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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权益受到损害,向销售者、生产者、服务者要求赔偿时,三者之间相互推倭,消费者被踢皮球的现象时有发生。那么,消费者打官司如何确定被告呢?一、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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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成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2,(6):42-42
编辑同志:前不久,我从商场买了一个热水瓶,回来后冲水使用,热水瓶突然爆炸,我的手和脚被烫伤,先后花去医药费400多元。我要求该商场赔偿损失,可营业员却说,热水瓶爆炸是质量原因造成的,我们也没有办法,此事不应由商场赔偿。请问,我们到底应当向谁索赔?银川市:王立军王立军同志: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产品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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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前不久,我从商场买了一个热水瓶,回来后冲水使用,热水瓶突然爆炸,我的手和脚被烫伤,先后花去医药费400多元。我要求该商场赔偿损失,可营业员却说,热水瓶爆炸是质量原因造成的,我们也没有办法,此事不应由商场赔偿。请问,我们到底应当向谁索赔? 宁夏银川市:王立军王立军同志: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销售者有权向生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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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产品存在瑕疵,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这是法律关于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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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6,(10)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1995年8月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印发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需要说明的是,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是承担三包责任的三种形式,但消费者要求赔偿的方式并不仅限于这三种。如果消费者买到的产品给其造成损失时,消费者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误工费、大件商品运输费等。(新三包规定,由修理者提供应当进行修理的大件产品合理运输费用。)一、销售者应承担三包责任消费者买到不符合法律规定质量要求的产品或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产品时有权要求销售者承担三包责任。“谁经销、谁负责”。在有些情况下消费者也可以找修理者、产品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如修理者在法定期限内未能将产品修复;生产者自己承诺对产品实行三包;消费者要求对产品修理,销售者已委托维修者进行修理的等等。按照新三包规定,销售者无权与生产者、供货者、修理者通过合同约定,免除自己的三包责任。如销售者不能说产品维修由保修单上所列的修理者负责修理,而免除自己的三包责任。二、三包产品范围1.第一批实施三包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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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或者因质量问题而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应当及时找销售者或生产者协商解决。销售者或生产者应当对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按规定进行修理、更换、退货,给用户、消费者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当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用户、消费者有权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提出申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负责处理和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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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0,(2)
当新买的皮鞋只穿了十几天就掉了底时,当开启酒瓶突然爆炸造成人身伤害时,人们往往会想到索赔。那么,索赔需要掌握哪些证据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受害者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受害者不论投诉还是起诉,都应该提供与商品要素相符的购物发票、商品说明书、广告承诺、质量检验单等证据。《消费法》规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生产者索赔;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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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15,(3):19-20
3月1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进行维权,经营者必须依法承担首问责任,不得推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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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费者购买商品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或者因质量问题而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应当及时找销售者或生产者协商解决。销售者或生产者应当对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按规定进行修理、更换、退货,给用户、消费者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当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用户、消费者有权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提出申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负责处理和解决。 消费者投诉的方法可以是:电话投诉、书面投诉、当面口头申诉、找律师代理申诉均可。投诉时应当说明或简单写明被投诉人姓名、地址、单位名称和电话,投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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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Product Liability)一词来源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又称制品责任、商品制造人责任。其广义系指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因其产品的缺陷致使消费者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其狭义系指因产品缺陷致使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时,生产者、销售者对消费者所承担的侵权责任。所谓产品侵权责任是指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缺陷而不法侵害消费者人身、财产权利,造成损害时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现在我们开展的产品责任保险就是这种意义的产品责任。它是公民、法人实施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狭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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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第96条分为两款。第1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国务院法制办2013年10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中对现行“食品安全法》第96条涉及惩罚性赔偿的条款进行了修改。《食品安全法》第96条在送审稿中成为第127条,该条第1款没有变化,第2款被修订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赔偿1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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