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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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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建造合同准则中会计核算存在的缺陷 1.完工百分比法的适用条件不符合一致性原则。建造合同准则对企业在建造业务中使用完工百分比法的条件按照合同类型进行了区分,固定造价建造合同需要具备4项条件,而成本加成建造合同只需要具备其中的2项条件: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区分和可靠计量。这就使得固定造价建造业务在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能够清楚区分和可靠计量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条件下也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会计核算。  相似文献   

2.
黎开军 《财会月刊》2008,(11):76-76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定: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②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相似文献   

3.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对跨期工程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营业收入的确认的具体规定为: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合同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企业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应区别两种情况确认收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确认;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应当在发生时立即作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相似文献   

4.
新准则中的建造合同准则与原先的核算方式大为不同。据此,随着工程的进行,建造企业预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可能大于合同约定的收入。为了能够公允地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性,需要对建造合同的预计损失进行确认和计量。  相似文献   

5.
新的建造合同准则对施工企业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范,同时对会计人员在施工企业的管理与职业判断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出于更好地熟悉和使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CAS15)及其会计实务处理等方面的需要。本文将对新准则在施工企业建造合同中涉及到合同预计损失有关业务的确认、计量等规范内容进行解析。  相似文献   

6.
浅探建造合同预计损失的确认与计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准则中的建造合同准则与原先的核算方式大为不同。据此,随着工程的进行,建造企业预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可能大于合同约定的收入。为了能够公允地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性,需要对建造合同的预计损失进行确认和计量。  相似文献   

7.
一、商品销售确认上的差异 会计准则规定,商品销售的成立必须同时满足五个条件:(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人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似文献   

8.
财政部2017年7月发布的新收入会计准则中,关于建造合同的收入、成本,合同变更,预计损失的确认与计量,建造合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建造合同的收入可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在某一时点确认;新增了增量成本的概念,强调合同成本资本化是用于未来的履约义务;合同变更区分情况对收入进行调整;预计损失应首先对标的资产确认减值损失,超过资产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需要对履约情况进行更为全面的披露.本文结合具体实例分析新收入准则可能对建造合同带来的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9.
一、销售商品收入 1.收入确认条件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似文献   

10.
在物资流通业务中销售协议(合同)是界定供方和需方之间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一旦供需双方发生争议甚至诉讼,销售协议(合同)就成为解决双方争议的主要依据。而要妥善地做好签订销售协议(合同)的工作,不仅需要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关键还要精通流通业务、熟悉有关...  相似文献   

11.
完工百分比法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完工百分比的确定是确认建造合同收入的关键,确定完工百分比有多种方法,这些方法各有利弊,对计量建造合同的收入成本,正确核算和反映企业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实际工作中要根据建造合同的具体执行情况而选用不同的方法,同时应分析相关因素的影响,以便更合理地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提供相对可靠和相关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相似文献   

12.
完工百分比的确定是确认建造合同收入的关键,确定完工百分比有多种方法,这些方法各有利弊,对计量建造合同的收入成本,正确核算和反映企业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实际工作中要根据建造合同的具体执行情况而选用不同的方法,同时应分析相关因素的影响,以便更合理地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提供相对可靠和相关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相似文献   

13.
李江 《中国总会计师》2013,(10):136-137
工程施工企业建造铁路、公路、桥梁、地铁等,通常建造周期较长,往往跨越一个或几个会计期间,且所建造的产品价值较大,这类企业在开始建造产品之前,通常与产品的需求方即客户签订建造合同.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合同的甲方称为客户,乙方称为建造承包商.由于建造承包商的生产活动及经营方式有其特殊性,与建造合同相关的收入、费用的确认也有特殊性,施工企业正在实施的建造合同,在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即合同收入等于实际完成的合同工作量价值.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客户实际批复的工程结算金额往往低于确认的营业收入,即计量结算滞后,出现营业收入与工程结算金额之正差,理论上的已完工未结算款由此产生,笔者就已完工未结算款谈谈认识.  相似文献   

14.
罗静 《现代审计》2013,(5):27-27
一、实施固定工程总价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一)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前提条件把握不好。按建设工程计价方式的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就同定总价合同而言。其适用条件是:(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相似文献   

15.
在无追索权保理合同下,保理客户在终止确认应收账款时,无需计缴增值税,应将融资利息(含税)、保理服务费(不含税)及转让折价计入“财务费用”。保理商初始确认受让应收账款时,可将其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进行后续核算管理;应收账款受让折价可认定为“保理风险调整”,后续摊销无需计缴增值税;预扣保理服务对价款(含融资利息)可设“保理合同负债”科目反映,按经过时间计算确认保理服务收入;以无追索权方式再转让应收账款的,应考虑按金融商品转让计缴增值税。在新的保理行业监管体制和制度环境下,保理商编制财务报表应考虑《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文件的要求。  相似文献   

16.
邱丽 《财会月刊》2013,(2):120-120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其讲解规范了特定企业(即建造承包商)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准则和讲解对于建造合同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收入的确认做了明确的规定,并要求披露各项合同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但没有详细规定工程结算的核算。这对于未开工前建筑承包企业被要求开具全额发票这一事项,核算中会出现账实不符问题。  相似文献   

17.
一、会计计量属性概述(一)历史成本。又称为实际成本,就是取得或制造某项财产物资时所实际支付的现金或者其他等价物。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  相似文献   

18.
高速公路合同计量变更管理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速公路是我国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社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文章从高速公路合同计量变更管理角度出发,先从四个方面分析了高速公路计量中应遵循的原则,然后阐述了目前高速公路合同计量变更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提高高速公路合同计量管理效率的具体措施,旨在为高速公路合同计量变更管理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二、计算题试题解析及命题特征 (一)2008年CPA《会计》计算题解析 1、20×6年2月1日,甲建筑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商(本题下称“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住宅建造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2000万元,建造期限2年,乙公司于开工时预付20%合同价款。甲公司于20×6年3月1日开工建设,估计工程总成本为10000万元。至20×6年12月31日,甲公司实际发生成本5000万元,由于建筑材料价格上涨,甲公司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7500万元。为此,甲公司于20×6年12月31日要求增加合同价款600万元,但未能与乙公司达成一致意见。20×7年6月,  相似文献   

20.
一、新旧建造合同会计准则的差异比较。第一,核算内容的变化。新准则中取消了“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在完成时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第二.合同分立的变化。新准则第六条还规定了另一种合同分立的条件.即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而原准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第三.合同收入计量的变化。在旧准则规定下.合同收入是以收到或应收的工程价款计量的.也就是以建造合同的总金额或总造价来计量。可是,如果工程价款显示的金额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那么依旧按照工程价款来确认收入就不够准确了。因此.新准则中取消了这项规定。第四.合同成本的变化。新准则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只是对于合同成本中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更加简洁、易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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