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4.
<正> 一、"一股独大"存在的问题我国上市公司国家股和法人股所占比例过大,市场人为分割,加之国家股投资主体缺位,这一切造成了我国股票市场的系列隐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阻滞了资源配置的渠道,限制了政府调动社会资本的能力。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市场人为分割,造成了同股不同权,使股票市场价格失去了共同的基础,从而也就丧失了对资源配置的引导功能。(2)国家股、法人股比例过大使得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易于被庄家机构操纵,有时甚至出现上市公司与机构投资者联手违规操作,非法牟取暴利的情况,严重影响了股市的健康和稳定发展。(3)不利于企业通过证券市场筹集 相似文献
5.
6.
7.
8.
9.
10.
11.
国有股减持是我国证券市场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各自所处的行业不同,国有股在公司总股本中的重要性也就不同,因此,减持国有股就必须结合国有股控股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基本面确定国有股的减持比例,步骤和方式,本文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出发,探讨不同行业中国有股减持的数量确定和方式选择,旨在寻求国有股减的有效途径与方案。 相似文献
12.
随着中石化的控股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将受让其下属子公司新星公司的收入上缴社保基金之后,可以说自《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公布之后大规模的国有股减持已经拉开序幕。但至8月31日,仅有14家上市公司进行了国有股减持之后,就引起了市场的许多讨论。 相似文献
15.
16.
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办法》规定:国有股减持主要采取国有股存量发行的方式,凡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境外上市公司)向公众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国有股存量出售收入全部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在采取国有股存量发行的同时,《办法》还规定,根据证券市场的状况和社会保障资金的需要,可以选择少量上市公司进行国有股配售,回购试点,并把涉及国有股减持的协议转让,作为国有股减持的一种特殊方式加以规定,明确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在进行国有股协议转让时,凡发生国有股减持的均应按转让金额的一定比例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相似文献
17.
18.
19.
编者按:从1999年12月中国“嘉陵”和“黔轮胎”试点,到2001年6月12日出台《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乃至10月23日中国证监会叫停,并于11月中开始公开征集减持方案,国有股减持方案的讨论进入了白热化程度。但是,尽管方案收集了4300余份,中国证监会规划委还进行了两次专家论证会,2002年1月28日被称为“阶段性成果”的第8个框架性方案才刚刚露了一个头,马上就令股市出现近两年来最大的单日跌幅,引起了新一阶段的股价下跌,股民大苦。国有股减持是一项关系股票市场全局的重大决策,对于这样一项关系投资者命运乃至整个市场命运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市场的充分讨论,在广泛听取市场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决策,推出一个让市场、投资者、社会公众和国家等各方多赢的方案,进而使我国的股票市场进入一个新的、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