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改革现行农民负担的必要性农民负担过重问题是个老大难问题,我们通过大量调查研究,深深感到,根本原因是农民负担政策本身的规定不尽合理。我国现行的农民负担办法主要依据国务院1991年12月发布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将农民承担的费用明确为3项提留(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和5项统筹(乡村两级办学、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建乡村道路),规定:农民缴纳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以乡为单位(后明确为村)……不得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这个办法比之过去,收费项目明晰了…  相似文献   

2.
今年3月初,根据上级精神和县委指示,为在我县全面推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我县农委和县经管站开始在张喜庄乡进行《农民负担监督卡》试点工作。经过半个月的艰苦工作,我们摸索出了一套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又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的实施方案。一、推行《监督卡》的具体步骤和方法1、农民负担的概念:农民负担确切地讲应该叫做农民直接合法负担,本文所讲的农民负担是一个狭义的概念,包括村提留、乡统筹和劳务(农村积累工和义务工)三部分,《农民负担监督卡》也仅只涉及到这三个部分,它是  相似文献   

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应尽的义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民负担,是指农民依法承担的村提留、乡(含镇,下同)统筹费、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以下简称劳务)及法定的其他费用。承担前款规定的费用和劳务,是农民应尽的义务。除此以外,要求农民无偿提供财力、物力和劳务的,农民有权拒绝。第三条农民负担实行预决算制度、专项审计制度和监督卡制度。凡依法向农民提取的村提留、乡统  相似文献   

4.
(一)  国务院1991年12月发布的《农民负担费用和劳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农民承担的费用明确为三项提留(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和五项统筹(乡村两级办学、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建乡村道路),规定:农民缴纳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以乡为单位(后明确为村)……不得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这个办法比之过去,收费项目明晰,且限定了一个5%的控制比例,对于规范和减轻农民负担起了很大作用。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由于这个办法本身存在诸多不合理性,实际操作起来难度很大,“减负”的主观愿望与实际效果很难达到统…  相似文献   

5.
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回顾国务院下发《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国发[1990]12号)以来,浙江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集中清理农民负担项目阶段(1990—1994年)。针对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情况,重点组织开展了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和项目的清理工作,共取消了200多项涉及农民的不合理收费项目。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开展专项治理阶段(1995-1999年)。建立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制度,制定了全省村提留、乡统筹实行统一收据、农民负担专项审计、推行村提留乡统筹预决…  相似文献   

6.
近几年,我市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把落实各项减负政策作为头等大事,并从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入手,使监督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农民负担得到有效遏制。农民人均负担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比例由1995年的46%下降到1998年的326%,农民群众满意,农村社会稳定。一、农民负担预决算制度。这是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三项制度之一,是管好用好集体资金的一种有效方法,有利于控制合理提取村提留、乡统筹,防止乡、村随意加码加项,做到定项限额。自1995年以来,我们要求各县(市、区)减负办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规定…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的农民负担办法主要依据国务院1991年12月发布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将农民承担的费用明确为三项提留(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和五项统筹(乡村两级办学、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建乡村道路),规定农民缴纳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以乡为单位(后明确为村)……不得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这个办法比之过去,收费项目明晰了,且限定了一个控制比例,对规范和减轻农民负担起了很大作用。但这个办法本身存在诸多不合理性,实际操作起来难度大,“减负”的主观愿望与实际效果很难达…  相似文献   

8.
收取村提留、乡统筹的问题和对策王振学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规定,每年向农民收取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按乡镇计算,不得超过上年人均收入的5%。但是,有的地方为了多向农民收费,就多报人均纯收入,使农民负担逐年加重。最近,我们对全市农民人均收入...  相似文献   

9.
包容市规范村提留乡统筹及劳务管理村提留乡统筹和劳务是农民负担的主要内容。它的提取、使用和管理,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多年来,江苏省句容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农民负担管理工作十分重视,采取了一系列...  相似文献   

10.
论农民负担制度的改革创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农民负担是农民无偿地向政府和村集体提供的剩余价值的总和。 1 991年 ,国务院发布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 ,农民负担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等 ;二是村提留和乡统筹 ;三是劳务负担。税收负担的规模由税率决定 ,三提五统的负担规模不能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农民负担的形式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由实物形式改为货币形式。现行农民负担制度是在改革开放以后 ,农村实行双层经营体制时形成的 ,它在运行初期适应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民的负担能力 ,但是现在 ,由于农民收入下降、地方政府财政…  相似文献   

11.
李权 《农业经济》1995,(11):32-33
最近几年来,由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农民负担法规政策,对随意增加农民负担起到了遏制作用,收到了显著的成效,从而减轻了农民负担,调动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稳步向前发展。回顾几年来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践,对其几个管理问题,谈谈个人一点浅见。 一、对农民限额内负担,要在相对量控制的基础上,还要有绝对量控制,才能进一步稳定住农民目前负担程度。《条例》规定,农民直接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的村提留和乡统筹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法规,对农民应承担的村提留、乡统筹等合法负担作了明确规定。我们安义县的广大农民努力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自觉完成所承担的村提留、乡统筹费和劳务。但也有少数村组出现了一些拒交、抗交合理负担的“钉子户”,他们不执行党的农民负担政策,有能力交纳而拖欠不交,造成不良影响,加大了农村工作的难度。为切实做好农民负担款项的收缴工作,维护执法严肃性,县减负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主动承担起乡村起诉农民负担欠款的审核工作,…  相似文献   

13.
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委、县政府针对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民负担增速较快的状况,大力完善农民负担管理办法,实施并落实农民负担总量控制、定项限额、预算审批、决算审计、教育集资双向审批五项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1998年以来,全县涉农行业共减轻农民直接、间接和隐性负担16065万元,人均34元。一、总量控制制度。在政策规定村提留、乡统筹不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农民负担总量,即1998年农民承担村提留、乡统筹总额,以村为单位、以199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依据,按1000元以下部分…  相似文献   

14.
乡统筹费应纳入村合作经济组织帐内核算《条例》中明确规定农民除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外,向乡村集体上交村提留和乡统筹费,承担一部分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是农民应尽的义务。因此,收、缴乡统筹费已成为乡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一项工作。目前,有的乡、镇在收、缴乡统筹费时...  相似文献   

15.
为了克服在提留统筹资金中出现多头收费和挤占、平调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根据桂办发[1997]6号文件《关于实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四项制度的通知》,都安县委、县府研究决定从去年起全县农村提留统筹资金实行四项管理办法,提留统筹资金提取按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计提,并且一定几年不变。这一决定得到农民的拥护和支持,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一、实行提留统筹资金归口管理制度。为禁止村提留、乡统筹资金谁使用谁征收谁管理的混乱状态。县委、县府以都发(1997)45号文件《关于我县农民承担村提留、乡统筹和非农业人口…  相似文献   

16.
凤城满族自治县红旗镇党委、政府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精神,重新调整了全镇1993年镇统筹和村提留额,由上年的60.4万元减少到39.1万元,下降了35.2%;人均负担由上年的31.79元减少到20.7元,下降了37%,把负担总额控制在5%以内。同时,还严格控制每个劳动力一年不超过10个义务工和20个劳动积累工。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1、严格控制限额。1993年全镇农民负担,按照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需要和可能条件,坚决把农民负担控制在5%以內。其中镇统筹占2.2%,村提留占2.8%。  相似文献   

17.
根据1991年12月7日国务院制定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农民应当承担的费用和劳务是指:农民除缴纳农业税金,完成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外;依照法律法规所承担的村(包括村民小组)提留、乡(包括镇)统筹费、劳务(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以及其他费用。 另据条例规定,农民承担费用的标准为:农民直接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的村提留、乡统筹费的标准是以乡  相似文献   

18.
要核实搞准“纯收入”让农民出个实在钱──兼议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农民负担的关系程道宽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农民直接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以乡为单位,以国家统计局批准、农业部制定的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报表和计算方法统...  相似文献   

19.
海门市实施“高收入多负担,低收入少负担,减免困难户负担”的农民负担新机制,主要把握以下三个规范:(一)规范二、三产业人员高收人多负担的标准国务院关于《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村提留和乡统筹主要按农民从事的产业和经济收人承担”、“经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应在税后按经营所在地的规定的提取比例,缴纳村提留和乡统筹资”。海门市在落实这一政策精神时采取了按行业收入分档对号人座的办法。其分档负担的标准全市统一,一年一定,并根据农村人均纯人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从事二、三产业劳力实际收入水平…  相似文献   

20.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江苏省滨海县对全县26个乡镇1998年度村提留、乡统筹预算实施了调减工作,全县共调减乡统筹村提留1505万元,23.67万份农民负担调减通知书已全部发放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