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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规定:除了单一来源方式之外,其他采购方式有效供应商不应少于三家。这一规定在县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执行中遇到了相当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频繁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常常使采购活动陷入窘境。在采购项目不可取消的情况下,要么采购代理机构违法,要么采购人违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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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的3.15全国消费者维权日到来之际,不少的供应商总是把自己看成是一个被投诉的对象,而并没有意识至自己同时也是一个特殊的消费者,也同样有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权利,因为《政府采购法》已明确赋予供应商许多权利,对此,供应商如果没有能够充分地享受到位,就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高举维权大旗,向有关部门讨个说法,而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理是有责任和和义务维护供应商的正当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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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两周年的日子。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事业蓬勃发展,政府采购成就触目可及。然而,旨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法典颁布两年来.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非规范现象仍然屡见不鲜。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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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认为,各供应商应学习掌握一些投标技巧,如认真研读招标文件,熟悉采购需求和投标要求;精心制作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报价合理;合理确定投标人员,技术、商务、谈判人员缺一不可;重视售后服务措施承诺,一诺千金,有诺必行;熟悉采购法规知识,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不仅是一个现代企业和市场营销人员必须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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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是判定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最为关键的标准,换言之,投标供应商只有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如:设备配置、质量要求、售后服务、付款方式等实质性条款作出无条件响应,才具备进入评标程序进而中标的可能性,对此,任何一个有诚意的供应商均心知肚明。为了将公平进行到底,政府采购法规定在招标采购过程中采购人与供应商不得协商谈判,就意味着招标结果一经确定,招标文件既定的实质性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列明的报价等内容不能再变更。[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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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我国加人世贸组织时承诺,将在两年内启动加入《政府采购协议》的谈判,开放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但是我国政府采购工程起步较晚,相关的政策法规还不健全,与《政府采购协议》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所以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发展,以应对新的挑战和机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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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着重论述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的11种成因,希望能够使政府采购工作尽快得到规范,起到从源头上控制供应商投诉的目的。本刊将在第8期刊登针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的对策,请读者予以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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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通过多年的政府采购工作实践。对基层单位时常出现的逃避政府采购的主要表现形式、原因及对策阐述如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