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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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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由电网企业负责全部输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并根据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电网企业出资成立的售电公司只负责向没有议价能力或不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售电,不直接参与售电市场竞争,是售电侧改革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2.
正提高电力系统能效,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内生动力。输配电价改革既是新一轮电改"管住中间"的践行者,同时也是"放开两边"的布道者。一方面,输配电价改革利用价格信号引导电网企业约束不合理投资,提高电网运行效率;另一方面,独立输配电价的执行推动用户与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使竞争性电价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变化,为电力市场化改革、售电侧改革和增量配电改革的  相似文献   

3.
正以输配电价改革为核心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彻底改变了电网的盈利模式,电网企业可以从传统业务和新型业务两个方面提升盈利能力。其中,传统业务包括以提高准许收入为目的的输配电业务和以提高售电量为目的的售电业务;而新型业务则包括综合能源服务和附加增值服务两方面,综合能源服务包括提供能源合同和电动汽车相关业务,附加增值服务则包括提供咨询服务、开展金融相关服务等业务。电网企业有必要在输配电这一主营业务之外,在新  相似文献   

4.
正纵观"新电改"9号文和相关配套文件,配电网侧的改革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输配电价的改革和新增售、配电业务的放开将对电网企业的投资策略、配电网的统筹规划、有序建设、安全运行、优质服务及未来市场格局产生深刻影响。电网企业的投入将更加注重投资回报和效率"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由市场形成、输配电价由政府定价"的改革方向意味着电网企业盈利模式将发生重大改变,电网企业的公用事业属性将逐步还原。基于准许成  相似文献   

5.
正新一轮电改启动以来,电网企业面临巨变———输配电价改革全面覆盖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监管机制初步建立;售电公司作为市场主体竞相成立,增量配电网投资业务试点进入实操阶段;大用户直接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由计划向市场发展进展显著加快。17家省级电力交易中心成立,交易模式逐步由点对点交易过渡到多对多交易,由双边协商定价方式过渡到集中竞价交易;2017年电改将进入全  相似文献   

6.
输配电网管理体制改革与接入监管   总被引:7,自引:6,他引:1  
针对目前中国输配电网管理体制改革的争论,指出输配电改革实质是一个单向接入问题,是否认识到这一点,是目前输配电分离与输配电一体化2种观点的分界点。有效的接入定价监管可以保证输配电网对售电侧企业的有效接入,促进电力市场竞争。最后简要分析了几种可供选择的单向接入定价的监管方式。  相似文献   

7.
售电市场改革是新一轮电改的重点,甚至称其为核心也不为过。为实现"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目的,电力交易市场的构建、输配电价格核定、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正从不同方向撬动售电市场的"坚冰"。如今,改革已进入第3年,电网企业转型发展的步伐也从未停止,在基础管理、运营、能力建设、产业布局等方面不断调整定位加快转型。  相似文献   

8.
<正>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内蒙古西部电网(以下简称蒙西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首个监管周期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新电价机制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蒙西电网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用户的输配电价,是我国第一个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测算的、能够直接用于电力市场交易的省级电网独立输配电价,为"放开两头"、推进发电和售电价格市场化创造了必要条件,奠定了坚实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  相似文献   

9.
<正>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是本轮改革中一个热点。售电侧改革后,参与竞争的售电主体可分为三类:一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二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三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这被认为是本轮电改最大的商机所在。但是在六个配套文件出台之前,关于电网能否参与竞争性售电的问题,各方曾争论不休:电网改  相似文献   

10.
公用电网--电力传输和电力市场的共同载体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电力工业将逐步实现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电4个环节的分离,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引入完善的市场竞争机制。输配电网络将成为提供输配电服务和作为电力市场载体的公用电网。在这种变革的新形势下,电力行业长期以来形成的发、输、配垂直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已经不合时宜,公用电网迫切需要适合新环境、符合电力传输特性和市场经济规律的新的管理思路来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公用电网面临的新形势在我国电力化市场改革方案的探讨中,争议最大的就是电网问题。按照国家颁布的电力体制…  相似文献   

11.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这将对传统电网企业产生冲击和带来挑战是不言而喻的。在传统售电业务不再垄断、配售电成本透明化、表面性服务边缘化而又必须承担电网安全、"普遍服务"等义务的情况下,传统电网企业的售电业务并非"无机可循",甚至机遇大于  相似文献   

12.
正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这将对传统电网企业产生冲击和带来挑战是不言而喻的。在传统售电业务不再垄断、配售电成本透明化、表面性服务边缘化而又必须承担电网安全、"普遍服务"等义务的情况下,传统电网企业的售电业务并非"无机可循",甚至机遇大于  相似文献   

13.
新闻点点评     
国家发改委:发改委在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为探索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正式启动我国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通知指出,在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将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  相似文献   

14.
<正>本轮电改方案是比较务实的,综合考虑了改革需求和可操作性原则。相比于2002年的5号文,《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更具现实意义。需要强调的是,有序推进电价改革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和先决条件。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理顺价格形成机制,通过市场竞争确定发、售电价格,形成完整的电价传导机制,让电价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将从根本上理顺煤电关系,解决煤电矛盾。此外,独立的输配电价也将明确电网企业的投资收益,保障电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5.
输配电价改革要按照新电改9号文件要求,在国家统一指导下进行,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改变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方式。同时,考虑到各地区实际情况,允许在输配电价核定的相关参数、总收入监管方式等方面适当体现地区特点,这很有必要。输配电价改革的重点是改革和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  相似文献   

16.
<正>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简称9号文),拉开了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序幕。售电侧改革是新一轮电改的重点任务之一,配售电业务将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主体增多,将形成"多买方—多卖方"的售电市场格局。售电侧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将改变电网企业输、配、售一体化的经营模式,打破电网企业对售电侧的垄断,电力用户将被授予更大的购电自  相似文献   

17.
正长期以来,我国电力市场的售电业务都是由传统电网企业经营,除了参与大用户直接交易的用户外,所有用户都只面对电网公司。售电侧改革,就是要在售电环节引入其他市场主体共同参与销售业务,从而形成竞争性市场,赋予电力用户自由选择权。近年来,全国各地售电公司陆续成立,形成电力用户向售电公司自主购电格局。由于售电公司电费结算的特点,电网公司在电费结算时仍存在一些实际问题。通过在省电力公司层面组织架构变革、电费结算流程优化、技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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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输配电价改革要按照新电改9号文件要求,在国家统一指导下进行,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改变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方式。同时,考虑到各地区实际情况,允许在输配电价核定的相关参数、总收入监管方式等方面适当体现地区特点,这很有必要。输配电价改革的重点是改革和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  相似文献   

19.
自2015年电力体制改革中发9号文件颁布以来,我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均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发9号文件配套文件《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要核定、发布和执行独立的输配电价,这对加强输配电业务监管以及转变电网企业经营模式、推动电力市场交易具有重大意义。作为践行"管住中间、放开两边"改革主旨的关键环节,本次输配电价改革既是标志着我国第一次形成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实现基于规则的现代监管的里程碑事件,同时还关系着电力市场化改革、增量配电改革、售电侧改革等其他专项改革的推进进程。2018年8月,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牵头,联合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共同组成调研课题组,对全国输配电价核准、发布、执行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撰写了《输配电价改革情况调研报告》。本文特节选该报告中"问题及对策"章节内容,以供读者参考。课题组组长、中电联行业发展与环境资源部副主任薛静认为,我国首轮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已核定公布,区域电网定价在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基础上作了进一步明确,专项输电线路工程定价办法对价格计算方法和价格形式作了规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的定价办法、调整机制和结算制度也有了具体要求。至此,我国基本建立了涵盖省级电网、区域电网、跨区跨省专项工程、地方和增量配电网的输配电价体系以及对其各环节实施成本监审机制,从无到有实现了前所未有的突破,为电力市场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向实体经济释放了改革红利。同时,薛静也指出,在输配电价核定、成本监审政策和具体配套措施中尚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需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逐步改变交叉补贴的方式、厘清普遍服务政企职责、降低政府基金及附加比重、加强对转供电环节的监管,并统筹考虑输配电价核价细则,在保障电网企业合理收益的同时,完善电网企业考核制度,疏解监管与考核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20.
正坚持全过程管控、精益化管理等理念,优化完善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实现项目从投资到增资的全过程闭环管控,是电网企业适应新电改形势的必然趋势。输配电价改革是新电改的核心内容之一。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输配电价核定方法将电网企业的收入与有效资产挂钩,赋予电网企业新的盈利模式,也迫使电网企业加快现行固定资产投资管控模式转型升级的步伐。坚持全过程管控、精益化管理等理念,优化完善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实现项目从投资到增资的全过程闭环管控,是电网企业适应新电改形势的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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