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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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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文涛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2,25(11):26-28,44,55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已成为发展趋势。目前存在大量农地自发、隐形入市现象,对我国的土地市场秩序造成破坏。为了加强管理,应当改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允许使用权流转,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改革征地制度,明确征地性质和使用权;完善征地补偿标准。  相似文献   

2.
我国已进入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本文是在对我省"森林资源资产价值核算(试点)研究"的基础上,依据森林资源依托型旅游目的地—帽儿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发展背景下的现实困境和利益诉求,构建了基于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的旅游生态补偿机制方案和保障体系。对促进旅游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生态用地在国家级规划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实践中却被建设用地等挤占。在我国土地市场发展和细分化中,生态用地市场缺失。文章认为创建生态用地市场,能够促进土地供给侧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政府提出的对策建议主要有:落实生态用地,严格实施用途管制;出让国有一般生态用地使用权;指导和规范集体所有一般生态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激励和培养生态用地使用权的需求者;完善和实施生态补偿制度,实施土地发展权制度等。  相似文献   

4.
我国林权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对我国林权问题研究现状进行总结,指出森林资源具有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重效益属性,政府和林农对这两种效益有着不同的追求。实施限额采伐制度使林农对林木的处置权受限,而且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林农经营森林的正外部性没有得到合理补偿,因此政府与林农对不同效益的追求成了林权问题的症结所在。通过构造博弈模型,分别分析存在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和不存在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两种情况下,政府和林农的博弈过程,从理论上证明在建立完善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下,政府实施自由采伐的政策,落实林农的处置权可以使政府和林农双方的利益达到最大化。  相似文献   

5.
农业用水使用权转让补偿机制研究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阐述了我国农业用水现状和水资源的“农转非”问题,指出农业用水的重要地位和保护农业用水使用权的必要性。通过分析国外成功典例,探讨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用水使用权转让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6.
矿山环境补偿机制通过矿山领域的生态补偿行为,以解决日益严重的矿山环境问题为目标,采用相应的经.济、行政等手段,使环境毁损责任主体负担环境成本,并对保护、治理改善环境的行为进行补偿,是涉及市场手段、法律、行政管理等多方面的综合制度安排.建立矿山环境补偿机制并逐步实施,必将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文章分析了我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面临的形势,总结了国内外生态补偿研究状况;探讨了完善我国矿山环境补偿机制的思路,指出建立矿山环境补偿机制的难点;并对完善我国矿山环境补偿机制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深层思考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10  
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是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但是 ,当前要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还存在着不少限制因素。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 ,还必须进一步明晰土地产权权能、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等。  相似文献   

8.
森林资源产业是国民经济产业群的组成部分。鉴于下列一系列因素:一些宏观经济政策的失误;森林资源补偿机制不健全和营林投入不足,营林组织结构不合理以及技术进步缓慢等等,导致了目前我国森林资源产业危机四伏而难以自拔。逐步改变这种局面的最根本出路在于,应在合理区划经营目标的基础上,着力于调整森林资源林种结构,重点建设两大森林资源基地,并在定向培育原则指导下,在林工结合的基础上,以产品结构为导向,逐步实施森林资源利用结构和培育结构的调整,同时,制定一系列包括界定产权、完善价格等在内的配套经济政策。  相似文献   

9.
森林生态补偿理论与实践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生态补偿是森林生态保护中的一项重要手段。政府生态补偿的基本含义概括为"强制保护、部分补偿"。狭义的政府生态补偿政策主要指管制并补偿,广义的政府生态补偿政策还包括针对"正外部性行为增加或负外部性行为减少"的补贴;狭义的市场生态补偿是将生态系统服务单独交易,广义还包括生态系统服务与其他产品一起参与市场交易。文章梳理了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资源培育补助、退耕还林补偿三种主要的森林生态补偿政策,并从生态补偿标准、实施机制、经济主体参与三个方面进行了讨论;同时,讨论了林下经济、林业碳汇交易等市场生态补偿形式。  相似文献   

10.
森林资源产权市场由于存在市场失灵,因而政府有必要对其进行干预,干预的内容包括注重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和完善森林资源产权市场规则、森林资源产权市场进出规则及交易规则,培育森林资源产权交易中心、提供信息服务、限制垄断势力维护竞争等。通过政府的干预,促进我国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产权市场的不断完善与发展。  相似文献   

11.
正2017年1月,《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印发,全国有34个试点地区开展这项工作。四川省泸州市作为试点地区之一,在完善市场交易秩序、促进土地要素流通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全市共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154宗、面积1501亩,涉及金额4.36亿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193宗、面积1.07万亩,涉及金额215亿元。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市场交易秩序  相似文献   

12.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随着国有林场进入新一轮改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越来越完善,国有林场还必须不断探索、创新,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增强自身生态功能,同时做好林场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生态安全,通过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有效保护和改善林场生态环境,显著提高国有林场生态效益。  相似文献   

13.
在国内,森林资源非常有限,并非绝大部分都分布在经济欠发达区域。如何才能够为森林生态效益的提供者给予一定的补偿,实现生态的公平性,建立出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就显得尤为关键,同时这也是国内外研究的焦点话题之一。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对森林生态补偿现状进行分析,然后从问题出发,通过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制度建设来完善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西部能源矿产资源产权价值实现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以我国能源矿产资源产权制度变迁分析为基础,结合西部地区能源矿产资源产权价值实现的发展特征,指出产权市场的低效与利益分配的不均衡、能源矿产资源产权价值确定与补偿的复杂性、市场交易体系、投融资机制、激励保障机制的不完善是西部能源矿产资源产权价值实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市场机制完善的角度提出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立能源矿产资源产权价值实现的价值确定机制与补偿机制、交易市场机制、投资机制、融资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等子机制,通过它们的相互作用,共同推动能源矿产资源产权价值的市场实现.  相似文献   

15.
集体建设用地推动入市后,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理论革新与实践推动成为农村土地新一轮改革的重点。本文通过对我国12省30个村庄宅基地数量、取得方式、使用权证发放、土地闲置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在实际运行中普遍存在的一户多宅、闲置率高、取得方式与实际发展不符、登记发证工作落后等问题。结合当前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改革政策与调研中反映的农民诉求,可从适当突破一户一宅原则、划分宅基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健全宅基地使用权证登记以及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机制等方面探索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完善的应然进路。  相似文献   

16.
对当前我国退耕还林生态补偿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建立和完善退耕还林长效生态补偿机制的方法。即建立差别化的退耕还林生态补偿机制,延长补偿年限,拓宽补偿资金来源,扩大补偿范围,调整退耕结构和加快后续产业建设的方法,完善退耕还林生态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17.
加拿大农地保护补偿机制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阐述加拿大农地保护补偿机制,为当前中国正在探索的耕地保护补偿政策提供参考。研究方法:通过文献调研,分析加拿大农地保护补偿机制,从而得出对中国农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启示。研究结果:加拿大农地保护补偿机制统筹考虑农户、农业和农村,逐步建立了保障农民权益和适应国内外市场的补偿机制。研究结论:可借鉴加拿大农地保护补偿机制并结合中国的制度环境,转变补偿理念,健全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方式的多样化、专业化、动态化与梯度化,完善补偿法规,为完善可持续发展农地农村经济政策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8.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制度创新的价值在于合理配置耕地保护利益、适应耕地保护规制方式转型的趋势、缓解政府与市场双重失灵的困境。结合部分地区的制度创新实践,我国应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基金、补偿标准、补偿方式、保护补偿合同等方面,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制度创新机制。  相似文献   

19.
[目的]通过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牧区草原生态补偿机制,解决牧区近10年来主要实施的一系列生态治理项目和措施中存在的草原生态补偿标准普遍偏低、政策缺少灵活性、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缺乏相应保障机制等问题。[方法]通过对国内有关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相关文献分类梳理,基于我国牧区草原生态环境现状,对比分析国内外实践,总结国外成功经验,定性分析补偿机制要素,对草原生态补偿机制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论述。[结果]我国牧区草原生态补偿主体应以各级政府为主; 补偿对象应包括牧区牧民、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投资者和建设者以及牧区地方政府; 因保护草原生态环境而导致牧区和牧民的发展权受限由此产生的机会成本作为草原生态补偿标准; 补偿方式以中央财政纵向转移支付为主,以市场补偿为辅的组合模式。保障机制需完善法律法规、公众参与、监督管理、绩效评估等方面建设。[结论]我国牧区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须对补偿责任主体、补偿范围、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及补偿保障机制等各要素要进行整体性、系统性深入分析,才能确保草原生态补偿机制能够满足牧区实际需求,提供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20.
比较日本、德国与我国台湾地区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与我国差别在于它们征地补偿是依据市场价格进行补偿,而我国是按照原用途进行补偿.完善我国征地补偿制度的方向也应是区分公益性用地与经营性用地,经营性用地通过市场取得,公益性用地通过征地并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的前提是必须存在农村土地市场,因此培育并健全农村土地市场是解决征地矛盾的必经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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