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5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一、基本案情与问题(一 )重庆市垫江县自来水有限公司限制竞争案重庆市垫江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 )因强制用户接受其安装服务 ,被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自来水公司不服行政处罚决定 ,向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 (以下简称一审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后又不服一审判决 ,向重庆市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该院 (二审法院 )作出终审判决。为避免断章取义的嫌疑 ,让读者有个全面的了解 ,并使笔者能够在此基础上进行客观的法律评析,以下首先对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进行详细的介绍。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如下 :1997年以来,垫江…  相似文献   

2.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公用企业限定用户接受其指定的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请示》(苏工商[1999]44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邮电局属于提供邮电服务的公用企业,用户在接受其提供的电话服务时,有选择交费方式的自由。邮电局利用其独占地位,限定用户办理牡丹邮电卡,并到其指定的金融机构交纳电话费,不论是否收取牡丹邮电卡的工本费,其实质均在于限定用户接受其指定的金融机构的结算服务,既限制了用户选择交费方式的自由,又排挤了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限制竞…  相似文献   

3.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铁路火车站在站外指定他人预售票行为应如何定性的有关问题请示》(湘工商公字[2002]14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火车站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公用企业。火车站利用其提供铁路运输服务的独占地位,拒绝提供预售客票服务、拒绝发售当日卧铺票、软硬座票,要求旅客接受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客票代售服务,其实质是限定他人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服务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应当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二○○二年十月十五日国家工…  相似文献   

4.
工商公字[1999]第278号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肇庆火车站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经营者的服务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请示》(粤工商检字[1999]34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铁路运输部门滥用其优势地位,在办理货物运输业务时,违背自愿原则,限定用户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铁路运输延伸服务,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限制竞争行为,应当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二、按…  相似文献   

5.
工商公字[1999]第276号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否有权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制止和查处邮政部门利用承兑汇款的优势强制用户参加邮政储蓄业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请示》(鄂工商字[1999]第17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基本法律,即其通过对具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禁止和对公平竞争的保护,确保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以及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对公…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