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5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道路交通管理》2005,(6):26-27
我在购买新车后,就把旧面包车卖给了许某。合同明确约定买卖成交后,许某应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以后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许某承担。合同签订后,我们双方贷款两清,我将面包车所有手续交给了许某。但许某一直未去办理过户手续。不久前,许某驾车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两人受伤。交警队认定许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由于许某无力赔偿全部费用,伤者要求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请问,他们的要求合法吗?  相似文献   

2.
在广西桂林经商的黄某购买了一辆广州本田轿车,使用了几年后,黄某想将车卖掉。2011年6月,黄某与江某签订了一份机动车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黄某将其本田轿车卖给江某,价格7万元,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其他费用由江某负责。合同签订后,江某于同月13日将7万元人民币汇进黄某的银行帐户,黄某也于同月18日将车以及行驶证交付给江某。  相似文献   

3.
《中国道路运输》2007,(1):41-41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我所执法人员在路检路查中,常常发现车辆易主后,双方不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而新车主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对此种行为,我所执法人员有两种处理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不能实施处罚,因为《道路运输条例》中对此无明文规定;另一种意见认为应给予相应处罚。对此如何处理,请编辑部答复为盼。  相似文献   

4.
正2005年2月22日18时50分,张某酒后驾驶越野车载着6名乘客,由泾县章渡镇驶往安徽铜陵市,途中因夜间未降低行驶速度,且弯道行驶操作不当,车辆翻入公路右侧沟内,致车上乘员及其女儿马某死亡。后经查明,肇事车辆是铜陵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于2005年1月25日赠送给张某开办的铜陵县太平乡某食品厂的,至事故发生时该车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该车车主仍为铜陵县公安局。事故发生后,王某的丈夫与张某达成了其应  相似文献   

5.
正【案例】安某与赵某是老乡关系,二人同是个体运输户。2011年10月初,为扩大经营能力,安某购置了一辆大货车跑运输,并将原来的小型货车转卖给赵某。安某曾于2011年5月1日为原来的小型货车续交了为期一年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金。因为是老乡关系,双方为图方便,既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也没有将车辆转卖一事告诉保险公司。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