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浅析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最大特点体现为“四个统一,两个过渡”,即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将企业所得税税率适当降低为25%;统一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同时,对老企业规定一个五年的过渡期。企业应在充分理解新所得税的基础上,进行充分的税收筹划。  相似文献   

2.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征收办法的统一,为内、外资企业提供了公平的竞争平台.但考虑到吸引外资对我国发展的必要性,仍然应给与涉外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阐述了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必要性,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措施.  相似文献   

3.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其最大的“亮点”是实现了“四个统一”,即内资企业、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了税前扣除标准、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本文结合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就《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广告费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作一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4.
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证明,东部的崛起离不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样,西部的大开发也离不开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在西部大开发过程中,不能照搬照抄东部税收优惠模式,而应根据西部的特色和所处的国内、国外环境的变化,进行税收优惠政策的选择与创新。结合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供选择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如下几项:一是制定统一内、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二是采用直接税收优惠方式为主;三是实行更优惠的地域性低税率优惠;四是强化税收优惠的产业和科技导向功能。  相似文献   

5.
我国企业所得税税制中两套所得税法并存,内、外资企业有别,造成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中的“超国民待遇”现象。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与西方所得税制度及其改革相比较,可以看出超国民待遇不利于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因此,必须改革我国企业所得税税制中有关外资企业超国民待遇的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保证投资者真正得到税收优惠。  相似文献   

6.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尤其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为了更快地融入到世界经济体系中来,我国于2007年3月16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统称新法),新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新法的最大特点体现为“四个统一,一个过渡”,即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将企业所得税率降低为25%;统一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同时,对老企业规定一个五年的过渡期。通过对新旧企业所得税法之间进行比较分析,我们应了解其具体变化内容提前做好所得税筹划事项。一、纳税人认定以法人为单位纳税。原所得税法规定,内资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为独立核算单位,外资企业则为法人。新法规定,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可以汇总缴纳所得税。也就是说,企业在设立分支机构时,设立的分公司可汇总纳税,而设立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则要分别纳税。根据这一点,目前存在亏损子公司的企业集团,可考虑通过工商变更,将子公司变更为...  相似文献   

7.
李红梅  马友强 《新智慧》2005,(12):38-39
企业收益调整过程中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主要是利用税法中的亏损弥补政策。企业可通过合理调整年度所得来利用亏损弥补政策。从而进行纳税筹划。对于有多个分支机构的外资企业,若各分支机构各有盈亏,且各分支机构所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不同,此时就可申请合并纳税,选择较优的亏损弥补方案,充分利用税法给予的优惠政策。除亏损弥补政策外,税法对外资企业还规定了许多减免税优惠政策,其中许多优惠政策都与“开始获利年度”有关,企业可通过合理安排开始获利年度的出现时间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8.
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在设计和执行中存在新办企业的界定规定不明确,生产经营开始时间难确定,享受优惠政策的行业性质定性不准,税收优惠政策目标部分踏空等问题。针对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应改革现行新办第三产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改进特定区域生产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注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制定的导向性。  相似文献   

9.
自1994年税制改革至今,中国实行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两套不同的企业所得税。这两套所得税在纳税人认定标准、税率、税基、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使得外资企业实际上享受“超国民待遇”,对中国企业发展造成很大的压力,所得税制改革存在着迫切性和必要性。但是所得税制改革是一个体系化的工程,应当全盘考虑,避免出现忽视国情、草率、真空地带等问题。  相似文献   

10.
我国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取向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在充分肯定了我国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作用的前提下,分析了现行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出了应在统一税法、统一税收优惠,保障内外资企业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涉外税收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11.
朱纯 《新智慧》2007,(12):21-23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现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规的合并。本文从纳税义务人范围、税率调整、税前扣除规定、税收优惠政策及特别纳税调整五个方面解读新旧《企业所得税法》之间的重要变化,研究如何进行纳税筹划,以谋求企业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12.
我国政府重视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促进技术创新,以税收优惠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成本和收益,降低企业技术创新的风险,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统称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明确了促进技术创新的税收条款,相关的配套政策也相继制订发布.  相似文献   

13.
发展“高精尖”产业是核心城市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的关键战略。为此,北京市政府加强了以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为代表的相关财税激励政策。基于2007—2017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上市公司数据,可以分析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结果显示:财税激励政策强度对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具有促进作用,但对企业生产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产生了抑制作用;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对不同产业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存在较大的异质性。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所得税法对原有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对内外资企业统一适用税率,统一税前扣除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强化反避税措施等,税法的改革必将对企业的纳税筹划产生重大影响。为适应企业所得税法改革的新变化,本文在全面总结新税法内容的变化基础上,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策略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思考。  相似文献   

15.
内外资企业税收差异较大,既不公允,也不符合世贸组织惯例。两税合并是大势所趋,合并内容主要包括: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两税合并后的过渡期最长不宜超过5年;对内资企业工资实行据实全额扣除;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法取消对公益性捐赠的比例限制。在过渡期制度安排下,并税对外企影响甚微,两税并轨已是箭在弦上。本文基于公平视角对两税合并问题进行经济学分析。  相似文献   

16.
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要把好资格审查关、日常监督关和政策落实关;对于改制或新办的非公有制福利企业只要安置就业的残疾人员和上岗率达到了税法规定的比例,就应该与公有制福利企业一样享受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从长远看,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以及残疾人员依据《残疾人保障法》实现分散就业以后,对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应当取消。  相似文献   

17.
随着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无法有效满足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借鉴发达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采取的税率优惠、研发费用抵税等行之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应完善税收机制,转变增值税类型,扩大税收抵免范围,以此构建一个系统的、清晰的税务优惠体系来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内外资税收差异较大,既不公允,也不符合世贸组织惯例。两税合并是大势所趋,合并内容主要包括: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两税合并后的过渡期最长不宜超过5年;对内资企业工资实行据实全额扣除;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法取消对公益性捐赠的比例限制。在过渡期制度安排下,并税对外企影响甚微,两税并轨已是箭在弦上。基于公平视角对两税合并问题进行经济学分析。  相似文献   

19.
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鼓励企业设立和职工参加企业年金计划。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缺乏已经成为阻碍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为了加快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我国企业年金税制模式应采取EET模式。  相似文献   

20.
涉外税收制度建立以来,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在我国享受低于内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了大量外资进入我国市场,为中国20多年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环境的变化,2007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取消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是“两税合一”后,为了继续吸引外资,持续稳定地推进我国经济发展,应继续重视和加强外商直接投资税收优惠机制的建设,构建“两税合并”后新的外商投资税收优惠机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公正公平执法,强化征管平台硬件和软件建设。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