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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一、美国消费者保护立法概况美国的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发展较早而且较完善.从本世纪初开始,经过60年代高涨的消费者运动的推动,以及经济发展、消费水平提高而不断完善,美国已形成了成文法与判例法并重,联邦立法与州立法相结合,综合运用民事、刑事、行政法律手段,覆盖所有消费领域的相当发达的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美国没有消费者保护基本法,众多单项的成文法和长期积累的大量判例构成了美国消费者保护立法体系.实际上美国曾于1969年制定过《全国消费者法》(National consumer Act),但本法只涉及消费者信贷问题,而且,只是供各州自主采用的示范法,并于1973年改为《消费者信贷示范法》.之后,美国一直没再制定过消费者保护基本法.纵观美国消费者保护立法,早期主要是针对商品交易和一般服务领域,龙头法为《联邦贸易委员会法》(主要是其中的第五条、第十二条等)及据此形成的大量判例,示范性的《统一商法典》以及各州的小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而从60年代末开始,消费者信贷则成了立法主旋律,龙头法为内容庞杂、不断修改、完善之中的《消费者信贷  相似文献   

2.
知假买假行为是否适用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 《消法》)的惩罚性赔偿近年来颇有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中第3条关于食品药品领域的知假买假不影响主张惩罚性赔偿维权的解释,更是将知假买假的适用争论推向高潮.本文综合学界关于知假买假的观点,分析得出知假买假不适用 《消法》 不因获保护的理论依据,并提出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美国是西方最早出现产品责任法的国家, 1962年 3月 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曾向国会提出"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特别咨文",其中提出消费者享有的 4种权利:安全权利;了解产品真相权利;选择产品权利;表达产品权利。   美国的产品责任法是以民事侵权法为基础。在出现有关产品责任法规之前,美国的征税者和经销对于消费者的损害概不承担责任。随着保护消费者活动的开展,对于生产者的产品责任以疏忽说、违反提保说、误示说的原则为赔偿消费者损失的依据。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产品流通日益复杂化,采取上述 3种理论原则来处理产品责任问题已不…  相似文献   

4.
目前,在我国立法中关于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条文并不多,可查的共有五处,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侵权责任法》第47条、《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等,该三款均有不足之处,在本文中,笔者主要通过对法条存在的争议来分析惩罚性赔偿这一制度的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5.
原新利 《企业研究》2012,(2):140-141
在惩罚性赔偿制度中,企业利益与消费者权益似乎是一对永不调和的矛盾,但在美国产品责任领域,尽管饱受争议,该制度在近二十年却依然能够稳健运行,虽然其中不乏遵循先例原则的助推,但美国联邦高等法院在经典案例中所创制的理性与比例原则功不可没。理性原则解决了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的前提条件,而比例原则则解决了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数额限制,两者围绕美国宪法正当程序原则展开,最终也是回归到正当程序原则,既保障了消费者权益,又不失为企业利益考虑的平衡之策。  相似文献   

6.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公众关于其中"十倍赔偿"的关注与讨论就从未停止。本文通过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中关于惩罚性赔偿规定现状的梳理,站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视角,重点讨论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特别是其中"十倍赔偿"规定适用范围和条件等相关问题,以期明晰法律适用,并为现实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7.
受理消费者申诉,是法津授权的行政管理机关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于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方式.这种方式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加以规定的,对此应当如何理解,如何执行?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之一.本文试就其中若干法律问题谈谈粗浅的认识.  相似文献   

8.
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行政赔偿程序,既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步骤和方法,也是赔偿请求人获得行政赔偿的手段和途径;既是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赔偿争议的操作规程,也是赔偿请求人享有和行使赔偿请求权的根本保证.由于国家赔偿法设定的行政赔偿程序由非诉讼程序与诉讼程序两个部分组成,决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程序的复杂性.本文仅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程序问题作一粗浅探讨.  相似文献   

9.
“PL”是英文Products Liability的缩写,即“产品责任法”。产品质量出了问题,生产厂家要负责向消费者赔偿,这便是一般意义上的“产品赔偿责任”。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PL法正风靡美、日企业界。PL法的实施给消费者带来了福音,却对企业生产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相似文献   

10.
在人们日益重视权益的年代,如何保护业已存在的权益,其重要性甚至超过了如何获取权益和应当享有哪些权益。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看,关于消费者权益的规定是比较完整的,保护权益的方式即解决争议的途径也是较为全面的。根据该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九项基本权益,用以保护该权益的方式共有五种:申诉、调解、和解、仲裁和诉讼。在这五种方式中,哪一种方式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最为有利呢?申诉只不过是给行政管理机关提供违法经营者的线索而已。因为行政机关只能对违法经营的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却无权责令其赔偿消费者的损失;调解…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诉讼制度的三大领域中,其调解制度已被广泛运用.旧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对于行政案件基本上不能调解,除行政赔偿争议外.但在司法实践当中,我国对于行政诉讼争议的相关案件,大多数采用调解结案,而远远不限于行政赔偿案件.因此,新的《行政诉讼法》在基本原则不变的前提下,扩大可调解的范围,规定行政补偿和行政裁量案件可以调解.然而,这种概括性的规定仍然存在诸多的不足.  相似文献   

12.
对于知假买假请求惩罚性赔偿的问题历来争议不断.学界、 司法机关、 行政机关、 民众各有看法,近期发布的相关征求意见稿又把这个问题的热议推向了高潮.回顾 《消保法》 最早引入英美法的惩罚性赔偿,其目的在于对不良经营者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和震慑,也是对全体经营主体的教育和警告,更是对消费者维护权益行为的鼓励和支持,考虑当下的现实以及知假买假维权带来的相当影响,对知假买假者可分为两类做不同情况处理:对独立知假买假打假人个体予以惩罚性赔偿救济,打假公司专职人员打假则不予支持,同时可采取一些维权奖励措施,淡化个体职业打假人负面影响,促进更多的消费者参与到维权当中来.  相似文献   

13.
风靡美日企业的产品责任法王文“PL”是英文ProductsLiability的缩写,即“产品责任法”。产品质量出了问题,生产厂家要负责向消费者赔偿,这便是一般意义上的“产品赔偿责任”。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PL法正风靡美、日企业界。PL法的实施给消费...  相似文献   

14.
消费者联盟是美国建立最早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它始建于30年代,当时是由工会会员组织成立的,也是首批敦促消费者抵制纳粹德国商品的组织之一。 消费者联盟出版的刊物《消费者报导》一直是优质产品最独立的鉴定者和消费者权力热情的倡导者。它公布过由消费者联盟评价出的几千种产品和服务还从未在争议的案件中打输过官司。它的月发行量达380万份,是美国最有影响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出版物。  相似文献   

15.
我国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最早出现于1993年颁行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现已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然而,在知识产权领域,它仍然是一个新问题.我国在2013年修改后的 《商标法》 中增加了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但 《著作权法》 及《专利法》 尚未对惩罚性赔偿做出明确规定且现有法律法律的规定在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 适用范围以及赔偿金的确定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我们予以揭示并完善.  相似文献   

16.
工伤争议往往因赔偿金额高、涉及项目多而成为劳动争议中最头疼的一个模块.在所有的劳动争议中,工伤是政策性最强且透明度最高的类别,除了对某些受伤情形是否认定为工伤及劳动能力级别稍有争议外,一旦认定工伤,赔偿的项目及金额已然板上钉钉,似乎没有了其他操作的余地.有些企业甚至认为:稳工伤纠纷,则可安劳动争议之“半壁江山”.那么,HR该如何从容斡旋,妥善处理工伤争议呢?  相似文献   

17.
高飞 《价值工程》2010,29(26):238-239
商标领域的平行进口是国际贸易中普遍存在且争议很大的一个问题。其中有关商标权的权利用尽问题,国际公约没有对其进行规定。我国可借鉴美国和欧盟的作法,根据本国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考虑制定对自己比较有利的平行进口规则,以保护我国的产业发展。  相似文献   

18.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部门的一个重要职责是保护消费者权益.长期以来,工商部门履行职责主要侧重于商品领域,这无论从工作量还是从社会的认知程度上,商品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几乎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代名词.[第一段]  相似文献   

19.
“金融消费者”概念辨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于上世纪末便出现在发达国家的相关立法中。美国提出的金融改革方案中中建议设独立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更是将金融消费者保护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然理论界对"金融消费者"相关问题却鲜有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20.
中国至今仍然没有关于汽车质量问题的相应的法规制度。那么在市场经济较为完善的国家,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关于汽车"三包",最著名的莫过于美国的柠檬法。而在美国柠檬法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保护期内三次修不好可退车。在美国,为保护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协调汽车制造商、销售商和消费者在汽车质量问题上的关系,各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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