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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乡镇论坛》2020,(4):32-32
一位村干部留言咨询:我们村一个村民小组的组长位置空置,因为今年不是换届年,所以我们村党组织或者村委会是否能指定一位村民小组长?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村民小组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其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任何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任命、指定、委派和更换。  相似文献   

2.
辽宁省庄河市黑岛镇沈家村村委会主任于礼和问:村民小组长不配合村委会开展工作,甚至不组织村民缴纳乡统筹、村提留,村委会能否撤换他的组长职务。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成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这就是说,村民小组长是由本组村民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的。根据选举权与罢免权对等的原则,也只有本组村民才有权罢免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是村民自治共同体内部的一种组织形式,是自治的一个层次,不是村民委员会的下属机构。因此,村委会无权…  相似文献   

3.
《乡镇论坛》2008,(31):40-40
上海市浦东新区某村民小组张某来信说:最近我们村的村委会“征”用本村民小组4.8亩承包地,卖给本村民小组9户村民造房。出售宅基地的价格为每平方米30元,共收取土地款27万元。对此,许多村民都感到很疑惑,村委会能否不经政府批准,擅自将承包地改作建设用地卖给村民建房?  相似文献   

4.
当好“纽带”、“桥梁” 1990年10月份我被选为我村第五村民小组组长。刚上任时,我认为当组长也没多大意思,现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用不着别人管,自己都会干,当组长也不过是开会下个通知罢了。通过参加培训学习,结合农村出现的各种怪现象,才感到建立村民小组的重要性。《村委会组织法》明确指出:“村民小组长负责召集村民小组会议;组织全组村民的各种活动;带领本组村民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委员会  相似文献   

5.
在笔者所处的重庆市云阳县三峡移民库区的农村,相当一些村以村里的党员和村民小组长会议代替村民代表会议。每年年终,召开村民小组长、党员会议,向他们报告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年初,也是召开党员和村民小组长会议布置工作,讨论重大问题,而把村民代表“晾”在一边。在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中,也很少请村民代表审查。在一些村干部看来,只有党员和村民小组长才是村里的骨干,什么事情都要他们带头,要他们带领群众去落实,不重视他们,村里的工作就难以开展。而村民代表显然没有这般分量。笔者以为,在农村工作中,发挥党员和村民小组长的作用固然很…  相似文献   

6.
浙江省慈溪市某村村民黄某来信说:我镇于1993年发放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书。当时村里把我们老两口自住的老屋一间半都划给了我次子的名下。由于当时我们老两口都在外地,并不知情,又以为百年老屋不会发证,回家后也就没有问及此事。2000年土地证书复查时,村里也没有仔细核查就加盖了村委会的印章。直至去年7月,我次子申请建房时才发现他的名下已有房产。就此,我们向村里反映,村里也认为发证有误,要我们到镇地籍办更正。地籍办答复,宅基地使用权只能是“父划子”,不能“子划父”,即儿子名下的宅基地不能再划转给父亲,因此不予更正。请问,我们该…  相似文献   

7.
山东省东明县某村一村民打来电话问:村委会直接任命村民小组长是否符合法律程序?村主任不承认自己任命村民小组长有什么过错。我们到乡里反映,乡里说,既然已经任命了,就让人家干几年再说吧。答:《村委会组织法》第10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按照这一规定,村民小组长不应当由村委会直接任命,应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委会可否直接任命村民小组长  相似文献   

8.
《乡镇论坛》2009,(19):39-39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某街道一位居民委员会干部来信说:我们原本是一个村民小组,由于连年征地,村里人均耕地面积较少,已经不足0.1亩,1999年经省政府批准,撤销了村民小组的建制,农业人口全部转为非农业人口,土地全部收归国有,但一直由我们耕种。  相似文献   

9.
乱批宅基地现象亟须严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最近,在接访工作中发现,涉土案件有日渐上升趋势,反映的多是宅基地问题,相当一部分村的村干部把宅基地当成了唐僧肉,割者有其方,吃者有其利,得者有其惠。某村村民来访说,他们村几年以来,根本没有划过一块宅基地,而是谁有钱谁买。最近,村干部又公开在大喇叭上讲:“谁家需要宅基就给村委会写申请,一处宅基3分多,价格2000至3000元。”然后就在村边的机动地里用白灰划出若干块宅基地,供村民挑选。啥标准条件也不讲,谁交钱就给谁。一时村里出现了抢购现象,划出的宅基地一周内全部卖出。让人更难以认同的是,有人竟然一下子买下了2块,随后再抬高价…  相似文献   

10.
农村里最小的官莫过于村民组长了。其实,这是个算不上“官”的“官”。可就是这样的“官”,在江苏省射阳县合兴乡也要通过群众投票选举才能当上。3月20日下午,随着这个乡最后一个村民小组选举工作落幕,全乡156个村民小组长都经民选产生了。合兴乡的做法是否“小题大作”?乡党委书记徐进一句话解开了许多人的疑问:“党和政府的所有方针、政策在农村最终都是由村民组长去贯彻执行的,选好这样的人自然事关重大。”未实行民选前,这个乡村民组长平均年龄超过45周岁,其中ed岁以上的就有20多人,有40人一字不识。今年2月下旬,这个乡首先…  相似文献   

11.
村民小组是村民委员会下属的最基层的一级自治组织。 2000年,我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2001年一开年,我村也相应对村民小组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之前,村支部、村委会进行了认真的准备工作,村干部到各村民小组指导选举,原计划一两天内拿下全村八个村民小组的选举不太成问题,没想到七个小组顺利过关,人口最少的牛郎组却卡了壳,掀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选举风波。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牛郎组原组长李旺初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几年组长当下来,虽无多少建树,但以其作风踏实…  相似文献   

12.
重庆市永川市一村民兰某来信说:我村有5个社,1973年由全村劳动力开荒种茶树共占了其中3个社百余亩土地。上世纪80年代初期茶树有收获时给所占土地的社每亩2元的补助,后来增加到每亩7元。1998年,因茶叶价格下滑,村里把茶树地承包给个人改种果树,期限为30年。需要说明的是,该土地没有进行土地所有权登记。请问,村里是否有权发包?答《: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  相似文献   

13.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周台村一组众村民来信反映:我组小组长长期不为群众办实事,本组群众依法向村委会和镇政府提出对小组长的罢免书,却被镇政府宣布为“非法”。最近,小组长竟以法人代表的身份,将集体30多亩土地卖给了镇政府。请问,镇政府的说法对吗?我们该怎样保护自己的  相似文献   

14.
在本刊第5期,我写了一篇《村里的大事谁拍板》的短文,出乎意料的是,这篇短文在村干部和农民朋友中间引起了不小的共鸣,也产生了一些争议。因此,我想就“拍板”问题再谈一谈,但这次要谈的是怎么去拍板。 关于由谁来拍板的问题,在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已有明确要求:“凡是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都须提请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此也作了明确的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乡统筹的收缴方…  相似文献   

15.
河南省济源市村民李某(1999年12月10日打来电话)问:在今年11月进行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选举委员会是由党支部委员和一名党员(曾任支部委员)、一名村民组长组成的。我到镇里问党委书记:村委会组织法规定选举委员会由村民推举产生或者由村民小组推举产生,可是为什么没有让我们推举呢?书记说:组织法刚刚施行,不一定那么严格,再说咱镇有咱镇的实际情况。你村的选举委员会是镇党委决定组成的,这样做是为了维护村里的稳定局面,防止在选举当中出乱子。请问书记这样讲是否正确?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规定:“村…  相似文献   

16.
法律顾问     
村党支部书记有权买卖集体土地吗江苏省大丰市一读者来信:我村党支部书记为了偿还乡基金会贷款,将集体耕地以每一个宅基地4700元卖给村民建房 ,另外还将村中空闲地以每亩5000元至3.5万元的高价卖给村民。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国家法 律?答:你村党支部书记为了偿还乡基金会贷款,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村中空闲地高价卖给村 民,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 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 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土地管理法》还…  相似文献   

17.
《乡镇论坛》2014,(4):41-42
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某村村民来信说:最近,国家要征收我村的土地搞建设。征地单位告诉我们.所征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我们想问的是。集体经济组织是指村民小组吗?我们村的土地是由我们村民小组在具体经营管理.这种情况,征地补偿费村里是否还要分一部分?  相似文献   

18.
政策百答     
外出务工能不能承包土地甘肃省民勤县中渠乡的杨桢远来信反映 :我们村民小组有5户人家外出打工 ,老老少少22口人。这些人在外出打工的时候 ,有的把所承包的土地交给其兄弟代耕 ,有的把田转包了出去。他们中多数人外出还不到2年 ,户口也没有迁出去。前不久 ,我们村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 ,乡里派来的工作组不宣传党的政策 ,不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 ,而是直接就让村里群众讨论“谁能种地 ,谁不能种地”这个问题 ,导致三分之二的村民认为外出打工人员不能继续承包土地。结果乡里的工作组和村委会、党支部凭这三分之二的群众意见 ,就拍板定案 :外…  相似文献   

19.
<正>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城关镇某村民问:2008年我与土地所在地的村民小组组长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合同规定该村的一片荒山和荒地由我承包,承包期限为30年。同时该村民小组组长告诉我,除该片土地中的  相似文献   

20.
某村有10个村民小组,10个组长有6个50岁以上的,文化程度只是初识字:“开会两天,只能传达3句”,上级的文件精神常常被他们“贪污”了去。这不容忽视的五分之三,在市郊颇有普遍性。这就向人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村民小组是农村工作的前沿阵地,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的落脚点都在村组,各级领导切不能忽略村民组长这一重要的工作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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