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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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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合伙企业概念及形式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我国《合伙企业法》进行了重新修订,于2007年6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首次确立了“有限合伙”这一企业组织形式在我国的合法地位,为我国发展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带来了新的契机。2010年3月1日《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施行。《管理办法》允许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这是我国在对外开放新的形势下。通过立法吸收外商投资的一种新方式,是我国继续推进改革开放,稳定和扩大吸收外资的重要步骤。《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对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合伙企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里首次提及“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合伙企业”这一概念。  相似文献   

2.
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制度具有对风险投资的合理性,但在目前,我国法律并不承认有限合伙。在1997年通过的《合伙企业法》,立法者已明确地把有限合伙这种合伙形式排除在外。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依据本法在小国境内设立的由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盈利性组织”。  相似文献   

3.
孙阳 《现代企业》2023,(4):60-62
<正>PPP源于海外,全称是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按照外研社《现代英汉词典》,Partnership原本的意思是“合伙”,没有“合作”等那样宽泛的意思。PPP实质上是公(政府)私(私人)合伙。但从合伙企业法角度去研究PPP的几乎没有,在实践中也是罕见项目中有使用合伙企业。本文从PPP的特点、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及其与合伙企业的渊源入手,深入分析了为什么PPP项目企业采用有限合伙企业模式优于有限公司模式。  相似文献   

4.
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第108条规定.“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一授权性规定表明已允许外国企业、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或参与设立合伙企业.实际上就创设了一种新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形式——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但是,由于合伙企业最根本的特征是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在我国境内若还没有商业投资的外国企业或个人因其财产主要在国外.  相似文献   

5.
最近,笔者在财务互审时,发现一些个体企业和合伙企业在计缴所得税的方法上有误。笔者想就此谈些学习体会。2000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征企业所得税,只征个人所得税”,并制定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从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计征方法有查账征税和核定征收两种办法。一、…  相似文献   

6.
苏州人句土话:“合(音 gě)做生意合(割)出血来”。这句话虽然未免以偏概全,但也确实反映了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一种现象,也是人们在实践中总结出的一条“教训”。我国于1997年就颁布了《合伙企业法》,将合伙经商办企业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使勇于创业的人们合伙经商办企业有法可依。这促使我国合伙企业的迅猛发展,成为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当肯定,我国合伙企业的兴起和发展是健康的。同时也应看到,合  相似文献   

7.
合伙企业人力资本股定价模型的探讨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合伙企业是市场经济中三大基本企业组织形式之一,但普遍存在“一年合伙,二年红火,三年散伙”的现象。原因在于合伙企业的治理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其中尤以含有人力资本股的合伙企业人力资本股的定价问题最为棘手。本文尝试将期权模型、协同溢价模型、人力资本成长增值模型、DCF模型与传统的人力资本定价方法结合起来,为合伙企业构建一个比较合理而且操作性较强的人力资本股的定价模型。  相似文献   

8.
最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新增了“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节,初步确立了“有限责任合伙”制度。这种制度的确立将对我国房地产估价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对特殊的普通合伙的法律机理进行分析,结合目前房地产估价机构面临的一些困境,指出该组织形式对专业服务机构的特殊价值。  相似文献   

9.
余谦 《企业研究》2005,(8):75-77
合伙创业和独自创业是创业的两种基本模式,各有优势和局限性。不能因为合伙操作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而否定合伙创业模式本身的合理性,同时也要认识到独自创业模式并不是适合所有投资行业和创业者的。“合伙”发展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然选择,而创业合伙人的科学管理则是合伙创业成功的基础,必须要有正确的思路和方法。  相似文献   

10.
在国际上,企业组织存在的主要形式是:独资企业(又称“个体”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与此相适应,作为反映经济关系的商事立法领域也就有了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法人三种不同类型民事主体和个体产权、合伙共有产权、公司法人产权三种不同的产权形式.在立法上,对于社会经济生活中起主导作用的公司企业已有《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范调整;而对于数量众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类传统企业形态,在立法规范及法学研究上,特别是对其作为独立的商事主体法律地位的确认上,缺乏完整的考虑和足够的重视.明确独资、合伙企业的性质及其产权特征,加快独资、合伙企业立法,赋予其商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当属我国目前的客观需要,亦是本文探讨的要旨所在.  相似文献   

11.
董再平 《财会通讯》2007,(12):75-76
我国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具有不同的征税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颁发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为避免重复征税,也与国际惯例相一致,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征企业所得税,而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则遵循“实质法人说”,对公司所得和股东所分配的税后利润分别课税。  相似文献   

12.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与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相比,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的会计核算基本相同,所不同的主要是所有者权益的会计核算。由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个人投入资本或撤出资本除规定要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外未加其他约束,对企业利润分配也未作规定和限制,因而所有者权益不照公司那样进行分类。其核算有如下特点:   一、设置“合伙人资…  相似文献   

13.
1月29日,为纪念新《合伙企业法》实施五周年,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司与中国工商学会联合组织召开了“有限合伙制度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座谈会。个体司司长马夫、副司长张霞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工商学会副秘书长王磊主持会议。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负责同志以及“纪念《合伙企业法》实施五周年”征文活动的部分获奖作者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14.
王淑敏 《财会月刊》2008,(11):25-26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常见于法律、医药、注册会计师等行业中。合伙企业的规模通常较小。  相似文献   

15.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常见于法律、医药、注册会计师等行业  相似文献   

16.
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人身份确定所得税缴纳我国于2006年公布了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投资主体由原来的自然人扩大到法人和其他组织;组织形式除原来的普通合伙企业外,增加了有限合伙企业。与自然人、公司相比,合伙企业税收具有特殊性。随着合伙企业的迅速发展,合伙企业税收问题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鉴于此,本文对合伙企业所得税问题归纳如下合伙企业纳税主体为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法》修订前,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因此,合伙企业的所得税只涉及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明确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人,合伙企业的收入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17.
合伙企业的合伙关系非常重要,是合伙企业发展的前提,也是合伙文化的具体体现。应当从多方面加强合伙企业的合伙关系管理,提高合伙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18.
义乌众多企业改变以往“夫妻二人联手,亲友合伙”的做法,从上海、深圳、杭州、广州等地企业,挖来了职业经理人作为本企业的“操盘手”,而且大多任命营销总监——  相似文献   

19.
合伙文化是合伙企业行为的指南,是合伙企业在实践中的价值观、信念、行为准则等。本文介绍了优秀的合伙文化所具备的特征,指出了合伙文化在合伙企业中的重要性,并从不同角度探讨了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对合伙文化的有益影响。  相似文献   

20.
《中国企业家》2006,(9):106-107
企业可以利用四种主要手段:建立合伙关系、收购、建立有所侧重的知识产权组合、以及标准制定克服知识产权的“赤字”需要时间、资金和恒心,但是一旦成功,收获的回报会让企业感到物有所值。企业可以利用四种主要手段克服其知识产权的不足,即:建立合伙关系、收购、建立有所侧重的知识产权组合、以及标准制定(见图6)。知识产权主导型合作伙伴关系获得知识产权最快的方式是与已经拥有它的一家企业建立合伙关系。这个方法的确有效,以前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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