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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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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小朱同志咨询:我高中毕业后,来到这家木材加工厂上班,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木材加工厂的工作岗位多是重体力劳动,由于我刚出校门又身单力薄,虽然几经调整工作岗位,但还是感到身体难以承受。3个月后,企业以我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企业通知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后,随即按实际工作日给我结清了工资。当我去向企业请求经济补偿时,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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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四:放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一是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相似文献   

3.
律师问答     
读者提问:劳动合同中的经济补偿金的金额如何计算?《劳动合同法》对于高收入人群的经济补偿是否有特殊规定? 律师回答: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一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半个月计算。这里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似文献   

4.
“镜”是明亮、透彻的。一部出台前就引发了全民关注与争议,以近20万条意见创下全国人大立法史之最的《劳动合同法》如同一面明镜,准确、客观、直白地反映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市场下都必须遵循和恪守的详细规则。我们要真正读懂,全面理解而不偏颇,其正学透而不敷衍,在不断地学习、实践中知晓,深刻领会这部理顺劳动关系的法律。这对于抓好企业的经营生产,加快发展无疑是助跑剂和良方,而对于劳动者而言更是为确保自身合法、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相似文献   

5.
《轴承工业》2008,(3):31-33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6.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备受瞩目的《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自1994年《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对比《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值得关注的变化。变化一:扩大了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也就是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在1994年版《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对劳动者  相似文献   

8.
小夏询问:我高中毕业后,来到这家铁艺加工厂上班,与厂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我有6个月的试用期,1年的学徒期,到现在上班还不满1年。前些日子,我与厂方提出来准备解除劳动合同,厂方告知我,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但需要交纳3000元的"成材费"。我问他们,什么是"成材费"?厂方说,"成材费"就是培训费,因为你学徒,厂方是付出了代价的,不能说走就走,这在《劳动合同法》中是有规定的。请问:我在学徒期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厂方的要求交纳"成材费"吗?答复:现在,劳动用工是完全建立在双方平等和自愿基础上的,劳动者有选择用人单位的权利,用人单位也有选择劳动者的权利。从小夏的询问中看,他已经过了试用期,按与厂方签订的合同,正处于学徒期,但  相似文献   

9.
县供电企业用工形式一般有4种:国家合同工(全民工)、集体工(兴办集体企业留下的产物)、农电工(现三新公司员工)、社会化用工(劳动派遣及非全日制用工)。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3种合同。依此类推全民工、集体工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农电工应签订固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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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劳动合同法》 一些业界人士认为,《劳动合同法》单方面保护劳动者,对企业的发展很不利。笔者认为,《劳动合同法》确实有很多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规定,适当向劳动者作了倾斜,毕竟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但是,《劳动合同法》在侧重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重视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之间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比如《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法制的推动和完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陆续出台,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尝试用法律武器来解决劳动争议,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争议中劳动者一方起诉用人单位的案例不断增加,特别是"恶意诉讼"事件频繁出现,劳动关系中的信任危机与日俱增。本文针对劳动争议过程中劳动者一方提起的恶意诉讼现象及其产生原因、危害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建议。几种典型的恶意诉讼现象劳动关系:在劳动者求职和入职环节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关系的性质究竟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一定要清楚明确。有少数劳动者,为了获得工作岗位,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混淆事实。例如,有些提前退休人员、与第三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等在求职(全日制工作岗位)过程中,不如实提供个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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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统筹兼顾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力图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利益的平衡。如果无法在二者之间找到平衡,伤及一方的利益.最终也会伤及另一方的利益。只有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主导思想.才能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利益的双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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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绯 《现代班组》2008,(10):37-37
"有欺负人的,可没有你这么欺负人的,你个周扒皮,别欺人太甚了。"王孝德说这话在场的人事后都说,没想到这软柿子也有发狠的一天,看来老话说得对:兔子急了也咬人。话虽这么说,可大家谁也没把王孝德的话当回事儿。虽然没管多少人,毕竟人家周扒皮是老板,你王孝德不过是给人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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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已正式实施。认真研究、积极应对《劳动合同法》对劳动用工管理带来的新要求、新变化,已成为农电企业当前重要而迫切的任务之一。【风险透视】认识上存在误区引发的风险。长期以来,农电用工存在的风险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农电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具体使用农村电工的供电所以及农电工本人均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一是农电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认识上的误区。目前,农电人力资源管理多数采用由阳光公司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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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小姐询问:去年我应聘到这家公司的技术部工作,月薪为4300元,并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同时,公司还专门支付5000元为我提供了专业培训。但在今年6月份,我被调往公司的另外一个部门工作,工资被降为3800元。当时我提出,调整工作岗位我可以接受,但工资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却被公司拒绝,告知我这是公司研究决定的,是不能更改的。于是,我提前一周向公司提交了辞职书。一周过后,在公司未同意的情形下,我毅然离开了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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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女士来信:我于去年3月份入职这家电器公司,岗位为产品销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执行标准工时制。上月,公司安排我兼做保管、统计等其他岗位的工作,按照公司的要求不但每天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应该休息的每星期六也需要加班,但在月底领工资时却发现公司没有给我发加班费。我找公司交涉,公司给出的理由是现在已经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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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栋 《中国石化》2012,(6):27-28
企业规章制度是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延伸和具体化,是企业内部管理行为的重要依据,是职工行为的准则。《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可见,对于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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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劳务派遣是指派遣机构根据要派单位(即实际用人单位)的要求,与要派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要派单位,受派劳动者根据要派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派遣机构从要派单位获取派遣费用,并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劳务派遣是近几年才进入我国的,这是在劳动关系实践中自发产生并讯速发展起来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制度在目前的经济条件下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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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公司自上个世纪50年代组建以来,参加了许多项国防重要工程和核工程、核科研设施的建设,为我国“两弹—艇”的研制成功和其他国防工程的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改革开放以来,公司执行中央“保军转民”的方针,开始了第二次创业,先后承担了广东大亚湾、巴基斯坦恰希玛、广东岭澳、浙江秦山三期、江苏田湾等5座核电站8个核岛和辅助厂房以及附属工程的施工任务,  相似文献   

20.
白女士咨询:去年8月份,我与晓霞等5个姐妹来到这家服装公司工作。在今年初公司组织的一次体检中,却发现还没有结婚的晓霞怀孕了。晓霞曾多次向公司承认错误,请求公司不要声张此事,并表示愿意做好善后处理。但公司还是很快与晓霞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与晓霞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晓霞未婚先孕,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也对公司形象带来了不良影响,经公司讨论通过,决定对其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晓霞未婚先孕就应该解除劳动合同吗?这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吗?答复:在这里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晓霞未婚先孕是欠妥的,是不对的,不值得支持和鼓励。但公司以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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