的因素,得出阻碍林权抵押贷款可获得性的主要因素是农户贷款难、担保难、贷款贵,金融机构评估难、监管难、处置难。在此基础上,以福建省三明市推行的金融产品"福林贷"为案例总结其成功经验,并提出通过开发提升涉林金融产品,健全林业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探索简化林权抵押评估手续,消除影响林权抵押贷款可获得性的障碍因素,提高农户林权抵押贷款可获得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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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的特征及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业经济问题》2014,(6)
基于对云南省10县、500户农户自2010年以来持续跟踪监测的数据,对云南省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展情况作了动态实证分析,调查结果显示:在抵押贷款规模持续扩大的同时,贷款多集中于大户、农户贷款进入还贷期比例较高、普通农户贷款意愿缺乏等特征。基于此,认为森林资产评估业务开展滞后、金融机构参与有限、普通农户缺乏发展意愿等制约因素仍未有较大改观,建议通过加强部门协调和制度建设、分阶段设立贷款业务发展目标群体、扩大贴息范围、创新贷款方式等促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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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经济》2021,(5)
农村土地产权抵押融资能否促进农户增收,是评价农村土地产权抵押贷款制度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而厘清土地产权抵押贷款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机理在政策实施层面具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以林权抵押贷款为例,在理论剖析林权抵押贷款可得性通过资本投入、土地和劳动力要素配置影响农户收入的基础上,采用课题组在江西、福建、安徽、湖北和浙江五省跟踪调研获得的9期非平衡面板2202个样本农户数据,运用面板工具变量法等实证检验了林权抵押贷款可得性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林权抵押贷款可得性对农户林业收入、非农收入和家庭总收入均具有正向显著作用。内在机制检验结果进一步发现,林权抵押贷款可得性会为从事非农就业的农户提供资金,来增加农户的各项收入,即劳动力要素配置的中介效应被证实。然而,林地资本投入的中介效应未被证实,可能因为林业投入产出的滞后性导致近几年的资本投入尚未对林地产出和收益产生影响;同时林地流转的中介效应也未被证实,原因可能是调研地区农户流出林地较少,导致林地流转市场供需不平衡。因此,地方政府应该放松对林权抵押贷款用途的限制,为从事非农就业的农户提供资金并促进增收;同时,应该进一步完善包括林权在内的农村土地产权流转服务系统,促进林地流转市场供需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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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收储在林权抵押贷款信用风险控制中作用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采用担保理论,通过实地考察福建省林业收储运作情况获取资料,基于控制林权抵押贷款信用风险的视角研究林业收储的作用;指出林权是林权抵押贷款关键的信用风险因素,但是,存在安全性与流动性风险等问题;介绍了林业收储运作流程并讨论了林业收储控制林权抵押贷款信用风险的路径,认为林业收储降低了抵押林权的真实性与变现性风险;指出林业收储存在过于依赖财政拨款、规模较小与缺乏合理的保值增值机制等局限性,林业收储无法从根本上化解林权抵押贷款中尚存在的抵押林权的安全性、流动性等风险;提出引入社会资本,建立政府财政收购机制,优化林权抵押贷款生态环境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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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清流县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的3个条件分别是资本需求的扩大、林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和政府的干预;发现了林权抵押贷款可以实现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带动投资、扩大就业,有效提高金融部门和林农收入水平等多重效益;提出设置林业专业信贷员,延长林权抵押贷款的时间,创新林权抵押贷款机制,建立林地收储制度等4条改进林权抵押贷款福利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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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林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影响因素实证研究——基于7省3500户样本农户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业经济》2017,(12)
文章基于2016年辽宁、福建、江西、湖南、陕西、甘肃和云南7个省份3500户农户的调查数据,运用描述统计、方差分析和二元Logit回归分析,研究了林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户主年龄、林地面积、是否有林业贴息贷款、是否加入农民林业合作社、是否拿到过林业补贴对农户林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有显著影响。据此,提出引导和规范林权流转,提高适度经营规模;加大贴息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合作经营,加强对专业合作组织的政策支持;优化林业补贴政策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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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本视角下的林权抵押贷款惜贷现象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权抵押贷款是一种针对林农小额贷款设计的新兴贷款品种,但从目前各地的实践看,金融机构贷款的重心在向资产雄厚的林业企业倾斜,普通林农仍然难以享受到林权抵押贷款带来的融资便利。从交易成本的视角对这一现象进行探析,指出林权抵押贷款中的事前交易成本包括获取林农信息的成本、确定林权抵押物价值的成本和讨价还价确定合同的成本;事后交易成本包括监察成本、风险管理成本和抵押物处置成本。由于林业本身所具有的自然属性、森林资源评估、林权流转市场等相关配套措施的不完善,以及个体林农行为的不确定性等因素的存在,林权抵押贷款中存在着高额的交易成本,这导致了银行的惜贷行为。提出了完善配套措施、加强政策扶持等建议,以期降低交易成本,推动林权抵押贷款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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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同时,积极开展以林权抵押贷款为主要形式的林业投融资配套改革.三年来,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办理贷款59宗,抵押面积52.54万亩,农村信用联社、开发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典当行等金融部门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伐区木材担保贷款、政府补贴(林业金费返还)受益权质押贷款等各类贷款25 123.84万元,回收7 160.80万元,余额17 963.04万元.从总体上看,我县林权抵押贷款起步较早,形式多样,融资额度大,参与部门多,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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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江西省安福县为例,分析林权抵押贷款对农户融资造林的影响,探析林权抵押贷款能否解决农户造林资金问题。研究结果表明:农户缺乏造林资金,现行农村信贷供给不能解决农户造林资金问题。林权抵押贷款为农户融资提供了渠道,有助于缓解农户造林资金压力,但金融机构提供的林权抵押贷款与农户造林实际需求不符,限制了农户利用贷款投资造林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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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户成为集体林区公益林的主要经营管护主体,公益林农户林业管护行为直接决定着林业生态绩效。为保证公益林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政府一方面通过林木采伐限额管理、林权抵押贷款等政策限制公益林农户林权,另一方面又通过生态补偿缓解林权限制产生的消极影响。本文以公益林农户为研究对象,采用Panel Tobit模型实证研究林权限制、生态补偿对公益林农户林业管护行为的影响,最终研究结果显示出几个特征。一是林权限制方面。相比不清楚林权抵押贷款政策的公益林农户,了解该政策的农户林业管护行为发生概率显著降低18.8%;林木采伐管理政策对因变量不显著。二是生态补偿方面。相比不清楚生态补贴兑现情况的公益林农户,了解公益林生态补偿兑现情况的农户林业管护行为发生概率显著提高19.5%;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对因变量不显著。依据研究结果,文中提出了加快实践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促进林区农户收入增长、及时兑现生态补贴、合理调整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等促进公益林农户林业管护行为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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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经济》2020,(4)
为探究信贷管制的存在是否会抑制制度目标的实现,即信贷管制会影响农户的信贷可得性,文章以林权抵押贷款制度为例,检验了农村土地产权抵押贷款制度的信贷管制对农户信贷可得性的影响。在理论剖析了信贷管制对农户信贷可得性存在直接抑制效应、需求抑制效应以及价值抑制效应的基础上,运用集体林区6个重点林业县(市)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文本与24个村465个样本农户调研数据,利用Ivprobit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分别对总效应和内在机制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林权抵押贷款制度的信贷管制强度较高,且对农户信贷可得性呈现负向影响,未能缓解农户信贷约束问题。同时,内在机制检验结果发现直接抑制效应和价值抑制效应并存,但由于农户对林权抵押贷款制度不够熟悉,导致需求抑制效应未被证实。据此,文章认为应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产权流转服务体系,并在村级层面广泛宣传农村土地产权抵押贷款政策,多渠道增强农户信贷可得性。文章的研究结果不仅可为林权抵押贷款制度的具体改革提供理论依据与经验支撑,更能为提高农户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差距及缓解贫困等"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有益的政策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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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模式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随着林权制度及其配套改革的推进,林业企业可依法以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由此,为创新林业企业贷款融资方式打开了绿色通道。本文通过对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企业抵押贷款情况的分析,对完善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提高林业企业生产经营效益进行了初步的研究。林业企业在林权制度改革前贷款的方式主要有小额信用贷款、普通担保贷款及联保贷款。由于改革前森林资源产权不明晰,处理变现难,使得信贷投入遭遇担保难、回收难,风险无法控制,各家银行普遍存在“惧贷”现象,这也是长期困扰林业企业贷款存量小,增加额度难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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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抵押贷款的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催生了林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促进了林业的改革与发展。本文对几年来福建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工作进行了回顾与思考,总结经验,以进一步推动林权抵押贷款更快更好地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