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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个重要的基本环节,就是要健全完善村民会议和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 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会议是村级最高决策机构,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 大事项,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经村民会议授权的一些村务可交村民代表会 议讨论决定。然而,在各地实践中,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和决策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方面,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议题全由村主要负责人提出,召开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不过是向 村民通…  相似文献   

2.
辽宁省辽中县满都户镇三道岗子村村民来信反映:村两委没有通过村民会议讨论同意,也未组织竞标,村支部书记私自将上面给村里的60亩荒地造林任务给了自己的弟弟和现任村主任,他们借此机会占耕地100亩左右。请问,村支书这样做合理吗?答:如果反映情况属实,村支书的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第19条规定,有8类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其中一类事项就是“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3.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委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并要“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但在不少地方根本没有依法办事,村级财务活动根本不许村民过问,村干部违反法律程序随意决策暗箱操作。群众反映说:“村务公开上了墙,里头生蛆外面光。”提留款村民为什么不愿交  麦收过后不久,乡里收取农业税、提留款的时候,有个村的村干部只能收齐农业税,提留款却没几个人交。据村干部说,因为有一个人领头“捣乱”,是这个人挨家…  相似文献   

4.
《乡镇论坛》2014,(16):18-18
江西省一村干部来信咨询: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能否参加村民会议。并行使村民权利?答:村民会议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形式,村民聚集在一起讨论并决定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问题。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依照刑法中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可以推知,刑法第五十四条对严重违反刑法的犯罪人,处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相似文献   

5.
《乡镇论坛》2014,(34):18-19
河北省一位驻村干部来信咨询:在处理村务过程中。经常会碰到村委会与村民小组之间争利.以村民会议包办村民小组会议的情况.侵害了村民小组的自治权利.请问.哪些事项是由村民小组会议可以决定的?应如何举行村民小组会议?答:(一)关于哪些事项是由村民小组会议可以决定的。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小组会议可以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相似文献   

6.
河南省荥阳市某村干部问:我认为2004年11月“百姓关注”栏目中的“多数人同意能否调整承包地”的答复,不符合农村实际。现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限制在承包期内调整承包地的规定,造成个别村民长期多种地、一部分人长期无地可种的现象。我认为只要满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这一要件就可调整承包地,这样也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规定相一致,避免法律撞车。此外,我想咨询一下,大学毕业生或者下岗工人将户口迁回原籍,以无正…  相似文献   

7.
答: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的事项是:"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  相似文献   

8.
《乡镇论坛》2014,(1):19-19
有读者来信咨询: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会议授权开展工作.但村民会议如何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呢? 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的权力来源于村民会议,村民会议授了什么权、授了多长时间的权,村民代表会议才能行使多少权、才能行使多长时间的权。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相似文献   

9.
选务咨询     
广西凤山县长州乡党委周思革问:村民代表会议是否可以进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这一规定决定了村委会选举的最基本特征──直接选举,即我们平时所说的“直选”。所谓直接选举,就是说由选民本人直接投票选举被选举人,而不需要先选出代表,再由代表投票选举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会议是由村民推选出的若干村民代表组成的,其职责是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因此,如果由村民…  相似文献   

10.
选务咨询     
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栗园镇民政办问:政府部门或党委部门,是否可以对村民委员会的决议,作出决定性的复议?答:乡村关系问题并未纳人行政复议的调节范围,但村委会组织法对如何处理乡、村关系问题有明确规定。村委会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否则,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以及村委会所作出的决定都是违法的、无效的。比如,某村村委会随意调整农民的承包土…  相似文献   

11.
“村规民约”莫离谱据笔者调查:一些地方在制定村规民约时离了谱:一是以寡挟众。在制定村规民约时,用于部的主观意愿代替群众意愿,事先既不交村民广泛讨论,也不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少数人纸上谈兵拍板后,便以党支部、村委会名义公诸于众,今村民们被动接受。二是以...  相似文献   

12.
村治咨询     
代理村委会主任有权私自撤免村治保主任吗山东省莱阳市城厢办事处姚格庄村一村民闫建光来信说:我本人是村支部委员兼治保主任,与村代理村委会主任谢爱华在安排治安员问题上发生争执,在没有正当理由,也没有通过“两委会”会议决定的情况下,谢私自把我兼任的治保主任给撤了,换上新的治保主任。请问村委会代理负责人有没有权撤我的治保主任一职?答:如果情况属实,代理村委会主任私自撤免村治保主任是不对的。村委会组织法第25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农村推行了“村账乡管”的财务管理制度,多少也能收到一些效果,但总体看来弊大于利。笔者以为,与其越俎代庖由乡里管,不如引导村民自己管。“村账乡管”的弊端,首先是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村委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第五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第二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也就是说村财务管理…  相似文献   

14.
《乡镇论坛》2013,(28):18-18
问题2:村委会换届选举时镇政府工作人员大权独榄,村选举委员会成了摆设.这样对吗?答:乡镇政府的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而不是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凡依法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都应当由村民自己讨论决定,乡镇政府不得非法干预。所谓不得非法干预,就是对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乡镇政府既不能强迫也不能包办,但可以指导。  相似文献   

15.
村民会议是广大农民在自治实践中创造的一种民主形式,这种方式便于议事,有利于村委会与村民的沟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并正式颁布实施之后,一些地方在执行中出现了用村民代表会议替代村民会议的做法。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与立法宗旨相悖的。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以平等的身份参加村民会议,享有平等的民主权利,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每个人都可以发表不同的意见,均享有一票表决的权利,村民会议所讨论决定的事项,多为涉及全村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  相似文献   

16.
1998年11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在村民自治实践中,各地对于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方式,大多处于探索阶段。总结目前各地对授权方式的探索,可以发现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绝大多数是一次授予,即一次性授予村民代表会议各项权力;而不是专项授予,即不会针对每项村务专门向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授权。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授权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在选举大会上进行授权。其基本做法…  相似文献   

17.
江苏省盐城市城区大洋村,是一个远近有名的小康村。他们的兴旺与村民充分行使民主决策权利有密切的关系。这个村每年年初,村里都要召开一次村民会议,由村委会报告上年工作情况和当年工作打算,讨论决定村里的重大事项。平时,根据村民会议的授权,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日常村务大事。村民很快实现了角色的转换:从村务的旁观者变成决策者、管理者和监督者。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村里的重大决策,都先由村支部和村委会研究出一个基本意见,然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时用书面形式印发到每家每户征…  相似文献   

18.
民主决策是实行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理应依法实行民主决策,但从实践情况看,村委会实行民主决策的难度还相当大。所谓难,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支部包揽多,村委会责大权小。目前,不少地方存在着村党支部与村委会职责不明,工作不分的问题,村级工作大都是“一篮子提”,大、小事全由党支部“一把抓”、“一包揽”。一些本来应由村委会讨论决策的事项,如村提留的收缴和使用,经济项目承包,村办公益事业需要农民负担的事项等,大都是村支部“拍板”。有些村虽然形式上是通过召开支部和村委联席会研究决定重大事…  相似文献   

19.
经验告诉人们,再好的规章制度,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措施作保证,就可能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目的。为了确保村务公开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山西省临猗县强化三个监督,形成了严格的监督机制。一是建立“两会”,强化权力监督。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制定了《临猗县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暂行规定》,明确“两会”为村一级的民主权力机构,具有议事、决策、立规、监督、干部调整五大权力。凡村中重大事务,必须提请“两会”讨论通过方为有效。凡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果园、企业、土地、集体资…  相似文献   

20.
河南省淅川县金河镇彪池村党支部充分运用“4+2”工作法开展工作,凡涉及村里的重大事项均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等磋商讨论,集思广益,充分发扬民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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