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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近日,山东省沾化县法院审结了一起损害死者名誉的案件,当庭判决侵权人停止侵权、公开向死者的父母、胞妹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元。已故姑娘的名誉受到了法律的保护。  相似文献   

2.
茶余饭后     
边女士出门时被邻居家的狗咬伤,到医院检查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因为要注射狂犬疫苗,边女士接受了医生的建议,进行了人工流产。她随后将邻居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各项损失3万余元。最后,边女士一审获赔万余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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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村主任甲无中生有,信口雌黄,谣传同村姑娘己未婚先孕,被告上法庭,甘肃省民勤县法院认为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判决其在村民大会上向乙赔礼道歉,为乙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抚慰金300元。  相似文献   

4.
黄豫 《企业导报》2001,(2):57-57
<正> 企业未经职工同意,擅自使用职工姓名而引起的河南首例集团名誉侵权案,不久前在郑州审结。金水区法院一审判决河南大鹏汇东实业有限公司赔偿10名退休职工每人精神损失费500元,并书面赔礼道歉。 1998年4月28日,刘某等1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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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2002年6月18日上午11时左右,张明玉和老伴在重庆市江津几江镇,一个体成衣店给老伴买了一条裤子,价格为115元。购买后,老两口正准备离开,却被店里的营业员拦住,说是张明玉的肚子很大,怀疑里面藏有裤子,遂将张明玉的裤子拉开看,当时围观的群众很多,把70多岁的张明玉气得心脏病发作。张认为她的人格尊严受到侮辱,要求店主赔偿损失。重庆市消委会受理投诉后,立即进行了调查,最后店主向张明玉赔礼道歉,并赔偿张明玉精神损失费和医疗费500元。购买裤子被搜身 七旬老太获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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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农民张老汉于14年前收养了一名女婴。小女孩张某自幼好学上进,如今已成长为一名品学兼优的中学生,张老汉夫妇逢人便夸他家的孩子有出息。张老汉夫妇的言行引来邻居李某的嫉妒,原因是李某的儿子非常不争气,经常打架斗殴,惹是生非。为解心头之恨,李某多次在公众面前散布张某不是张老汉夫妇亲生女儿的言论,消息很快传开,张某心里背上包袱,学习成绩逐渐下降,对养父母的感情也日渐冷淡。张老汉一气之下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侵犯了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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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近日,重庆运输(集团)公司某驾驶员因啤酒瓶爆炸受伤获得了8.8万元的赔偿。据悉,这是该市因啤酒瓶爆炸伤人获得的最高赔偿。2001年8月1日,重庆运输(集团)公司璧山县吊车驾驶员王某在家吃完晚饭,准备收拾饭桌时,“砰”地一声,离他半步远的啤酒瓶爆炸了,他的左眼受伤,鲜血直流,家人立即将其送至医院,虽然保住了眼球,但左眼却瞎了,经重庆市法医验伤所鉴定为6级伤残。近日,受害者和厂商在璧山县消委协调下,参照《重庆市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参照标准》,经协商达成了赔偿协议。啤酒瓶炸伤者获得“最高赔偿”@陈显涪 @黄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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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沱湖法庭依法判决被告池刚公开向原告池产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误工费、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费共计400元。至此,原告池产终于用法律手段洗刷掉了被强压在身上的贼名,实现了自己的维权梦。2000年秋天,村民池刚在沱湖边开发池塘养殖螃蟹,螃蟹长势喜人。就在池刚准备张网捕捞时,发现螃蟹已被别人偷捕了。几万元的损失,在农村一个普通家庭中是个不小的数目,池刚及其家人伤心难过了好几天。几天后,池刚开始走村串户、明察暗访,寻找盗蟹贼。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他了解到,本村村民池产曾先后几次出售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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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记者一心)2008年2月15日,北京万古汇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将万古汇力公司原员工张宏源、中智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及因调查取证而支出的差旅费、公证费、律师费、调查费等各种费用共计3万元,并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令三被告承担本诉讼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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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精神损害?非到了精神失常才算受到损害吗?精神损害如何赔偿?是赔钱还是公开道歉,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提出精神赔偿要求的越来越多,而法院也有支持精神赔偿请求的案例,但是,对类似的精神赔偿请求,有的法院以无法可依予以驳回,有的法院则判少量赔偿,有的法院则判高额赔偿。同时,消费者在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时,也存在着随意性太大的问题。精神损害赔偿,该是有个法律上的明确说法的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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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是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而遭受精神上的损害请求赔偿的法律制度,应从保护民事主体人身权利角度出发,在立法上扩大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进一步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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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村主任甲无中生有,信口雌黄,谣传同村姑娘乙未婚先孕,被告上法庭,甘肃省民勤县法院认为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判决其在村民大会上向乙赔礼道歉,为乙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抚慰金300元。 甲、乙系同村村民,甲任该村村主任。1月10日,该村开会讨论土地分红事宜,甲在大会上公然宣称说乙的肚子大了,已属结婚。1月18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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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概述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况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因国家侵权行为而遭受精神痛苦或人身利益的减损,进而要求国家赔偿义务机关通过财产等方式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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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在各国立法领域都是一个初探,我国对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立法也较少,法官对此认识也颇为不同,因此在现实案例审判中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笔者尝试就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进行分析,期望通过立法的完善尽可能大范围地保护因财产损失而精神受到伤害的受害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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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经济》2004,(8):52-52
李某在某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挂牌价为50万元的二手房。在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之前,李某交给中介公司2万元作为定金,上家王某收到后抬高了价钱,希望以52万元出售。于是,李某表示放弃交易,并要求对方王某退还2万元。在收回2万元后,李某认为王某违约在先,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遭到拒绝。王某认为自己委托中介公司收取的是意向金,不应双倍返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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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新泰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童工打工期间溺死,家长与雇主间发生的人身伤害赔偿案件,法院认定原被告双方对造成伤害(死亡)后果均负有责任,判决雇主赔偿童工家长部分损失。基本案情是:1997年5月,15岁的王某经人介绍到李某在水库上开的水上餐厅当服务员,平时吃住在李某家。7月15日晚,王某同李某的女儿乘船到水库岸边洗澡时溺水身亡。因赔偿问题,双方争执不下。王某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向新泰市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赔偿25000元。李某坚持认为王某的死与己无关,不予赔偿。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李某赔偿王某法定代理人死亡补助费及丧葬费等合计18846.40元,其他损失由王某父母自负。一审判决后,李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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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商场购物遭遇搜身、住酒店因丢失钥匙被限制人身自由等曾经发生在人们身边的精神损害案例,今年2月1日后,在云南遭遇类似不公正待遇的消费者,可获得至少一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云南新修订完成的《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给消费者造成精神损害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承担一万元以上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其中,被列为精神损害的情形包括:经营者以侮辱、诽谤、搜查、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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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17日北京市大兴区一个体工商户王某出于经营需要,从该区某锅炉厂购买了一台小型锅炉,价值18万元,锅炉厂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出厂合格标准,并负责安装,保修一年。几天后该锅炉在使用过程中,突然发生了爆炸,毁坏了附近王某的办公用房一间,并导致正在屋内办公的王某受历。王某认为是锅炉质量有问题造成了其人身、财产的损害,侵犯了其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锅炉厂返还锅炉货款18万元,并要求赔偿房屋损失5000元、医药费2000元。 诉讼中,经过有关锅炉技术管理部门的鉴定,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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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晓飞 《活力》2013,(10):177-177
我国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问,明确使用了“精神损害赔偿”一词。精神损害是指自然人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而产生愤怒、绝望、恐惧、焦虑、不安等非物质性痛苦。一、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具有以下特征:1.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主体是自然人,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法人的精神损害赔偿,因法人没有思维活动和心理感受,无法像自然人那样因被侵权而产生压抑、悲伤、羞辱等情绪。无法感受精神痛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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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11年7月19日下午,王某在上班期间被机器砸伤左脚。2012年3月24日,王某被认定为工伤,同年8月29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劳动能力障碍程度九级。2013年2月21日,王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合计105384元。经仲裁委审理查明,王某所在单位没有为其参加工伤保险,王某受伤后一直未到单位继续上班。双方于2012年12月1日签订了《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双方约定:由单位一次性支付王某工伤赔偿6万元,扣除单位已为王某支付的医疗费用10150元,余数49850元王某已如数收悉。在协议书中还约定: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王某承诺不再以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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