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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有行镖走天下的行业——镖行,其业务是保障客户托运的货物避免因盗、抢等原因而造成损失。今天产险的货物运输保险类似于古时镖行的功能,对客户的货物进行承保,并承担途中货物损失的责任。镖行里面的“业务人员”是镖头,又叫镖手、镖客,而古代镖头通常都是武艺精通之士。所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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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到底是什么?”“我为什么要买保险啊?”对于那些不认同保险的客户,我们往往会听到这样的问话,而我们的营销员往往费了半天口舌也讲不出个所以然,客户一头雾水不说,还会对你的专业水准产生怀疑,更坚定了他不买保险的决心。究竟我们怎样去跟客户解释保险的定义呢?下次您不妨试试故事解释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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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从事实体物流中,总会听到客户的抱怨:在中国物流效率低下、操作成本偏高,不能满足用户的及时制生产需求。特别是经常听到客户的埋怨,“我的货物从国外飞到国内也只需要几个小时,为什么货物到了境内,却要几天时间才能拿到。中国的物流环节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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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搞清楚所有权归属问题。旭日公司如果自己整合运输资源,提供配送服务,那么货物在客户接收之前,货属于旭日公司:反之,如果是旭日的客户将运输外包给物流公司,那么货物离开旭日,货物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客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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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销售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短缺如属于司机的责任,销售方要不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收到保险赔款是冲销销售费用还是作营业外收入处理?下面举例予以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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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在苏州出差的途中,轻松地用手机处理完了公司重要货物的发送工作,并和收货方确认了具体的到达时间。记者了解到,递送货物能有这样的便利,源干天地华宇推出了“一站式手机客户服务终端”,解决了离开电脑和服务热线就不能查询快件及货物情况的问题,在方便客户的同时也加强了客户对品牌的认可与拥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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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代社会中,商品包装的重要性日益为人所共知,而危险货物具有危险特性,那就更需要严格的包装。出口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更要防止在正常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线辐射等事故,它是安全运输的基础。因此,我们要努力做好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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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购进货物时,常会发生“货到票未到”、“货到、票到未付款”与“票到货未到”的现象。这里的“货”是指企业购进的货物,“票”是指企业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上述3种情况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方法就不相同。一、会计处理1.“货到票未到”的会计处理企业收到了购入货物,仓库开出了收料凭证,但仍未收到销货方开出的发票,此时会计人员应当分别材料科目,抄列清单,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收到购货发票后,再用红字作同样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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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识中,将CIF贸易术语等同为目的港交货或者以为CIF合同由于当事人为货物买了保险,因此货物风险有了保障。本文主要就此两种错误认识予以澄清并结合实际工作操作谈谈CIF术语下要防范的常见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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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出口时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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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钢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3,(4):34-3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文《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实行“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所耗用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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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和“视同销售货物”是增值税会计核算中经常碰到的两个问题,并且由于其规定的特殊性和会计处理的复杂性,实际工作中,财务会计人员常常容易将它们混淆。从理论上讲,这两者并不容易混淆。“进项税额转出”实质上就是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必须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贷方转出去,或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直接记入固定资产等有关货物的成本中.“视同销售货物”则是指纳税人转移或使用某些产品时,必须按正常销售核算程序,计算销项税额。事实上,纳税人混淆两者并不是不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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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这个规定已经不限定企业出口货物的贸易形式,当前我国企业产品出口贸易方式因出口产品所用原材料的来源不同分为两类:一类是使用国内原材料经加工生产成货物出口的“一般贸易”,另一类是使用外汇进口原材料经加工生产成货物复出口的“进料加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